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大學教育論文
一、“教育產業化”觀念弱化了政府對大學教育投入的力度
“教育產業化”本身就是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反映,是在國家教育經費投入不足的背景下,為彌補經費短缺,圍繞著學校創收、經營、轉制、收費、產權等問題,以增長和效率為主要追求的教育改革。高校面向社會的收費,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由于國家經費投入不足造成的壓力,但是,也使得政府對屬于自己職責的教育投入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實際投入時產生拖延,按照計劃本應增加的教育投入不能增加,尤其是減緩了對非義務教育階段的高等教育的投入。事實上,1993年我國政府頒布實施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了到上世紀末國家財政性教育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這一工作目標。這個4%并不是一個高的標準,只不過是世界上發展中國家當時的平均水平。然而,這個目標在上世紀90年代末沒有實現。1999年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重申了上述4%的規定,但此后幾年財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依然沒有實質性改變。2010年,國務院頒布《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綱要》決定要在2012年務必實現4%的目標。1993年制定的目標要推遲到2012年實現,近20年竟無法完成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當時的平均水平”的目標!而現階段,世界平均水平已經上升到了5%左右。“我國全部教育經費中只有56.83%來自政府預算內撥款,其中高等學校為44.68%”。[1]即占國內生產總值的4%都不到的國家財政性教育支出中來自于政府預算內的撥款還不到六成,而具體到高校則連一半都不到。不足的經費需要從學生繳納的各種費用和學校“產業”中獲得。大學教育質量的下降與國家教育經費的投入不足有密切關系。西方著名大學之所以有著高水平的教育質量,能夠培養出各個行業極為優秀的人才,與其穩定而豐厚的資金來源密不可分,比如說,哈佛大學2007年總收入超過32億美元![2]對比我國,國家對985院校中頂尖大學的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建設投入,均為18億人民幣/3年。由此可見,政府對大學教育的投入是明顯不足的。
筆者認為,“教育產業化”正是延緩這一目標實現的關鍵因素。由于高校實施了“教育產業化”策略,以設立“獨立學院”和“校辦產業”為主,在經營這些“產業”后,高校經費確實增加了,政府看到高校可以通過市場獲得收入,自然就減少了對教育的投入。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不但不加大教育投入,反而從教育中獲得財政收入,為此教育部原部長周濟指出:“各級政府制定教育和經濟政策應避免用教育產業化的概念,不能以教育產業化的思想來指導教育發展,更不能作為政府創收、擺脫財政困難的手段。”教育作為一項服務于公眾的行業,其投入應主要來源于國家、政府,而不應當是學生、學校本身。“政府應該在教育資源的配置中起主導作用,其基本特征是高等教育經費主要由政府提供,就全社會整體而言,高等教育的定價或消費主要由政府調控,而不是由市場供求決定。”[3]“政府對高等教育的公共投入是制約高等教育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也是彌補高等教育資金不足的主渠道。政府應成為高等教育成本最主要的負擔者和補償者,并確實保證高等教育經費在財政預算中占據應有的比重。”[4]政府把增加教育投入的義務以“教育產業化”的名義轉嫁到高校本身,迫使高校為增加收入對社會開放,吸納社會資金。由于在培養人才與創收之間很難取得平衡,教育發展受到影響已是難免。
擴大招生規模增加學費收入是解決大學教育投入不足的一個方法。擴招使得在校大學生數量已經超出高校正常運轉所能承受的限度,使得比率本來就低的生均教育資源更顯緊張。例如大學里流行的“占座”現象。當前,大學生越來越多,而大學公共資源短缺,很多地方如圖書館、自習室人滿為患,大學生為了有個學習的地方而不得不提前為自己或為同學“占座”。如果一所大學不能滿足大學生基本的學習需要,不能提供良好的學習資源,大學生怎么可能會有好的學習成績?大學教育質量又從何談起?擴招使大學師資緊張問題更為明顯。華中科技大學校長李培根在“2010年高等教育國際論壇”上表示,由于國家對教育投入過低,導致高校教師的待遇太差了,有些教師因此不專注于學術而忙于“撈外快”。他認為,國家應大幅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并嚴格限制教師的“創收”行動。著名教育家、清華大學原校長梅貽琦曾經說過:“所謂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大學教師對大學教育、大學生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大學教育質量離開優秀大學老師則無從談起。當今,大學教師上課面對的不再是從前的幾十名學生,而是面對一二百人的超大型教學班。面對繁重的教學負擔和與之不對等的待遇,一些大學教師“撈外快”,甚至轉行或經商或從政。試想如果大學教師待遇高,誰還會“下海”?大學教師在“分心”狀態下既不可能安心于學術研究,也不可能對學生盡職盡責。
二、“教育產業化”導致大學教育質量下降
“教育產業化”引發的教育不公平問題突出表現在高等教育的高收費上。由于“教育產業化”是以“效率優先”為首要原則的,對屬于非義務教育階段的高等教育,國家允許高校向大學生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教育經費,這本屬于正常現象,然而,高校收費已成為學生家庭嚴重的經濟負擔,甚至有的學生因為家庭經濟條件限制,面對高校,望而卻步,因此教育公平受到挑戰。當今社會,個人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其就業選擇面就越寬,其可能的就業幾率就越大。尤其對于農村人口來說,接受盡可能高階段的教育是改變自己命運的最大希望。然而“教育產業化”提高了高等教育的門檻,打碎了很多貧困家庭學生的“大學夢”。我國高等院校大多處在城市之中,既然位于城市,消費水平往往高一些。目前我國人均GDP處于低水平,人口的絕大多數是收入低的農民、工人。這導致一些出自于老少邊窮地區和貧困家庭中的學生不能上大學,不是因為自身學習能力不夠,而是因為經濟條件受限。一些家庭經濟條件較差但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被迫做出放棄上大學的選擇。高等教育不同于普及教育,對個體的學習能力要求較高,“高等教育是學校教育體制中的高級階段的教育,是受過中等教育或具有中等文化的人進入高一級學校所接受的一種專門教育,是一種傳授和學習高深的知識與技能,進行高級職業能力和高級道德規范、行為訓練的教育。”[5]顯然,放棄上大學的這些優秀學生給大學教育質量帶來了損失。另一方面,因高額收費招來富裕家庭的學習能力一般的學生而“顯性”地降低了大學教育質量。我們以“獨立學院”為例分析大學教育質量下降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