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農業生態建設論文
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缺乏完善的管理體制
以政府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體的農業技術推廣管理體制以政府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體,無明確的責任機制,無法進行統一管理,導致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各自為政,搶資金、爭項目現象普遍,滋生出野有錢向前鉆、無錢靠邊站冶的不良心態。缺乏完善的管理體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事分離,野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管不了人冶,農業技術指導跟不上大趨勢的腳步,阻礙了農業技術向農村基層延伸的腳步,嚴重降低了農業技術成果的轉化率。龍門縣鄉鎮農技站職能劃分不明確,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缺乏清楚的職能定位,機構職能無明確界限,交叉混亂曰農業技術推廣中心、鄉鎮農技站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職能交錯、行政管理職能與業務推廣職能混亂曰基層推廣工作出現了錯位、越位且不到位的現象,部分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工作重心偏移,輕服務、重經營導致技術推廣公益性弱化。
政府經費投入不足
在發達國家,農業技術推廣經費在農業總產值中的比重一般為0.6%~l.0%,發展中國家技術推廣經費一般在0.5%浮動,而我國經費投入卻不足0.2%。經費不足對農業科技推廣事業的發展造成了很大影響,部分地方政府在機構改革中偷工減料,減少甚至取消了對農業技術推廣事業的資金投入,造成農業技術公益性推廣機構自收自支,基層推廣體系逐漸癱瘓。龍門縣政府每年下撥給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和鄉鎮農技站的費用不足50萬元,除去野三公冶費用,所剩無幾。一般農業技術推廣的費用必須向國家、廣東省和惠州市申請項目資金,而由于龍門縣財政收入比較低,往往連項目的配套資金都無法落實,致使申報成功的國家和省市項目難以開展。
農業基礎設施滯后
雖然國家這幾年補貼種糧,完善水利建設和鄉道建設,對農村務農環境進行了改善,但是部分農村地區農業的基礎設施不夠發達,農業技術推廣的效率降低,受到這些問題的影響,技術人員的農業技術與農民無法進行有效結合,阻礙了農村農業的發展。
專業性技術人才缺乏,農業技術人員素質較低
龍門縣是一個農業大縣,柑橘種植面積達到2.19萬hm2,水稻種植面積達到2.17萬hm2,其他經濟作物種植達到2.53萬hm2。龍門縣農村、農業的發展依賴于農業技術的推廣,但當地部分農村經濟條件落后,農業生產缺乏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或者技術人員知識結構與當地農業發展的實際狀況不符合。龍門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和鄉鎮農技站干部職工人數共134人,其中本科學歷15人,占11.2%曰高級農藝師11人,占8.2%曰中級農藝師13人,占9.7%,高學歷和高職稱的農業技術員比例極少。35歲以上的農業技術員有田間操作經驗和動手能力,但接受新知識、新概念的能力差,對新技術的解讀能力差曰35歲以下的農業技術員雖有充分的理論知識,也比較容易接受新知識、新概念,但他們基本上沒有田間實際操作經驗和動手能力,這就導致農業技術員理論不能聯系實踐,實踐經驗不能轉化為理論,不利于農業技術的推廣。實際生產中,有部分農業技術員在享受國家福利之后,沒有發揮自己的作用,未能深入基層,缺乏與農民的溝通和聯系。另外,有些農業技術員雖然掌握了先進的農業技術,但是他們的技術只是用來謀求個人福利,而不是用來促進農業發展,制約了先進農業技術的推廣[5-8]。
農民缺乏對農業技術推廣的認識,科技意識淡薄
目前,龍門縣的農民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比例還不到30%,高中以上更少,小學文化水平的占40%以上,可見農民知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對科技的理解和轉化能力相對較差。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農業效益偏低,使得大批具有一定文化知識的農業勞動力轉移到第二、三產業上,農村留守人員多為婦女、老人和兒童,給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帶來了許多困難和阻力。傳統耕作觀念根深蒂固,農民怕擔風險,對實用新技術、優良新品種、高效新肥料的推廣應用,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接受慢,推廣難。農業推廣講座多無固定場所和固定工作人員,農民把科技推廣當作是政府的事,存在聽課不積極、學習不主動、實踐不具體的現象,甚至有部分農民給錢就來聽講座,不給錢就不參加講座。
對策
建立健全農業技術推廣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
準確劃分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技能的界限,從根本上健全縣、鄉鎮區域性農技推廣、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對公益性進行準確定位。一是建立健全農技推廣組織機構,形成層次分明的農技推廣機構體系,起到以省帶頭,以縣為重點,以鄉為骨干,以村為基礎,以民間科技協會組織為補充的作用。二是促進服務體系社會化,對農業技術推廣進行全程服務,提高技術推廣的有效性,促進技術推廣規模化、產業化。三是促進科技人員與農民的結合,認認真真地為農民解決問題曰促進科技成果與生產實際的結合,實實在在地保障農民利益。四是恢復原來鄉鎮農技推廣站事業單位體制和農技人員技術干部身份。確定農機推廣單位仍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農技人員恢復原有的職務晉升"政治待遇"和職稱晉升"待遇"資格,使農技推廣網絡重新建立起來。五是理順管理體制,按照國家農業部的要求,鄉鎮農技推廣機構實行野管理在縣、服務在鄉冶的管理體制,農技中心"站"的人權、事權、財權歸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保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穩定發展。
增加農業技術推廣經費,完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龍門縣政府和各鄉鎮要明確農業的基礎地位,重視農技推廣工作,制定相關政策,發揮廣大科技人員和科研、推廣單位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積極性。同時,加大對農業技術推廣的資金扶持力度,各級財政按一定的比例安排農業技術推廣經費,各有關部門每年要撥出一定經費用于開展科教興農專項活動和獎勵重大科技成果。
為保障農技推廣工作的經費,農業技術推廣法修正案草案規定了5項具體措施院一是建立農業技術推廣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內應當保障用于農業技術推廣的資金,并按規定使該資金逐年增長。二是保障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工作經費,縣、鄉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工作經費根據當地服務規模和績效確定,由各級財政共同承擔曰中央財政對重大農業技術推廣給予補助。國家和各級政府還應加大財政撥款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只有改善農業基礎設施條件,一部分農業技術推廣才能得以保證。例如,要加強農村的道路設施建設、完善水利設施等,確保農業新技術能在實施的道路上暢通無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