摘要:我國宏觀經濟環境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環境污染問題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也日趨嚴峻,工業場地及污損場地遺留的土壤修復問題亟待解決,污染場地修復具有潛在性、長期性、復雜性,土壤修復及開發再利用過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控是該類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的關鍵問題。
關鍵詞:污染場地;土壤修復;環境影響;評價要點
本文源自《科學與技術》雜志堅持以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為宗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致力為讀者打造成一份學術性、知識性和動態性的雜志。
引言
隨著新型城鎮化和美麗鄉村建設成為國家發展戰略,迫切需要以新發展理念解決“人地關系”,以凈土工程為基礎,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構建新城鎮空間發展,提升人居環境質量。然而,我國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是一個復雜性難題,土地資源長期、大規模、高強度的開發世所罕見,自然要素失配的空間格局難以得到根本性改變。因此加強對污染場地土壤修復過程中的問題梳理和經驗總結,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在污損場地修復中的作用,推動污染場地修復產業健康發展。
1污染場地土壤修復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必要性
土壤環境屬于環境體系之一,同地球表層環境與人類健康以及生物健康存在著重要聯系。土壤環境內部因素涵蓋理化性質、污染情況、土壤養分條件等,外部因素涵蓋氣候環境變化、地形等。土壤環境影響評價作為環境影響評價的關鍵內容,需以土壤學和環境科學與社會學以及環境管理等相關學科為關鍵基礎。開展必要的土壤環境影響評價,能夠基于源頭對土壤環境出現的惡化情況做出科學系統分析,為土壤環境管理提供重要基礎依據,以此對土壤污染問題做出嚴格控制。
2污染場地土壤修復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現狀
新型城鎮化與我國經濟轉型及實現持續發展密切相關。土地作為首要市場要素,成為新型城鎮化的制約條件之一,亟需完整的土地工程學科指導以“凈土工程”為核心的土地綜合整治,一系列科技成果服務于人類對數量充足、質量健康的耕地和建設用地的需求。
2.1土體修復科技創新成果顯著
過去十幾年,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推動土地工程科技創新,在鹽堿地、沙荒地、廢棄宅基地等多種未利用、難利用土地治理方面取得突破,建立了一系列全新的治理模式;在重金屬、固體廢棄物以及復合污染土地綜合整治方面成績顯著,為提高土地生產力和人居環境找到了切實可行的路子。目前陜西省率先在全國提出建設土地工程一級學科,確立了以土體有機重構為核心,涵蓋非農用地轉化為農業用地、污損土地土體有機重構、低標準用地提升、建設用地整備、土地工程信息化在內的五大研究方面,在污損土地修復治理方面取得了重大實效,摸索出了實際經驗。
2.2現行土壤修復評價實施滯后
當前,我國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存在法律依據還在不斷完善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都提出在建設項目時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針對大氣、水、噪聲等環境因素,我國紛紛出臺相關專項污染防治法、保護條例、管理規范和專項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法律體系相對比較成熟。而對于土壤,《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推動了各地實施細則的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也于2019年施行,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土壤法律體系的建立。但在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中關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仍需緊隨法規逐步覆蓋落實。
2.3信息公開化程度較低
和大氣、地表水環境的環境監測相比,我國土壤環境影響評價中的環境監測數據、信息公開程度明顯較低。我國的水、大氣環境監測已經建立了系統完善的國家或地方的環境監測網,而土壤環境的監測體系依然不完善,不利于掌握與分析土壤環境的長期變化趨勢及特征。同時,在歷年各級政府的環境質量報告中,土壤環境的信息公開內容極少,且公開的內容多為簡單定性描述,缺乏具體數據支撐。這影響了我國公眾對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參與度的提升,難以廣泛調動公眾參與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同時,土壤評價基礎數據的獲得也不甚全面,評價分析的結果難以保證客觀性和準確性。
3污染場地土壤修復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要點
3.1土壤污染程度等級評價
土壤污染程度是指侵入土壤的污物質對土壤成分及土體結構和性質的綜合影響程度,不僅指土壤成分和結構的變化程度,還包括土體強度、變形、滲透、腐蝕、吸附、酸堿度、氧化還原、生物養分、毒性等的變化程度,具體視土壤污染程度評價的目的而定。對于農用地土壤,宜側重于土壤化學成分評價;對于建設用地,宜側重于土體強度、變形等力學性質評價。確定土壤污染程度時,應首先分別計算出每種致污物質所引起的土壤成分、結構和各種性質指標變化的變化率(污染前后指標的差值與污染前指標值之百分比)。然后,分別計算各指標變化率的平均值,再計算各指標平均變化率的加權平均值。所得結論均需再多次試驗取樣綜合計算,方可得出有參考價值的數據。
3.2評價適用標準
環境評價技術文件使用標準是環境評價報告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管理與監督污染場地土壤修復項目的重要途徑,也是開展環境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污染場地土壤修復項目主要涉及污染物排放和環境質量標準。污染場地土壤修復項目環境評價必須遵循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尤其是針對地下水與土壤,還必須確定其后續利用標準。人們必須以修復項目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為基礎,根據修復工藝路線產生的污染物來確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當前,污染場地土壤修復項目可以使用多種修復技術,如異位修復技術、原位修復技術,物理技術、熱處理技術、化學技術和生物技術等。由于修復技術的不同,其在修復過程中產生的污染因子也存在較大的差別,因此人們應該實時調整污染物排放標準,從而確保評價標準的適用性。
3.3精準污染場地調查
精準污染場地調查是實施綠色可持續修復的先決條件,特別是污染場地,其污染情況復雜,調查難度高。首先,應加大場地調查的投入,對場地的污染物種類和分布范圍、水文地質、地球化學等情況開展詳細調查,為后續的精細化修復提供有力支撐和依據。其次,傳統的采樣技術和實驗室分析導致大型污染場地的調查時間長、成本高、調查分辨率低,難以滿足確定污染和修復范圍的精度要求。對于大型污染場地,數據質量不僅僅完全等同于精度高,由于數據的實驗室分析費用昂貴,因此運用大量低成本的快速檢測數據有助于提高調查的分辨率?;诳焖贆z測結果,不斷調整工作計劃,挑選部分有代表性的樣品,采用室內傳統化學分析方法進行驗證性分析,可大幅減少化學分析的樣品量和試劑消耗量,降低分析檢測過程中能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同時縮短檢測時間、降低分析檢測成本,以達到省時、省錢,降低調查不確定性的目的。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土壤環境污染問題在短期內難以徹底解決,這給我國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帶來了巨大挑戰。污染場地土壤可持續修復模式仍處于起步階段,綠色可持續修復理念在場地調查、風險評估及修復技術的研究和應用等環節仍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場地調查、風險評估方法的完善,針對污染復雜的污染場地環境狀況高精度、全覆蓋的快速診斷能力將會不斷提高,綜合考慮土壤污染和社會、經濟及環境效應的影響,以達到凈效益最大化的綠色可持續修復模式,將是未來污染場地開發再利用的發展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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