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科學傳播論文
一、什么是科學概念
弗雷格曾指出:“始終要把心理的東西和邏輯的東西、主觀的東西和客觀的東西明確區別開來;始終不要在孤立的語詞中,而只能在命題的語境中去詢問語詞的意義;始終不要忽視概念與對象之間的區別。”③這里提到的“三個始終”對理解一個術語或名詞的科學性和政治性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一個語詞究竟是科學概念還是政治術語,不能僅僅根據語詞的字面語義作出判斷,還要將其放在特定的語境或命題中進行考察??茖W是人們認識世界的知識圖景。科學概念是科學理論建構的基本單元。科學理論是對“現實世界”的認知經過系統化語言處理的命題組合。命題組合中的命題彼此具有邏輯上的聯系。科學命題由科學概念組合而成。一個科學概念涉及“三個世界”:真實世界、語詞世界和測量世界;具有三個基本要素:符號、理論定義和操作定義。所有的科學概念都需要有基本的表達符號,或者是特殊的符號,或者是專門的名詞,或者是日常使用的詞語??茖W概念的生成與傳播遵從嚴密的科學方法,即在心理與邏輯、主觀與客觀作出區分的原則下,將認識過程聯結起來,使“人造的”概念符號和“世界的”對象建立起對應關系。作為科學理論的基本單位,科學概念是不是有效取決于它在科學共同體的語境中是不是能夠被接受和使用,其意義內容是不是可以毫無模糊地傳達給其他人。理論定義的功能就是要解釋概念本身的含義。根據科學的方法,概念必須是或可以客觀觀察的,或在理論框架下使用的邏輯一致性。純形式的科學(如數學)服從邏輯一致性的規則,而經驗性科學還要遵循可觀察性、可檢驗性的原則。對經驗科學而言,“概念是對一定數量的特殊個案的觀察經過抽象化而獲得的語詞”。“被觀察到”是概念的關鍵。“觀察”意味著要將一個抽象的概念和它所表征的現實聯系起來。操作性定義的功能就是將理論定義的概念轉譯為可以測量的由相應變量組合的陳述。盡管操作定義也是通過語言表達的,但從根本上來看,操作定義是對測量的描述和數學運算。操作定義為理論定義增加了三個元素:測量單位、測量水平和組合陳述。在理論構造過程中,構念(construct)是一個重要的中介性概念。構念的功用和“概念”相同,只不過更為抽象。構念是由一定數量的可觀察、抽象水平不同的概念按一定的邏輯原則結合而成的。抽象水平最底層的概念為“原始概念”,是可以直接觀察到的,是不需要任何其他概念界定的。概念符號最大的優點就是可以促進溝通和傳播。如果我們不能很好地闡述一個概念符號所負載的意義,就會造成誤解。概念越抽象,問題就越嚴重。抽象程度又和人們對概念理解的交集或意義重疊度(meaningoverlap)有聯系。概念越抽象,意義的理解交集或重疊度就越小。當然,學科不同,科學的對象不同,科學的認識水平不同,也會影響到意義重疊度。相對于自然科學而言,由于對象和主體之間存在“反射性”,人文社會科學所涉及的意義重疊度的問題要復雜得多。在人文社科領域,“思維與現實的關系是反射性的,即我們想什么,就會影響到我們將會想到什么。”“一方面,有思想的參與者試圖理解他們所參與的環境;另一方面,他們參與他們試圖理解的環境。參與者與環境之間存在著雙向的相互影響,而不是一條單行道。這兩種功能逆向而動,并可能會相互沖突。”④科學概念的構造與使用不僅僅是個人的行為,還和共同體的理解和傳播有關,因而帶有社會性。隨著使用范圍或“圈子”的不斷擴大,科學概念的內涵也在不斷擴大,其社會性也在增強。起初單在科學界使用的專門術語,當它在更廣泛的人群中得到傳播和使用,其社會效果就超出了由科研人員組成的“無形學院”。托馬斯•庫恩(ThomasKuhn)提出的“范式”概念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二、什么是政治修辭
在人類傳播和溝通過程中,沒有不含修辭的話語表達。任何語言都有自己獨特的修辭手法。從修辭術成為一門需要砥礪的藝術源頭來看,它具有政治性。政治家的演講詞、法庭辯論詞、法律文本、政策文件等符號及其意義是政治修辭術研究的重要對象。約翰•加佛尼(JohnGaffney)對歐洲一體化與政治修辭術的研究,弗斯密斯(JosephFewsmith)對我國的“科學發展觀”的研究,李異平、陳芳對十八大報告的修辭分析,就是政治修辭研究的例子。埃爾斯(PaulvonEls)和薩巴梯尼(ElisaSabattini)在研究早期中國政治修辭術的時候,從西方的修辭術講起。英文的修辭(Rhetoric)一詞源于古希臘,其意為“在法庭和其他正式的政治情境中講話的公民藝術,尤其是指在錫拉庫扎(Syracuse)和雅典的民主集會場合下的講話藝術。”一般認為,公元前五世紀,在錫拉扎庫的城邦中修辭術得以“發明”。公元前476年,吉龍(Gelon)和海爾榮(Hieron)這兩個專制統治者被驅逐后,所有的公民都接受講話藝術的教育,以便民主討論在這兩個暴君統治時期被搜刮的財產。雅典民主制繼承了錫拉扎庫的修辭教育傳統。在雅典,公民是刑事法庭的組成部分。為了說服由公民組成的陪審團,利用刑事法庭對嫌疑人控訴或辯護的人必須要當眾陳述自己的觀點。為此,他們必須從語言組織安排、語言風格、表達方式等方面精心遣詞造句,打磨演說辭。這就要求掌握大量的專門詞匯和得體優雅的語言藝術。在錫拉庫扎和雅典,人們開始嘗試概括描述具有說服力的演講辭的特征,并且教導人們如何安排和表達講話內容。從此,修辭術逐步成為正規教育的組成部分。它超越了原初的法庭辯論的功能,拓展到其他領域的活動。⑤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西塞羅(Cicero)和昆體良(Qintilians)被認為是古代修辭學的代表。亞里斯多德是演說修辭術的理論家。根據演說者、演說對象和演說目的,按照過去、未來和現在的時間指向,將演說術分作三類:指向過去、明辨公正與不公正的法庭修辭;指向未來、直陳提案利弊的議事修辭;對當下演說作出高尚或丑惡評價的展示性修辭。⑥西塞羅是修辭術的偉大實踐家。他強調在演說術中訴求形式多樣化的重要性,認為演說者不光在與論辯相關的特定案例上要知識淵博,還要洞悉人類生活和文化的各個方面。昆體良是修辭術的偉大導師,他使修辭教育正式化。西方修辭學歷經變遷。修辭形式不斷豐富,應用范圍不斷拓展,修辭學成為政治學、語言學、哲學等多學科研究的領域。雖然內涵日漸擴大,但為民主體制所需要的“說服性”演說功能沒有消失。這也是有人將修辭界定為“行動者(agents,演講人、著作者等)試圖勸說(或說服、誘導、折服)聽眾時使用的話語特色”的原因。⑦最近一些學者指出,流行的“勸說性”或“說服性”修辭遺漏掉了修辭的另外一種特性,即“強制性”。杰克遜(PatrickT.Jackson)和克里布斯(RonaldR.Krebs)指出,“政治科學家通常將修辭看做是政治學研究的一個附帶現象。近年來建構主義者將修辭看做政治分析的核心。尤其是在說服機制的意義上,修辭在政治分析中的重要性受到注意。”在認同修辭重要性的同時,他們認為將修辭單純作為說服性的語言手法在理論和方法論上是成問題的。與說服性修辭相對應,還存在著“強制性修辭”。強制是“非兩愿共識狀態下的服從,是對指向目標的行動選擇路徑中的高度限制。”⑧修辭強制(rhetoriccoercion)是一種政治策略,它“通過活動喉舌來扭動肢體”。政治行動者不僅要面對他們企圖施加影響的聽眾,還要影響和他們構成競爭關系的政治對手。政治競爭對手們無疑要利用物質資源設定和推動議程,但同時,他們也要“框定”其政治活動,提出起著核心組織作用的概念,以此為不斷開展的事件及其相互關系提供意義,解釋動用物質資源的目的和合法性。從而,修辭競爭成為政治角逐的重要內容。以“框架競爭(framecontest)”和“意義競爭(implicationcontest)”為基本維度,以接受或拒絕作為兩種基本反應結果,由此構成訴求者和反對者之間的修辭較量。雖然杰克遜等人對強制性修辭的分析主要針對的是政治競爭中的語言策略,但是,作為對“說服性修辭”的補充,“強制性修辭”的提出有助于更為全面地理解和分析政治修辭術。通覽政治修辭術的起源和發展,可以看出,政治修辭術涉及擁有不同權力的話語主體和話語對象,不同議事目的和內容的話語語境、指向不同時間方向(過去、現在、未來)的話語指向,對人施加影響的話語強度(勸說、強制)等多個面相。概而言之,政治修辭術是個人或集團在利益、權利和權力的合法性訴求、政策指令和指導的議定、社會思想一致性的整合,以及集體行動的動員等行動中的語言策略。
三、協同創新:政治修辭及科學概念
在我國當下的語境中,“協同創新”已經成為一個具有政策工具意義的概念構造,它無疑具有政治修辭術的功用。一般的政策語詞生成理路是,思想界(包含學界)或借鑒國際新的話語符號,或自創新興語匯,通過“院外游說”、“內部鉆孔”、“智庫影響”等方式,轉化為領導意識并通過重要講話傳達出來,最后由政策文本“物化”(reification)而成為國家指導或指令,經政策動員,介入社會行動。如:“世界一流大學”、“教育創新”經江澤民同志在北京大學百年校慶和北京師范大學百年校慶的講話中使用而得到廣泛傳播,前者推動了“985工程”的出臺。“協同創新”經胡錦濤同志在清華大學百年校慶典禮上(2011年)講話中使用而導致“2011計劃”的政策設計。“2011計劃”的政策文本直陳政策出臺的背景,即“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清華大學校慶典禮的講話精神”。由此可見,高等教育系統的話語系統發生了變化,其實踐注意力受到新的政策信號吸引,自上而下的“社會行動”得到觸發。與此同時,學界也介入了政策解讀和理論分析。韋森在分析言語行為和制度形成的關系時曾做過這樣的比喻,“一些人在一些場合和情景中說出了某些話,這些話立即就‘對象化’成‘制度事實’,這好像是件很奇怪的事,奇怪到竟如《圣經•創世紀》中所言的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一樣神奇!為什么一些人在一些場合中說什么,就會有什么,就會產生什么?”⑨對這樣的問題,英國語言學家奧斯?。↗ohnAustin)提出了“言語行為”的概念。他先在“記述話語(constativeutterance)”和“施事話語(performativeutterance)”之間作了區分。繼而將言語行為分為“以言表意行為”、“以言行事行為”和“以11言取效行為”。“言出什么也就做了什么”以及能夠導致制度生成的作為“行動”的“語詞”多和話語的“以言施事力”有關。這種導致“以言行事”的發話行為帶著發話者的特定意向性。“施事話語不是或不僅僅是說某些事情,而是做某些事情。”以言施事行為具有“確保領會”、“產生影響”和“引致回應”三種作用。施事行為要達到“以言取效”的結果,需要發話人要有適當的身份、地位和權力。同時,要具有施事力,其言語還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慣例力量。只有同時達到以言表意、以言施事和以言取效的行為,人的言語在語言游戲中產生一定的后果,才能影響他人。奧斯汀在對三類言語行為作出區分并且論述三者之間的關系后,還對以言施事行為的適當性提出六個必要條件,包括“(1)必須存在一個有約定俗成效力且被接受的慣例程序。(2)這一程序包括在一定情境中由一定的人說出一定的話,并且在一個給定的場合,特定的人和情景必須適合所訴求的特定程序的要求。(3)這個程序必須為所有參加者正確地執行。(4)并且完全地執行。(5)這個程序通常是為具有一定思想和情感的人的使用所設計的,或為任何參加者所發生的某些相因而生的行為而設計的。那么,參加并且要求用這個程序的人,必須事實上具有這些思想和感情。(6)并且進一步,隨后他們自己必須實際以此而行。”⑩這六個必要條件對理解作為政治修辭的協同創新是有益的。政治修辭是一個中性概念。但是,在中外學術語境中,確實存在“只不過是修辭而已(onlyrhetoric)”的表達,表現出對政治修辭抱以消極的態度。杰克遜和克里布施在《政治修辭術的力量》一文中曾批評這樣的觀點,即將政治修辭與物資力量對立起來,認為政治修辭是缺乏力量的。與此觀點相反,杰克遜等人將修辭置于政治中心的位置。“只不過是修辭而已”在國內的語境下,針對的是政治生活中空頭說教、缺乏實質意義的語言游戲和形式主義現象。修辭術對民主政治、法治社會和社會建構非常重要。政治修辭在任何社會都是不可回避的言語行動。好的政治修辭術是體現好的目的、適當的方法和有效結果的言語行動策略。而糟糕的政治修辭術則要么講話主體和話語內容相隔離,施事主體和話語對象缺乏奧斯汀所說的施事所需要的思想和感情,要么修辭喪失言語行動的意義和方向感,或缺乏技術路線而使“行事缺場”,失去言語行為和“隨后以此而行”的連續性和一貫性。“協同創新”由政治修辭到政策工具,表現了很強的“以言行事力”,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局部性地達到了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的效果。“2011計劃”的出臺,作為政策工具的“協同創新中心”的紛紛成立,就是以言行事產生效果的明證。但是,要實現最終的目的,即“取得實質性成果、實現創新能力提升、支撐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從言語主體到以言行事,再到最后達到言語效果的“意圖實現”,受制于言語主體和行動主體的空間距離、權力距離以及思想和情感距離。作為政治修辭和政策工具,“協同創新”具有愿景描繪的功能。米提能指出,“盡管愿景性概念對打開眼界和提出問題而言是重要的方法,但是,它們構不成理解社會的基礎,對制定切合實際的政策而言也并不充分。政策制定者在面向未來決策的時候,當然無法等到獲得完備的確定性知識以及和界定良好的概念。因為人的理性的有限性,這種絕對狀態永遠等不到。雖然如此,清醒地認識到將這樣的概念作為政策工具的性質、功能和認識論局限是非常重要的。”從修辭學的功能上講,政治修辭術具有說服性和強制性兩方面的作用。說服性是傳統的也是核心的功能。在民主與法治社會,說服性修辭是論辯成功的基本條件。但說服性修辭在社會行動的推動上,存在明顯的局限性。
在我國的政策制定與執行的慣例性程序中,由政治修辭到政策工具需要一定的轉換機制。以“意見”、“決定”等語詞頒布的政策文件就是典型的轉換結果和標志。當政治概念注入政策文本,進入行動階段,政治修辭的功效并沒有消失。與政治修辭比較起來,政策工具具有更強的施事力量。不過,就政策文本而言,一方面,在言語主體和言語對象之間,還存在權力和責任的邊界劃分問題;另一方面,在“應該”與“必須”之間的使用上還存在著直接影響行動效果的言語壓力強度的差別。如果言語對象不明確,就無法確定行動的責任主體。如果沒有強制性修辭,很難保證“以言行事”的最終行動效果。“2011計劃”的政策文本所及對象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財務司(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但在四大重點任務的說明中,分別使用了“面向”、“依托”、“鼓勵”、“建立”、“支持”和“整合”等動詞。這些動詞的主語是誰?如果是教育部,即“教育部面向……,依托(鼓勵、整合、建立等)高校”,那么,在文件對象部門中就應該在“各省”前加“教育部”。如果主語是高校,那么在行文中就應該是“高校應該(必須)面向……,依托自身優勢”,而不是沒有主語的無主句。可是,如果高校是主語,如何理解“高校面向區域發展的重大需求,鼓勵高校……”這樣的句式?對政策文本進行話語分析看上去不過是無聊的“咬文嚼字”或文字游戲,但它確實反映出政策文本中的“主體混亂”現象。進一步深究,可以發現在高校和政府部門之間存在著言語和行動的主體重疊或“共主體”現象,即針對同一個行動任務存在處于不同層級的兩個或多個主體共同施事的現象。如此,對于究竟誰負責什么、誰應該說什么和做什么等問題之間勢必造成主體混亂。這對管理而言是一個巨大的挑戰。此外,政策的有效性最后取決于目標的實現和任務的完成。“意見”具有“說服性”,但不具有強制性,即政策對象不必然需要作出反應。政策所及對象響應或不響應,首先取決于其對文件意圖的“領會”和理解,還取決于由言語壓力反映出的組織力量。說服修辭固然重要,但要實現政策目標,還需要合理的強制性修辭。米提能以“或(or)”的方式對“國家創新體系”作了科學概念和政治修辭術的語言分析。在對“協同創新”進行概念分析的時候,我們仿效米提能的分析策略,提出“協同創新是科學概念還是政治修辭術”的問題。在筆者看來,首先這二者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茖W概念本身也是一種修辭形式。其次,究竟是科學概念還是政治修辭術不能僅僅從語詞本身作出判斷,還需要將其置于具體的使用語境中進行分析。語詞的科學性和政治性是隨語境的變化而變化的。一個語詞如果用于科學理論建構的語境,就是科學概念(廣義的);如果用于政治動員或政策設計,就屬于政治修辭(廣義的)。從語詞發生學上講,在日常概念、科學概念和政治概念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模糊界限。從發生到應用范圍的變化,三者存在著動態的相互轉化過程??茖W概念的創生既可能是日常概念的“越界行動”,即在語詞庫存之外創造新的語詞。如化學中的“烴”、“烷”,心理學中的“超我”,管理學中的“科層”等。也可能是日常概念的“意義精化”或“意義拓展”,即將日常概念作精致的意義限定或賦予新的意義。如普通物理的“質量”、“能量”,社會學中的“信任”,哲學中的“心”,經濟學中的“商品”等概念。反過來,一個在日常概念庫中開始不存在的科學概念,當使用范圍擴大到為大眾媒介廣泛傳播的程度,也會變成一個日常概念。政治概念和日常概念、科學概念之間的相互轉化的例子也很多,比如“解放”在西方馬克思主義的理論體系中是一個學術性概念,在我國的政治修辭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革命”在我國是具有很強政治意蘊的概念,但它在庫恩的研究中被用于描述“范式轉換”的學術概念。“尋租”是一個典型的經濟學概念,當它被用到政治溝通情境,起到了政治修辭的作用?,F在,“革命”、“解放”、“改革”之類的政治概念早已大眾化而成為日常概念。“協同創新”在當下的高教實踐領域非常流行,幾乎成為一個日常概念。同時,有關的理論分析和闡釋也見諸于學術界。當然,作為一個科學概念,新近出現的“協同創新”的意義和內涵還需要專文在更大的理論框架下挖掘和建構。“協同創新”是我國政策工具中的一個本土概念。對這個概念進行科學性和政治性分析,絲毫沒有否定該政策本身的重要意義和價值。支持協同政策的重要價值恰恰是研究的一個前提。任何政策術語都不是孤立的、封閉的行動指令。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并不意味著理論工作的結束。作為一個形成中的科學概念和行動綱領,協同創新必將引發更深層次的理論探討。
作者:周作宇 單位:北京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