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知識產權摩擦問題的概述
在當今的世界市場,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作為WTO規則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對知識產權保護進行了立法規范,是知識產權保護的準則,使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的保護具有強制性。下面,以我國最大的三個貿易對象美國、歐盟、日本為例,闡述我國知識產權摩擦的現狀。
(一)中國與美國的知識產權摩擦
1.“特別301”條款和337條款
“特別301條款”是美國在《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中所做的增補,專門針對那些美國認為沒有對知識產權提供充分有效保護的國家和地區。美國會每年發布“特別301評估報告”,對美國的貿易對象國的知識產權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就其存在問題的輕重,可分為三級,分別是“觀察國家”、“優先觀察國家”以及“306監督國家”。列入“306監督國家”名單的,美國可不經調查自動發起報復措施,列入“優先觀察國家”名單的國家不會立即遭遇來自美國的貿易報復,但是美國會在未來的一年內就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進行雙邊磋商,迫使其修改相關政策。“337”條款起源于《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條,其主要是針對進口貿易中不公平的競爭行為而設立的,尤其重視對美國知識產權所有人的權益保護。遭遇337調查的企業一旦被裁決侵犯了申請人在美國有效的知識產權,企業將會遭到制止甚至驅逐。337條款過分強調了對知識產權權益人的利益保護,漠視了知識產權原有的公益性特點,這與TRIPS協議的平衡原則相差很大,不利于科技成果的全球普及和共享。
2.中國與美國的知識產權摩擦
中美之間的知識產權摩擦在20世紀80年代開始就不斷升級,為此,美國修訂了“特別301條款”和“337條款”,在對外貿易中,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從1991年美國第一次對中國就知識產權問題啟動301調查,到2013年5月1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的“2013年特別301報告”中,我國已經是第九個年頭被美國視為“優先觀察對象”。隨著貿易摩擦的不斷升級,在20個世紀90年代,美國更多地動用了337條款,將制裁的對象轉為中國的企業和公司,據中國商業聯合會統計,1986~2004年期間,美國對中國啟動了39項337調查,占該時期美國337調查數據的13%。在39項案件中,33項涉及專利侵權,占85%。2005年,美國對中國啟動了近10項337調查;2006年,我國出口的便攜式蓄電池、墨盒也遭受了美國不同程度的337調查;2010年中,美國58起337調查案件中,有19起涉及中國企業,占到總數的1/3,均涉及專利侵權;2012年2月,美國又對中國的13家公司的平板電腦、照相手機及其他手持圖像捕捉和傳輸設備、激光打印墨盒及組件、可調節熒光燈及其產品等啟動了337調查。2012年6月2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電子成像設備啟動337調查,主要涉及移動電話、臺式電腦及其他具有成像功能的電子設備,中國的華為科技公司、華為科技(美國)公司、中國中興公司及中興(美國)公司被列為本案的強制應訴方,2013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出口到美國的碎紙機及相關產品、手機觸屏軟件產品、3G/4G無限設備及相關產品啟動337調查,中國均有企業涉案,稱其相關產品侵犯了在美注冊的有效專利,并有可能受到美國的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以上數據都表明多年來中國已成為美國337調查的最大目標國和受害國。
(二)中國與歐盟的知識產權摩擦
近年來,歐盟也一再要求我國履行“入世”關于知識產權的協議,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2004年歐盟委員會向中國遞交了《知識產權問題建議書》,稱在華的70%的歐盟企業都認為中國的知識產權監管不力。在歐盟扣押的侵權產品中,中國居首的產品種類眾多,從2003年到2009年,連續7年是歐盟侵權商品的主要來源國,2009年,歐盟海關扣押的侵權產品達到64.4%,12類商品中,9類中國居首。中國商品在海外頻頻遭受侵權糾紛的同時,中國的商標在海外遭遇搶注的現象也屢見不鮮,“王致和”、“白家”、“恰恰”、“老干媽”等近十種中國知名商標在德國搶注。
(三)中國與日本的知識產權摩擦
早在1997年,日本本田就起訴過中國的一些摩托車企業侵犯其外觀設計和專利發明,2001年,東芝、三菱等企業聯盟也向中國DVD生產企業進行過專利索賠。2003年,日本甚至向海關申請禁止向中國進口藺草,因為通過DNA鑒定,該藺草涉嫌盜用了日本的種草,用該種藺草編制的榻榻米具有光澤,并有良好的觸感,日方懷疑是有人將種苗帶回中國,在中國進行栽培和種植。因此,日本在2003年7月8日,正式實施《種苗修改法》以對非法繁殖、銷售和進出口種苗的企業進行懲罰。這意味著中日之間的知識產權爭議從工業領域拓展到農業領域。上海鋼筆老牌“英雄”也在日本遭到“綁架”,被惡意搶注,并向我方在日本的代銷商提出5%的銷售傭金,導致公司無利可圖,解除合同,損失慘重。
二、我國知識產權摩擦問題的原因
(一)中國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力不強
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2011年中國有效專利年度報告》顯示,我國有效發明專利數量達到69.7萬,同比增長23.4%,其中,企業在國內有效發明專利中所占比例達到52.8%,比上年提升1.7%,但是,同期美國的有效發明達211.4萬件,日本的有效發明達154.2萬件,由此可見,我國的發明專利與美國、日本等技術發達國家還存在很大差距。
(二)中國企業知識產權運用水平不高
許多出口企業商標保護意識淡薄,導致眾多國內知名品牌在海外市場遭搶注,如“sina”,“soho”,“普洱茶”等中國知名企業的商標在加拿大遭搶注;“百度(微博)”在歐盟遭搶注,“福田”在越南遭搶注。三槍、森達、今麥郎、王守義、樂百氏、狗不理等128個內地知名商標在香港集中遭遇惡意搶注。
(三)對知識產權的運用和管理能力不強
我國的很多企業缺乏對知識產權,如商標、專利等的保護意識,在企業內部沒有設立專門的對知識產權進行服務、運用和管理的部門,無法對知識產權進行系統的、專業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更不用提在發生知識產權糾紛時,為企業和產品進行切實有效的保駕護航。
(四)技術發達國家在知識產權問題上的過度壟斷
發達國家由于在技術創新方面具有絕對優勢,常常對于核心技術的許可進行限制,使得我國企業若要使用核心技術就必須支付高昂的成本。近年來,國外企業也常以“知識產權”的名義對國內企業設置重重障礙,其目的是排擠中國企業在世界市場上的一席之地,保護自己的市場份額和豐厚的利潤。
三、我國企業應對知識產權摩擦的對策
(一)對內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化
當今的世界市場,知識密集型產品由于具有高附加值,競爭日趨激烈,日漸增多的貿易糾紛都集中在知識產權領域。要對知識產權進行更有效的保護,就要將知識產權的工作制度化、系統化、常態化,設立專門的組織機構,建設專業的人員隊伍,主要應完成以下工作:第一步,知識產權研發前的信息收集。企業在進行技術研發之前,對所研究領域的國內外現狀要進行調研,對相同或類似商品已申請的專利、商標、外觀設計進行收集整理,盡量避免雷同或相似,以免涉嫌侵權,同時另辟蹊徑,以防重復勞動,浪費人力、物力、財力。第二步,知識產權的研發。企業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獲得商標、專有技術、外觀設計等知識產權。第三步,知識產權的產品化。指企業將在實驗室的研發成果應用于新產品的過程。第四步,知識產權產業化。將新產品與市場需求接軌,規模化生產。第五步,知識產權市場化。將含有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投入目標市場并獲得利潤回報。第六步,知識產權的保護。對知識產權申請國內外的專利權、商標等,尋求國內外的法律保護,學習國內外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文件,保護自主知識產權不受侵犯,同時避免觸犯他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法律。第七步,知識產權的服務。企業對消費者給予周到的售后服務,提供技術支持和援助以及技術的更新換代。
(二)對外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1.積極應訴
對于海外的知識產權訴訟,中國企業應進行利弊分析,應訴可能會花費巨額的訴訟成本,同時也面臨著敗訴的風險,但是不應訴就等于默認侵權,舉手投降,放棄海外市場。對于這種矛盾,企業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于國外的政府機構、行業協會、競爭對手的無理取鬧,要積極應訴,一味的息事寧人,只會讓競爭對手抓住我國企業軟肋,氣勢更加逼人。對于有勝算幾率的案件要積極對待,通過勝訴案件,提高我國企業在海外競爭的信心,鞏固我國企業及商品在世界市場中的地位。除此之外,企業還要做打“持久戰”的準備,海外應訴,對于文化、語言、環境、法律等的重重障礙,訴訟歷程一般較為漫長,費用較為昂貴,耗時耗力,尤其對于中小企業來說,難經一“拖”,因此,中小企業可以通過行業協會組團出海,提高抗擊能力和勝算幾率,分擔風險,共“保”市場。
2.意識先行
俗話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我國的企業在進入一國市場之前,為避免發生商標、專利、外觀設計等知識產權的糾紛,應先在國內外知識產權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商標、專利注冊等。一般說來,各國商標確認制度基本上可以分為三種:使用優先制、注冊優先制、使用和注冊并用制,因此,我國企業在出口不同市場時,要了解各國的商標、專利確認制度,采用不同的策略靈活應對。同時,我們的企業在出口之前還要注意保留證據,如在我國注冊的商標、申請的專利的證明材料、廣告宣傳片,銷售合同等。在2013年5月8日的中國(上海)國際進出口交易會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干事克里斯蒂安•維夏德說道,中國的知識產權局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專利局,僅2011年就提交了50多萬項專利申請,占全球近1/4,其中,中國居民的申請數量占到了80%,這一數據表明國內創新蓬勃發展,同時也意味著中國居民的知識產權意識日漸提高。
(三)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
對華出口產品知識產權問題的一波又一波的打擊,使企業官司纏身、焦頭爛額,無心關注生產和市場,單個企業或幾個企業形單影只、勢單力薄,因此,為了維護行業的正常運營,減少企業進軍海外市場的波折,讓企業專心生產,行業協會應發揮積極導向作用,關注海外市場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為企業收集相關信息,加強與政府機構的交流溝通,幫助企業收集信息、整合資源、處理矛盾、減低成本。
四、結論
當今世界經濟的發展是以知識為重要載體的,知識就是市場,知識就是利潤,各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也越來越強,在我國商品大量涌入世界市場的今天,要熟悉他國法律、產品、市場,盡量避免發生知識產權糾紛,同時要重視本企業的知識產權制度建設,保護本國商品不受侵權,借助政府與行業協會的力量,積極應對復雜的經濟形勢。
作者:戴艷 單位: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