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縣2011年民主評議政府工作部門及基層所站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鎮將在全鎮掀起一場“大評議”活動,以期加強我鎮政府工作部門及各基層所站政風行風建設,使群眾訴求渠道更加暢通,行業監管明顯加強,群眾滿意度有較大幅度提高。現就鎮實際,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充分發揮農村、社區群眾的監督作用,推動政府工作部門及基層站所切實解決不正之風問題,不斷加強作風建設,提高服務水平,為推動經濟社會各項事業較好發展和實現我縣“一線四區三中心”戰略發展目標提供重要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次民主評議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鎮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和鎮民主評議小組
(一)鎮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鎮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鎮委委員、紀委書記)
成員由全鎮開展民主評議部門及各基層站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為鎮黨政辦工作人員。
鎮民主評議小組負責對各被評單位進行明察暗訪通過發放調查問卷等有效途徑了解各被評單位的政風行風情況;對被評單位的民主測評打分;了解和監督被評單位落實整改情況;對民主評議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還要加強與縣民主評議小組的溝通學習,不斷推進我鎮政風行風建設。
三、評議對象
評議對象包括: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計生辦公室、民政)、司法所、國土所
四、評議代表的構成及職責
建立全鎮民主評議代表資料庫,人員由各村(居)委會、各基層站所、各單位以及鎮各界各行業代表組成。通過個人自薦、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具體組成人員。根據各被評議單位具體情況,從該資料庫中確定20位與該單位有業務聯系、服務對象以及對該單位存在工作質疑的人員作為該被評議單位的評議代表。
評議代表主要職責有參加評議大會發表評議意見并進行民主測評打分。
五、評議內容
主要從信息公開、依法辦事、廉潔自律、服務質量、制度建設等五個方面進行評議。
(一)在政務公開方面,是否認真履行公開責任,在政策法規、辦事流程、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服務承諾等方面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二)在依法辦事方面,是否按照法定的權限、程序和實現履行工作職責,是否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是否嚴格依法審批、依法收費、依法處罰、照章辦事;是否存在執法不公濫用職權、執法違法等行為。
(三)在服務質量和效率方面,是否做到為民、便民,在解決群眾辦事難上見成效;是否存在推諉扯皮、辦事效率低,不主動、不及時、不認真解決順害群眾利益問題;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話難聽和刁難群眾、作風粗暴等問題。
(四)在廉潔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和“吃、拿、卡、要、報”等問題。
(五)在制度建設方面,是否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和監督制約機制,是否落實政風行風建設領導責任制和教育、監督、考核、獎懲等制度,是否建立對群眾反映問題及時受理、整改和反饋的機制。
六、評議的方法和步驟
今年民主評議工作時間從6月份開始,至9月底全部完成評議工作。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至10日)。制定工作方案和有關制度;公開評議對象、內容和方法;選聘評議小組成員,培訓評議人員;被評部門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政風行風建設目標;通過懸掛橫額、宣傳欄等有效載體,廣泛宣傳民主評議政府工作部門及基層站所工作,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評議和監督,營造評議活動的濃厚氛圍。
(二)查找問題階段(6月13日至7月4日)。被評單位開展自查自糾,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設立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等方式收集群眾特別是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鎮評議小組進行明察暗訪,了解被評單位政風行風建設情況,重點了解存在的問題。
(三)公開評議階段(7月5日至20日)。召開評議大會。評議代表根據被評單位的政風行風建設情況進行評議,可采取“開門評議”及“關門評議”相結合的方法。“開門評議”即對被評單位的政風行風建設情況進行面對面評議;“關門評議”即把被評單位的人員請出去,只留下評議人員對被評單位評議。評議過程要求被評單位的主要領導及負責人要在公開評議大會上進行述職述廉并報告本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情況。評議小組和評議代表要對被評單位的政風行風情況進行全面客觀的評議,重點評議存在的問題。
(四)落實整改階段(7月21日至8月15日)。被評單位將各方面反映的問題進行梳理,并針對評議小組和評議代表提出的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情況以書面的形式上報鎮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民主評議辦公室將上報縣糾風辦監督落實。對于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說明情況,承諾解決落實期限。
(五)民主測評(8月16日至9月6日)。在充分評議的基礎上,采取隨機抽樣方式,以鎮委鎮政府、評議代表、以服務對象為主的普通群眾等為對象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主要是對被評單位政風行風建設情況進行打分,得出民主測評分數。評分設“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4個等次,對應分值分別為90至100分、76至90分、60至75分、50至59分。民主測評采取現場集中問卷測評的方式,測評表要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啟封發放,當場填寫、當場回收、當場統計結果,統分的人員由被評單位評議代表和服務對象各一名組成,統分結束簽字確認后當場公布測評分數。
(六)檢查評估(9月7日至21日)。鎮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要在組織查找問題、督促整改落實等工作的基礎上,對被評單位民主評議工作情況組織檢查評估,得出檢查評估分。檢查評估分主要圍繞民主評議各階段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側重評估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
(七)集中統分(9月22日至28日)。鎮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對民主測評和檢查評估的具體情況進行統分。分數統計按一下方法進行:采取百分制,民主測評總分:民主測評分×80%+檢查評估分×20%。
七、評議結果的運用
鎮民主評議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集中統分結果確定被評單位排名,將結果報告鎮政府和縣糾風辦,同時向被評單位的主管部門通報。
鎮政府將被評單位的評議結果作為本年度全鎮年終考核獎勵及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測評工作排名第一及排名最后的的單位均進行全鎮通報。對測評結果靠后的單位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并取消本年度參加全鎮考核獎勵資格。對群眾滿意度較低、社會反應強烈、不正之風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或對評議中提出的問題能整改而不及時整改、甚至邊評邊犯的單位,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八、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實。一是全鎮各有關被評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充分重視本次民主評議工作,要深入研究鎮民主評議工作方案,根據本單位具體實際制定好本單位接受民主評議等相關工作計劃及方案,切實做好民主評議工作部署。二是要求全鎮各被評單位要認真梳理本單位存在的相關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落實整改。三是要求全鎮各單位要配合好鎮民主評議領導小組做好這評議代表的推選工作。切實把思想道德好、社會責任感強、公道正派的人選進評議代表隊伍,并加強對評議代表的管理,定期培訓,定期考核。
(二)嚴肅評議紀律。鎮民主評議小組要加強對各被評單位民平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確保評議客觀公正。堅持定期到被評單位對民評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督和巡查。一是嚴禁評議工作人員接受被評單位的禮物和宴請,想被評單位拉贊助、高攤派,或以任何不正當方式影響和更改評議結果;二是嚴禁平代表利用評議之便向被評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編造、隱匿或違規銷毀評議資料;嚴禁篡改統計名次或評議名次;對違反評議紀律的取消代表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三是嚴禁并評單位利用不正當手段影響參評人員公正評議。對違反評議紀律的直接列為評議不合格單位,并追究有關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