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文化歷史論文
本文作者:邵甬 付娟娟 單位:同濟大學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
歷史文化村鎮價值評價的方法
現有歷史文化村鎮價值評價方法評述隨著2003年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的進行,在趙勇等人研究[4][5]的基礎上制定的《指標體系》將評價指標體系分為“價值特色”和“保護措施”兩大部分.歷史文化村鎮的核心價值是與歷史文化村鎮的自身特征密切相關的.對于歷史文化村鎮核心價值的提煉也應該建立在特征評價的基礎之上.如上文所述,這些整體性的特征既包括了歷史文化村鎮的普遍相似性,更包括了歷史文化村鎮之間的特殊差異性.對其核心價值的評判,則往往需要更多考量歷史文化要素保存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因此,歷史文化村鎮的價值評價體系應該包括特征評價和真實完整性評價兩個方面.但從現行的《指標體系》來看,為了評價的方便,指標的簡化,人為地將“特征評價”與“真實完整性評價”混在一起,造成評價的結果或者看不出該歷史文化村鎮的真正價值所在,或者看不出其真實完整性方面是否有問題.因此,將真實完整性評價指標從價值特色評價中分離出來,單獨設立評價子系統,并與價值構成要素建立對應關系.這樣,有關價值構成要素的指標權重將可以得到重新的分配,同時也可以對它們各自的與整體的保存情況進行系統評價[6].
歷史文化村鎮價值評價體系的建構一個評價體系的建立有四個關鍵環節:①評價因子的確定;②建立評價體系的層次結構;③制定評分標準;④評價體系的操作.本文著重對前三個環節進行說明.首先,遺產是否具有歷史、文化、社會等價值,是一個評價的結果,而不是評價的對象.因此我們不能從“價值構成體系”出發去尋找證據,而應該通過對歷史文化村鎮的詳細調查和分析研究以后,確定其“特征要素”(CharacterDefinedElements,CDE)作為評價因子.其次,對于目前大多數歷史文化村鎮的評價體系的建立,則多采用層次分析法.層次分析法又稱AHP,是一種能有效地處理難以用完全定量方式來處理的那些復雜問題的方法,比較完整地體現了系統工程中系統分析和系統綜合的觀念,特別適用于兼有定性和定量因素的社會經濟系統的分析評價.它把復雜問題分解為若干有效層次,根據對客觀事物的判斷就每一次的相對重要性給予定量表示,并利用數學方法確定出表達每一層的全部元素相對重要性次序的數值,通過對各層次的分析導出對整個問題的分析.根據上文所述,評價目的決定了評價體系需要具備橫向比較和縱向比較的功能,而AHP顯然是有利于建立這種比較結構的.第三,歷史文化村鎮的評分標準應該簡便易行,權重的分配應該根據歷史文化村鎮的特征,符合邏輯性.
歷史文化村鎮價值構成要素———評價因子的確定
通過對法國[7]等案例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到研究者不僅僅關注大的自然背景以及聚落空間中的人工環境,還非常關注村鎮中與農耕生活息息相關要素,因為這是構成鄉土特色的原因,同時這三個部分的相互作用構成了鄉土環境的整體.根據歷史文化村鎮的特點,我們可以確定其評價因子確定的原則,并且選定評價因子.符合中國特色原則中國的歷史文化村鎮自然、人工、人文三大方面相互作用,密不可分.歷史文化村鎮往往包含了顯性物質構成要素和隱性的非物質構成要素兩類,物質環境往往是非物質要素的空間表達,如中國的風水理念曾經是歷史文化村鎮在選址、規劃、營建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國的聚落內部往往體現非常強烈的宗族關系等等.中國的歷史文化村鎮在相對穩定的社會背景下,往往發展成較大的規模.如很多歷史文化村鎮核心區的面積往往在10ha以上.因此,聚落內外部往往呈現出較為復雜的“體系”特征,如街巷、節點空間、公共建筑等在功能上、空間層次上都有分級、分類.尊重構成要素邏輯關系原則歷史文化村鎮的價值特色更多地體現在其整體性,因此需要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分別對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評價.評價的指標在再分解過程中需要尊重關系的邏輯性,避免現行的《指標體系》中指標與分解指標之間的“偏差”甚至“無關”的問題.
歷史文化村鎮價值評價的層次結構
歷史文化村鎮的特征評價和真實完整性評價歷史文化村鎮的價值評價體系包括兩個方面:特征評價與真實完整性評價.前者是為了評價歷史文化村鎮的特征,后者則是說明目前的保存狀況.歷史上曾經輝煌的歷史文化村鎮如果現在的保存度很低,則其整體價值就不高.特征評價具有地域性、復雜性、模糊性的特點.如歷史建筑的典型性、聚落環境的優美度等.因此,特征評價往往會采取主觀評價、定性為主的方法.如世界遺產申報過程中對“突出普遍價值”的闡述,用非常精辟的文字說明該遺產地如何滿足《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中確定的標準,并通過比較分析說明其獨特性與重要性.為了更加客觀地說明特征評價的結果高低,在定性評價的基礎上,可以進行一定的定量評價.但是在評價標準中應該是簡單的、清晰的、非此即彼的,這樣才有可能避免評價的模糊性.真實完整性評價主要是基于歷史文化村鎮原生價值的評價,因為原生價值是派生價值的基礎和前提.真實完整性具有可量度性的特點,如原住居民的比例、歷史建筑的年代與數量等.因此,適合采取定量比較的方法,通過包括面積類、數量類和百分比類等指標進行評價.歷史文化村鎮價值評價體系的層次結構目前的指標體系分為兩種類型:單一指標體系與多指標體系.對于單一指標體系,進行分層處理,層級劃分的多少有一定差異.第一層多為目標層,表征的是評價指標體系的評價目的.第二層到最后一層主要是由項目層、指標層、因子層等構成,表征的是具體的評價內容.根據前面的分析,以及對歷史文化村鎮的大量的調查,確定歷史文化村鎮的價值評價的層次結構.
歷史文化村鎮價值評價的評分標準
現行的《指標體系》采用了綜合評分法來確定權重.這種方法簡單明了:首先,對需要做出評價的對象選定評價的具體指標,參照有關標準,對各個評價標準標定出評價標準,并規定每個指標的最高分、最低分、等級標準,以及評分的具體處理方法;其次,根據評價標準和指標的具體數據對具體指標進行評分;最后將各個指標所得分值進行綜合歸納、整理,得出總的評價分數,由此來判斷該評價對象的狀況.本文借鑒了現行的《指標體系》的因子權重確定方法,確定歷史文化村鎮的價值評價的指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