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生活語言論文
作者:李琪 單位:西安文理學院
德國哲學家叔本華說過:“偉大人物的優秀作品都是產生他們不得利的無償寫作,或為很少報酬而寫的時候”。美國作家舍伍德•安德森一生對創作情有獨鐘,他以體驗生活、觀察生活、揭示生活為追求,不論是窮是富,是喜是悲,都不放棄自己的追求,使自己的作品真實、感性,脫離了傳統的模式,成為人們所喜愛的偉大作品,似乎正好走上了叔本華指出的路徑。
艱難抉擇:理想在放棄中獲得舍伍德•安德森(1876-1941)出生于美國俄亥俄州的一個小鎮,由于家境貧寒,一家人居無定所,整日顛沛流離。他從14歲開始便開始謀生,靠打工接濟家里,使他有了人生歷練的資質,有了體會生活、洞悉生活特質。這樣,便給他幼小的心靈里種植上了成為一個故事家、小說家的“基因”。“敘事者與故事的關系、敘事者的角度,是從來的小說家都十分用心的問題,一個作家采取某種描述角度即使是不合理的,對他來說也是有意的、自覺的、事出有因的。”[1]安德森成人后的經歷,更為他將來走向文學創作之路奠定了基礎和條件,提供了廣泛的素材資源。他20歲時離家到芝加哥去當工人,有了下層人為生活艱難掙扎但頑強工作的實踐與觀察;其后當過兵,有參加過美西戰爭的經歷;當過俄亥俄州一個小鎮的顏料廠經理,擔任過廣告撰稿人,經過辛苦經營與奮斗,他很快成為一個發跡的實業家。此后便有挖掘自己厚厚的生活積淀的念頭,從事小說創作,探索生活的意義。然而,經商與寫作兩種職業間的矛盾與沖突使他異常苦惱,左右掣肘。在這些簡單又難處理的矛盾面前,他精神幾乎崩潰,1912年突然離家出走,經幾番周折展轉,后終于回到芝加哥,徹底棄商執筆,開始走上了他的職業作家生涯的道路。
“藝術的真正生命在于對個別特殊事物的掌握和描述,作繭自縛家如果滿足于一般,任何人都可以照樣子模仿。到了描述個別特殊這個階段,人們稱為‘寫作’的工作也就開始了。”[2]安德森進行大量一般素材的積累后,也便開始探索普遍之中的特殊,進行了具體之中的抽象。深刻揭示生活:作家的興趣與使命寫生活重在揭示生活,而揭示生活最深刻的方式莫過于反映人們看不見,但能體會得到的真實內心世界。阿•托爾斯泰在談寫作經驗時說過:“仗著內心的視力去觀察他所描寫的對象,這樣來創造作品———這是作家的規律”。而安德森就擅長通過內心的視力去觀察生活。他否定美國傳統中追求成功的價值觀,注重人尤其是普通小人物的內心世界和潛意識,他運用“意識流”,采用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自由聯想和內心獨白的表現手法,探析、剖析人們在精神和肉體受到壓抑時所表現出的沮喪和怨恨。
因此,描寫正常人的異常心理,描寫易動感情的人受壓抑后產生的精神創傷和變態心理,往往是入木三分。他迷戀于揭示生活表層以下的精神狀態,表現那難得的片刻片斷,那斷斷續續的如夢如幻般的人生,以及人生中的追求和摸索。他認為,作家要表現的不僅僅是人們說什么和做什么,更重要的是表現人們在想什么而且在這種想的支配下會引發什么。為了較好地做到這一點,他放棄了傳統小說的結構,采用一種新型的短篇小說藝術,憑借敏感的想象力和透視力,緊扣情節中或者生活中能夠喚醒人們共同感情的一種氣氛或一種情調,能夠引發人們思考的一個地方或一個人物,能夠激起人們想象的一股狂熱或一種夢幻,并略著筆墨加以描繪或渲染,以牽引讀者在閱讀中思考,在思考中閱讀。安德森的小說正是這樣:不是以明顯的或者連貫的情節取勝,而是通過某種富有象征意味形象,某個突然受到啟示的片刻來揭示事物本質。
另辟蹊徑:簡明情節的社會透射力《我想要知道為什么》是安德森的短篇小說名篇,小說通過孩子的眼睛在大腦的“調色板”上投影的世界,揭示出天真的孩子在接觸社會和成人世界時的幻滅感。15歲的孩子,是典型的美國小城鎮的孩子,還沒有沾染上大城市的壞習氣。小說中描寫的這個孩子非常喜歡馬,他感到沒有什么東西像馬“那樣的漂亮、那樣潔凈、渾身是勁、老實可靠了。”他也愛黑人,因為他們勤懇能干,對孩子比白人更講公道。他所神往的是一個開闊的、潔凈的、有泥土和青草味的世界,其中的人是誠實、有感情而麻利能干的。他以為自己在一位馴馬的教練身上看到了他的理想化身,不禁對那位教練充滿了敬愛和仰慕。可是,那樣教練卻在他親身訓練的“一道光”這匹美麗、勇敢、潔凈的馬贏得了比賽勝利之后,跑到一個“氣味難聞、講話下流”的地方同一個“既不好看,也不值得接近”的壞女人鬼混,孩子無意中看到這一幕景象,感到心靈受到莫大的打擊。這樣以來,他眼中的一切都變了,用小說里的話講就是:“在跑馬場上,空氣的味道不那么正了,聞起來也不那么香了。”孩子在悲傷又迷惑的同時,他不禁要問為什么,他們不難給他接出下文,為什么理想被沾污了?為什么天真要散去?為什么知識的彼岸就是毀滅?是多么令人深思的發問呀!獨特的人生經歷使他這篇小說寫得自然、流暢、明白如話,他就像一位善于說書的人,對著一群聽眾,講得娓娓動聽。小說通篇都是以一個孩子的口吻來講述。語言極其口語化,淺顯易見,口氣清新自然,貼近生活。就像一位少年信口而說,似未加任何雕琢的天然原料。透過他的講述,我們仿佛看到一位天真少年活生生地站立在我們面前。這是一位稚氣未脫的少年,天真純潔,對良種賽馬癡迷之極,雖然天真,但他對周圍的人和事物都有自己的見解和思考。
少年的第一人稱講述,使小說洋溢著一種抒情的氣氛:“賽馬從馬廄里走出來,馬童們騎在馬背上,這個時候站在那里看著,真是怡人。”孩子充滿童真,他愛賽馬,也愛賽馬場旁邊的一草一木;他的愛是一個孩子好奇的愛,描寫得是那么有感染力,“那邊的棚子里傳來黑仔唧唧呱呱的笑語和歌聲,熏肉和咖啡的香味飄過來,所有的一切都清爽,客人,咖啡,馬糞,黑仔,煙香味,混在一起,再沒有什么能比得上。那簡直能把你迷倒,真的,不是我吹牛。”孩子眼中的世界、小鎮、賽馬場,是那么的清新芳香,孩子眼中的黑人是那么親切和善,那么勤懇能干,那么幽默快樂;這一切出自一個15歲孩子的口中,讀起來是真切感人的。
安德森在《我想要知道為什么》這篇小說的結構安排上也是匠心獨運的。孩子要講一件令他感到困惑的事情,這件事對他打擊很重,他既要傾訴,又實在不愿觸及,他但愿那件事沒有發生或者自己沒有看到。因此,他一直有意或無意地岔開這個話題,先講他感到美好的人和事,直到最終才揭開他的迷惑。那件事太丑陋了,他又不得不說,所以最后才說,這種安排恰到好處,符合了天真爛漫孩子們的思考特點和邏輯思路,把他的困惑表現得強烈而有效。作者為突出少年的理想遭到玷污的幻滅感,還使用了對比的手法。在丑陋的一幕發生之前,馬與馴馬教練在少年眼中潔凈美好而勇氣十足,“一道光”成了賽馬會上的冠軍,少年對這位馴馬教練愈發的充滿敬仰與愛慕,他由于愛馬而愛屋及烏。當他看到丑陋的一幕時,他把那個女人與馬作了對比,那個女人和他喜歡的一匹馬有點像,卻遠不如馬潔凈,嘴長得很丑。從此以后,他覺得賽馬場上的空氣不是那么的清新了,氣味也不是那么好聞了。通過對比,烘托出少年天真美好的理想及理想幻滅后的失望與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