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危機傳播論文
作者:羅忠政 單位:深圳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在“自媒體”廣泛運用、輿論生態多元化的今天,加強提升政府危機傳播水平,堅持正確的輿論引導、維護黨和政府公信力、凝聚社會共識顯得尤為必要。2012年5月26日,深圳發生一起因醉酒超速行駛而導致的車禍,造成3死6傷。事發后,以“肇事人涉嫌‘頂包’”為代表的各種猜疑和敏感話題迅速發酵,演化成為社會輿論質疑事件細節及政府處置工作的重大危機。深圳有關部門通過密集有序的新聞發布,公布事實,展示證據,回應質疑,最終化解輿情危機,贏得公眾信任,不失為政府成功開展危機傳播的一個標本。
交通事故與輿情危機
5月26日凌晨3時08分許,侯某駕駛一輛豪華跑車以180公里左右時速,在濱海大道西行至僑城東路段時,先后與同向行駛的兩輛出租車發生劇烈碰撞,造成其中一輛比亞迪電動出租車起火,導致車內3名司乘人員死亡。事發之后,侯某棄車逃逸至大梅沙游艇會所,當天上午10時許,到福田大隊投案自首。經檢驗,侯某屬于醉酒駕駛,交警部門對其予以刑拘。事故發生后,跑車上三名女子被朋友送至華僑城醫院就醫,其間一名下巴受傷的男子前來看病,醫生誤以為他們是一伙人。5月26日下午,交警部門通知死者家屬到福田大隊辨認物證,恰在此時嫌疑人侯某要轉移至看守所,一位死者家屬就用手機拍了三張嫌疑人侯某照片,隨后交予記者。記者找醫生辨認,醫生說當晚看病的不是此人,“頂包論”由此產生。肇事人“頂包”說法經傳統媒體報道后,死難者家屬、網民紛紛挖出各種“依據”來支撐這種說法。肇事者“頂包論”等輿情的出現、發酵和傳播,對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形成嚴峻挑戰,從而構成真正的危機。
危機傳播策略分析
針對“頂包論”,5月28日,交警部門召開第一場發布會,展示相關證據予以否定,但卻引發更多質疑,特別是有人認為肇事者進入游艇會所視頻存“PS”嫌疑,進而指責交警造假。5月29日,組織召開第二場發布會,公布了肇事司機侯某事發前后相關視頻、照片等證據,會后媒體質疑有所消解,但網上質疑聲還在持續。5月30日,一方面通過傳統發布會(第三場)展示車輛及相關人員事發前后視頻證據,解釋視頻“光環”緣由;另一方面,召集辦案民警同時通過新浪微博、騰訊微博與網友互動,解疑釋惑,收效很好。5月31日,有網民指稱肇事車輛駕駛人為女性,再掀輿論風波,當日交警通過篩選比對數萬張監控照片,公布事發當時跑車內照片,再次證明肇事者即為侯某。6月1日,網絡又傳出事故現場發生時的一段手機視頻,在視頻聲音極其模糊的情況下被部分網民“解讀”為女子駕車,深圳交警對此繼續開展調查,并于6月2日晚,還原視頻真相,并用微博公布了相關證人的證言,最終擊破不實傳言。至此,絕大多數網友和公眾態度開始轉變,從懷疑轉向相信和肯定。
經驗和反思公開坦誠才是公關之道,尊重公眾知情權參與權才能占領輿論引導的道義制高點。針對媒體和公眾質疑,深圳沒有回避,更沒有屏蔽打壓市民參與熱情,而是順應與合作、
溝通與互動,最終贏得公眾理解支持。
1.告知策略
主動告知(Tellyourowntale)。即應積極、主動地發布危機事態信息,以搶占事件話語權和解釋“框架”。從傳播過程看,本案中深圳交警并不算“主動”,但從客觀效果看,正是因為其順應輿情和民意,“有疑必釋、有問必答、有據必發”的姿態,贏得了信任和好評。全面告知(Tellitall)。即應將危機事態的信息毫無保留進行發布。本案中,交警承諾設立“視頻證據公開室”,死難家屬甚至全體市民都可申請查看。可以說是秉承了“全面告知“理念。迅速告知(Tellitfast)。即應最大限度地爭取時間,以最高效率發布危機信息。這一觀點已得到普遍認同。深圳交警基本做到第一時間發現輿情,第一時間調查取證,第一時間對外發布。但經驗表明,“迅速”并非一味的求“快”,過硬的事實和“時機”的把握同等重要。
2.溝通策略
如果說告知還停留在傳統輿論生態下的“單向發布”的話,在自媒體時代,基于雙向溝通的互動傳播則更加重要。延伸發布內容,加強與媒體溝通。一是創新發布手段,文圖視頻、證人證物等多媒介展示,增強了說服力。二是發布與邀請記者實地體驗相結合(如到閉路電視、車牌自動識別等設備現場),改變以往我說我的、“信不信由你”的做法。三是新聞發布與媒體深度訪談相結合,傳統發布與微博互動相配合,答網民質疑與答記者提問相補充。這是具有現代傳播意識、實行全方位公關的明智之舉。延伸發布空間,加強與網民溝通。“5•26”事件中,網民既是圍觀人,質疑人,而且還是議程的設置人。單一的新聞發布和證據公布,并未能化解網民的疑慮。而正是辦案人、發布人與新聞官“捆綁作業”,通過“微直播”、“微訪談”以及辦案民警“微答疑”等新傳播手段,很好地彌補了傳統發布的不足。延伸發布對象,加強與利益相關人溝通。除積極協助受害者家屬處理賠償和善后事宜外,針對首場發布會召開在即,遇難者數十名家屬情緒激動欲闖入發布會的情況,積極溝通,妥善安排家屬代表進場旁聽,打消了家屬疑慮。在自媒體可能對政府形成輿論壓力的新形勢下,政府應該開始考慮調整其角色定位,在危機傳播中,“努力實現由消極的控制者向積極的溝通者這樣一種角色轉變。”①
3.引導策略
有關議程設置與政府公關的整合研究認為,政府只有通過對媒體議程的設置,從而達到公共議程的設置,在公眾當中形成廣泛關注的議題,最終實現合力效應②,進而更好地做到“新聞執政”。“5•26”事件中,深圳在通過議程設置實現輿論引導方面,積累了一些創新做法。媒體引導。處置過程中,深圳對相關輿論不封堵不禁止,而是用好其議程設置功能,在相關證據鏈完整公布、輿情開始轉型時,及時與重點媒體溝通,從肯定政府重視輿情、公開透明的角度,推出正面報道和評論,引導輿論。議題引導。在肇事人“頂包論”、電動車“安全論”等交織的復雜輿情過程中,深圳一方面按照“誰處置誰發布”原則,由交警部門開展前線發布。同時,政府層面的電動車安全調查、比亞迪公司的回應等,也同步開展;待輿情平靜之后,又推出全市“治飚”專項行動等議題,修復部門形象和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