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農村教育論文
本文作者:劉璐 魏登尖 單位:西南大學
歷來我國農村優質師資流失情況很嚴重,尤其在貧困農村地區,據調查有一個不到50名教師的鎮中心小學,5年間流失10多位優秀教師。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高學歷高職稱的教師流失情況嚴重;語文數學、英語等基礎學科的教師流失率較高;中青年教師流失率高。[2]不少農村學校面臨著這樣的困境,一方面有大量優秀教師外流,另一方面又難以引進或招聘到足夠數量的教師,教師隊伍無法滿足教學的基本需求,更無法做到教學質量的提高,因此解決優質師資流失問題,留住好教師,是當務之急。在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教師的平均年齡在45歲以上,尤其是極其偏遠和落后的農村,多年來幾乎沒有進過新教師,據調查,湖南省永州市的某鎮中心小學共有120名教師,其中41歲以上的72人,占總數的60%;而該鎮8個村小共有87名教師,其中45歲以上的占總數55%[3]而山東市某縣的200處農村小學近3500名教師中,70%的教師年齡在46-50歲之間[4],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很多其他地區的農村教師年齡的調查中,這些反映了師資隊伍老化現象在我國農村地區的普遍性,并且這些年齡較大的農村教師,多為以前的民辦或代課教師,沒有受過正規完善的教師專業訓練,教育科學理論知識,很難適應農村教育城鎮化對教師的要求。同時,教師隊伍老齡化的另一嚴重后果是導致農村學校出現后繼無教師的局面,將直接摧毀農村教育體系的根本。
我國農村教師大多為20世紀90年代“民轉公”的代課教師,學歷較低,2009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農村小學專任教師中,學歷為本科及以上的僅為8.8%,并且在教師隊伍中仍存在19萬的代課教師和近萬的兼任教師,[5]這些教師沒有接觸過系統的師范專業教育,也很少有機會接受專業培訓,知識基礎差,教學能力偏低,并且幾乎不具有創新和科研能力,與新課標對教師所提出的,教師應具有德高為范的政治素質、學高為師的業務素質、開發課程資源的能力等的要求相距甚遠。農村地區教師待遇低的問題存在已久,國家陸續制定了一些提高教師待遇的政策,如加大財政投入,制定特殊崗位的津貼補貼,改革新的收入分配制度等,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教師的工資,但教師待遇低的現狀并沒有得到根本改善,2008年教育部發布的一份以“關注義務教育為主題”的《國家教育督導報告(摘要)》指出,“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的法律規定尚未真正得到落實。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城鄉差距依然較大。全國農村小學、初中教職工人均年工資收入分別僅相當于城市教職工的68.8%和69.2%。
城鎮化是農村發展的要求和必然趨勢,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高質量物質和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使得政府的宏觀調控指向加速農村城鎮化進程的目的,反映在教育問題上,就是對于農村教育城鎮化進程的操之過急,短期內大量學校的撤并的現象屢見不鮮,據教育統計資料顯示,2005年,全國有小學36.62萬所,到2009年,全國小學僅剩28萬余所,2010年進一步減少到25萬余所,5年間小學減少了10萬余所,平均每年撤并2萬所。全國初中平均每年撤并400余所,而這些學校絕大多數是位于農村地區。這就必然導致短期內教師結構失衡問題的加重。優質師資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城鄉之間,教師待遇的巨大差別。盡管近年來,教育公平一直是國家政策和社會輿論的焦點,但大家的注意力大多是圍繞學生需求,從教學設施,硬件配置,教師質量等方面提出質疑和舉措,卻忽視了對教師待遇公正性的關注,農村地區教師工資普遍偏低,信息閉塞,進修學習和提升的機會缺乏,相比之下,城市具有優質的教學設施,教學資源,教師工資福利等方面的待遇均優于農村地區,而且社會對人才需求的層次越來越高,各個城市學校都在創造積極條件吸引高層次的教師。同時,我們還得關注城鄉之間的機會差異和隱性差異。機會差異體現為城市學校的教師學習機會較多,接觸面廣,可選擇的發展空間較大,教師作為個體的生存可能性比農村要高。隱性差異體現為教育行政部門在對城鄉之間學校教師評職稱的額度的不同規定上,職稱水平影響工資待遇,也影響教師的自我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這所造成的隱性差異導致農村優秀實質的城市流向。在大力提倡社會公平、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的當下,我們必須警惕并發現、糾正城鄉之間所存在的機會差異和隱性差異。
當前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現狀,導致了城鄉之間在人事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存在差異,同時我國所實施的工資制度,以地方為衡量中心,存在提高收入機會的差異,而且經濟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相差懸殊,這些都直接導致了“城市中心主義”,[6]當前社會的主流觀念是城市優于農村,尤其是對于滿腔抱負、對工作和前途充滿熱情的中青年教師,鄉鎮的貧窮落后與城市所能提供的更多更好的發展機會之間形成的巨大落差,受經濟利益的驅動,城市必然成為他們的首選。農村教育城鎮化進程中師資發展問題的解決需要國家和當地政府從農村的實際情況出發,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和調整相關政策,并給予農村地區師資發展經濟上的保障。一直以來,農村地區的編制標準完全依照城市學校而制定,才會出現農村地區師資結構失衡的一系列問題,為改變這種狀況,國家和政府應把握農村教育城鎮化的時機,對當地農村地區學校情況進行深入調查,制定符合當地的特定的編制標準,并強制性地對各學科的教師比例作出范圍的規定,從政策上保證各學科教師的數量均衡,另外,學校和教師也應從觀念上改變對于升學率的盲目追求以及對考試科目的過分重視,把學生的全面發展放在首位,平等地對待各學科的教師和教學。
政府和當地教育部門應將合并后某些學科過剩的老師組織起來,進行半年至一年的專門培訓,幫助教師進行學科轉型,過剩教師成功的學科轉型一方面可以填補某些學科教師的空缺,另一方面又能解決熱門學科教師過剩的問題。而且,熱門學科的過剩教師,大多具有多年的教學經驗,對于整個教學活動很熟悉,學習鄉鎮初中和小學教學所需的學科專業知識對于他們來說并不算難,所以,經過一段時間專業知識的訓練,這些教師能夠很快地融入教學環境中,成為農村教育發展的推動力量。國家相關教育部門和當地政府應給予城鎮化進程中合并后的學校政策上和經濟上的支持,鼓勵和高薪聘請當地城市學校的優秀學科帶頭人和先進教師到農村地區學校兼職任教,這樣一方面可以提升整個鄉鎮學科的教學水平,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原有教師向外聘教師學習的機會,對教師整體教學能力的提高有很大幫助。國家目前已經推出了一些促進農村教育發展的教師流動機制,如城鄉教師交流制度,西部計劃,免費師范生計劃,尤其是城鄉教師交流制度,具有極強的針對性,是從根本上改變農村師資薄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