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交通經濟論文
隨著人類進入21世紀,新的經濟發展模式———低碳經濟被提出,“低碳生活”、“低碳城市”、“低碳能源”等新詞語與新策略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在對自我行為進行反思之后,為了子孫后代的生存,人們開始重視起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1可持續發展與低碳經濟
1.1可持續發展
1972年斯德哥爾摩的聯合國人類環境研討會上,“可持續發展”這個概念被正式提出??沙掷m發展是一種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后人利益的長遠型經濟發展模式,重視發展的可持續性,使社會、經濟、科技、環境、資源等各方面發展相協調。可持續發展,是人們對傳統經濟發展中自身活動的一種反思,是在資源有限的大環境下一種理智的選擇。
1.2低碳經濟
1.2.1低碳經濟的涵義
低碳經濟,是指在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之下,為減少生產、生活的有毒氣體給氣候環境帶來惡劣影響,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通過多種手段與方法,在減少煤、石油等不可再生資源利用的同時,使經濟的發展與生態環境相協調。低碳經濟主要是減少碳元素的排放,即減少溫室效應氣體———二氧化碳的排放。什么是溫室效應呢?溫室效應,即空氣中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溫室氣體在工業生產與生活中,過量地被排放到大氣中,致使地球地表溫度升高,引起了全球氣候變暖等嚴重的環境問題。
1.2.2低碳經濟下的公路交通
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低碳經濟的概念被提出來,低碳經濟下的公路交通又是怎樣的呢?它是一種規模合理、低能耗、低排放,與環境協調發展的交通。
2低碳經濟角度對公路交通的評價
2.1汽車尾氣的危害
2.1.1臭氧層
地球的外面有一層保護“外衣”———臭氧層,其主要成分是一種無色、有臭味的叫做O3的氣體,所以俗稱臭氧層。它的主要作用是吸收太陽照射到地球的紫外線,以避免紫外線對動植物造成傷害,并且,臭氧層在吸收紫外線的同時產生熱量,而大氣層的溫度又對大氣層的流動有很大的影響,所以,臭氧層對地球、對人類來說是相當重要的。除了空氣中含有臭氧之外,雷電作用也會產生臭氧。臭氧具有極強的氧化性,少量可使人神清氣爽,雷雨過后的空氣就有這個作用,但過量的臭氧會對人體的健康有所損害。
2.1.2汽車尾氣
每年都有數以萬計的汽車被生產與銷售,汽車的數量越來越多,那么汽車排放的尾氣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也就越來越大。汽車排放的廢氣中的有毒氣體,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不僅會對人類的健康造成威脅,還會破壞臭氧層,增大紫外線對人類及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據有關專家的調查統計表明,汽車排放的尾氣占大氣污染的40%以上,甚至可以達到60%,這些尾氣的排放,造成了臭氧層的破壞,使臭氧層出現了破洞。臭氧層破壞是目前世界上面臨的嚴重的環境問題之一。
2.2新能源、新技術的應用
為了尋求全人類的可持續發展,近幾年,各個國家均采取了相關的舉措,各大汽車制造商更是費盡心思,進行汽車制造技術的創新,以生產出適合可持續發展的汽車。在汽車制造業比較發達的德國,政府根據汽車的功率以及尾氣的排放量來計算每年的稅收金額,同時還對尾氣排放量少的汽車進行補貼,這兩項舉措促使汽車制造商更加積極地生產制造環保型汽車。我國一直在對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進行著不斷的研究與探索,像太陽能、風能、潮汐能等。我國汽車的制造不僅僅只是將目光投向以汽油或柴油作為燃料,也進行著像以天然氣為燃料的汽車的開發,或通過吸收太陽能并轉化為電能等。這些新技術與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可以有效地減少汽車尾氣的排放,減少對石油等不可再生資源的消耗。
2.3加快研究開發汽車尾氣處理技術
加快研發與采用尾氣處理技術,以減少汽車尾氣中有害氣體的排放,并嚴禁尾氣排放未能達標的汽車的使用。汽車雖然有利于人們的出行,但尾氣的排放卻對環境造成了破壞,給人類的生存造成了威脅。減少汽車尾氣的排放可以有兩種途徑:一是從根源上就不使用低質殘次的汽油與柴油;二是在排放的時候,可以將廢氣通過專門的裝置進行高壓液化,在減少尾氣排放的同時,也可將放出的熱量進行利用。
2.4啟示
對于人類來說,地球只有一個。而人類在不斷尋求發展的同時,也對地球造成了傷害,破壞我們共同生存的環境。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地球變得千瘡百孔。可持續發展這一概念的出現,體現了人們對自身行為的一種反思,體現了人類的一種開化。怎樣使經濟發展與環境相協調,怎樣才能達到更好的可持續發展,是人們一直在不斷摸索與探究的課題。
3應采取的舉措
3.1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
只有人們的環保意識得到了提高,才更有利于環保等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通過各種宣傳手段,比如電視媒體的公益廣告、公益演講、發放公益宣傳手冊、掛宣傳條幅標語等,大力宣傳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尤其是對小學生、中學生等,因為他們是未來世界的主人,提倡人們工作、旅游等出行的時候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減少私家車的使用,從而減少尾氣的排放。
3.2加強對尾氣排放的嚴格監控
對于造成大氣污染的各種氣體進行實時監測,制定詳細的汽車尾氣排放標準與尾氣排放過量的處罰標準。
3.3限定汽車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