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工作匯報
鄉是一個農業大鄉,位于市城區近郊,北、西、南三面環城。全鄉國土面積120平方公里,轄20個行政村(改革后),總人口55392人,其中農業人口47569人,農戶11200戶,計稅面積45640.37畝。我鄉綜合配套改革工作自年4月啟動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委17號等文件精神,以精簡鄉鎮黨政機構、扎實推進鄉鎮行政機關改革為突破口,以人員分流、身份轉換和“以錢養事”的新路子,穩妥推進鄉鎮綜合配套改革,通過活用政策,創新思路,大力精簡機構、人員、編制,進一步健全了農村社會服務體系,減輕了農民和財政負擔,轉換了政府工作職能,提高了機關工作效率,推進了民主政治進程,鞏固了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為切實加強基層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有關工作匯報如下:
鄉鎮機構改革的情況:
(一)黨政領導班子改革到位。
我鄉嚴格按照市委文件要求,通過群眾測評、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等程序篩選后,現設黨委委員職數9名,其中,黨委書記兼任鄉長1名,副書記3名,一名兼任常務副鄉長,一名擔任人大主席,一名專職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兼任副鄉長1名,其他4名委員分別兼任人武部長、組織委員、宣傳統戰委員、派出所所。黨政班子成員比原來的15人減少了6人,撤消鄉政協聯絡組,指定一名黨委協調政協工作。
(二)事業單位改革到位。
一是改革程序到位。根據省、市有關事業單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在深入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反復討論修改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方案》,在改革中,我們從精減內設機構入手,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則,歸并設立了黨政綜合、經濟發展、社會事務三個辦公室和鄉直屬財經所共4個內設機構。每個辦公室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干事2至3名,主任由鄉班子成員兼任,其他成員在機關干部中通過競爭上崗產生。在精減機構的基礎上,我們明確和規范了三辦一所的職責和任務。
二是機構設置到位。堅持以市場為取向,從改革“七站八所”的管理體制入手,轉換機制,理順關系,建立起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的農村社會化服務主體,實現“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養人”向“養事”轉變。在鄉鎮事業單位改革中,我鄉共注銷了七個單位:財政所、經管站、農業服務站、計劃生育服務站、文體站、勞管站和水利站;撤消原經管站、財政所,合并為財經所;新設立了一個事業單位:林管站;將農技站、農機站、水產站、水利站、勞管站、文化站、計劃生育服務站合并建制轉為農業服務中心、水利服務中心、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文化體育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等五個公益性服務組織。全鄉共有43名全額事業編制人員參加財經所、司法所、林管站、動檢防疫和服務中心等五個公益性服務崗位等崗位的競爭。
三是合同簽定到位。改制后,我們按照“執法職能在市、服務職能在鄉”的總體要求,將中心原來承擔的行業管理和執法職能收回,移交到市主管部門,只保留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的職能。在強化各中心公益服務職能的基礎上,進一步放活經營性服務,使其謀求自身更大發展。鄉政府對農業、水利、社會事務、計劃生育、文化體育五個服務中心進行合同管理,鄉政府與各服務中心簽定了服務項目委托合同、與各服務中心法人代表簽定為期兩年的聘用合同、各服務中心與各村簽定服務項目承諾合同;市主管部門負責行業管理、執法監督、人員教育培訓和資質管理。
四是保險繳納到位。通過反復清查核實干部職工的人事檔案,確定我鄉內事業單位全額事業編制人員共39人,共應繳保險費63.09萬元,其中單位40.1萬元,個人22.9萬元。人員編制清理和保險金測算結果在全鄉進行了公示,經參保對像認真核對無誤后,改制人員養老保險金清理測算繳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