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計劃總結
年是“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中央確定了穩中求進的主基調,市里確定了地方財政收入增長15%的預期目標,根據稅收經濟形勢,結合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確定年的工作思路是:按照“依法治稅、從嚴帶隊、科學管理、共建和諧”的基本要求,圍繞全面提升收入質量這個中心,突出基層建設和隊伍建設兩個關鍵,健全稅收征管、地稅文化、納稅服務三項體系,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努力推進地稅科學發展。具體抓好以下八項工作:
一、切實防范執法風險,進一步提升收入質量
(一)嚴格遵循收入原則。嚴格遵循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通過信息化平臺等手段,加強稅款征收繳庫的監督管理。強化收入調度,科學統籌指導,確保均衡入庫。落實好省局提高收入質量防范執法風險的實施意見,逐條逐項梳理,定期督導檢查。加強稅收預警分析,建立監控指標通報制度,科學開展地區間橫向比對。落實好《收入質量責任追究辦法》,對出現收入質量問題、產生不良影響的,追究相關領導及人員責任。
(二)堅決落實執法責任制。加強稅收執法監督,調整完善執法責任制考核系統和指標體系,加強考核結果應用,利用網上執法檢查信息,不間斷開展稅收執法檢查。進一步抓好執法內控機制建設,提高執法風險防范和控制能力。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嚴格規范性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審核,建立可行性論證和執行效果評估制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審批項目,制定執法文書標準范本,推行標準化執法模式。開展辦稅服務廳規范執法試點工作,保證一線窗口單位規范執法。啟動執法風險防控體系建設,落實責任追究,啟動責任追究程序。
(三)加強征管質效監控。加大征管質效監控力度,科學設置監控指標,改善監控方式,完善監控內容,實現發現問題—完善措施—監督落實的良性互動和梯次推進。發揮稅務稽查職能作用,以整治假發票買方市場為重點,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認真開展分級分類檢查,嚴厲查處大案要案;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金融、通訊、房地產、中介服務等高收入行業和轉增股本、利息股息等非勞動所得項目的專項檢查;推廣信息化查賬軟件,對重點行業、稅源大戶實現信息化稽查,信息化查賬率達20%。按照減免稅管理工作規程,做好稅收優惠成果統計,提高減免稅審批、備案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四)做好稅收政策的調研和落實。深入開展政策研究,密切關注營業稅改革動向,及時跟蹤增值稅改革試點情況,監控分析全市新增、注銷企業變動和交通運輸業、服務業等相關行業營業稅增減變化情況。配合政策調整和宏觀調控,加強對通信業、房地產業、采掘業的稅收調研,開展資源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稅種研究。認真落實結構性減稅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環保類企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發展,發揮好稅收宏觀調控功能。做好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及營業稅起征點提高、資源稅征收方式改革、車船稅稅率調整等各項稅收政策的落實,做好減輕低收入群體稅收負擔等政策落實協調工作,及時掌握稅源變化趨勢。
(五)深化拓展稅收分析。健全完善收入年度和月度預測,準確判斷稅收收入形勢。充分利用稅收快報、會計統計報表以及稅收征管系統等各類數據,深化月度稅收分析。圍繞稅收管理的難點、經濟發展的熱點和社會關注的重點,深化專題分析。利用重點稅源監控數據、稅收資料調查數據,積極開展重點稅源分析。嘗試開展對會計核算各環節的稅收資金運行進行季度分析,掌握稅收資金運行變化規律。落實好《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深化社會綜合治稅,加大涉稅信息采集、處理以及綜合利用力度,以政府網絡搭建的信息交換平臺為抓手,推動以政府考核為主的督導考核制度。
二、完善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全面加強稅收征管
(一)完善稅源專業化管理。按照省局《關于基層機構整合后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選擇的意見》,整合基層機構,重組業務職能,優化資源配置,把征管力量和精力轉移到重點行業、重點稅源企業上來,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實施稅源分類分級管理;集中辦公后,打破屬地征收模式,整合征收力量,將由中心所稅收管理員承擔的日常性事務簡化、前移到辦稅服務廳集約處理。深化納稅評估,在分類分級評估、方式方法創新、部門協作配合等方面尋求突破,提高評估精度和效益。強化稅收預警,擴展預警指標,拓展預警范圍,與廉政風險預警平臺的結合,進一步提高核實處理質量,提高信息利用效益。研究探索大企業稅源的專業化團隊式管理方式,開展針對性強的風險管理和個性化服務。強化稅源分析,年內組織重點稅源狀況的整體性分析,全市旅游業稅源發展趨勢的前瞻性分析,市國資委所屬企業稅源狀況、住宿和餐飲業等部分重點熱點行業稅源狀況的專題性分析。積極開展征管狀況分析,利用風險指標解決征管風險,切實提高征管質效。
(二)規范征管制度建設。以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為目標,完善稅收征管的操作規范和制度,著力打破傳統的“保姆式”管理模式。規范稅務登記管理,建立國地稅清算聯動機制,健全非正常戶預防機制。明確委托代征職責,擴大代征范圍。加強欠稅管理,定期核查,清理舊欠,杜絕新欠。抓好臨時征收戶管理,嚴格按規定開設臨時征收戶,逐步降低臨時戶數占比。抓好個體稅收管理,制定起征點提高后核定征管措施,對未達起征點業戶實施動態監控。抓好發票管理,探索試點網絡發票改革;規范代開發票管理,繼續探索委托代開發票管理方法。抓好財務報表報送管理,對納入省局監控重點的,一季一檢測、一季一通報,重點企業財務報表報送率和采集率均應達到100%。落實《省地方稅收保障條例》,抓好社會綜合治稅向稅種、行業和征管盲區的延伸。
(三)不斷改進征管措施。一是繼續加強重點行業管理。規范交通運輸業管理,建立“自開票納稅人年審”備案制度,規范自開票納稅人資格認定;建立貨運發票開票預警機制,強化對發票開具異常的監控評估。加強金融保險業管理,落實好《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納稅申報辦法》,推進金融保險機構分經營項目明細申報;落實好省局《民間借貸稅收管理辦法(試行)》,加大對民間借貸稅收管理。強化重大建設項目分級分層、逐月逐戶監控,加強跨區域施工項目管理,確保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全部“圈進來、跟上去、管到位”。二是加強薄弱環節稅收控管。把存量房評估推廣作為“一把手工程”,落實省局推廣方案,完善內部制度,強化督導考核,7月1日前全市推廣應用;加強與房管、建設、國土等部門的溝通,建立部門協作支持機制。加強股權轉讓管理,與工商部門及時交換信息,深入開展數據交叉稽核。強化非居民稅收管理,實施稅收源泉控管,加強對外支付稅務證明的管理,重點抓好非居民財產轉讓、股息分紅、特許權使用費、租金所得的稅收管理;抓好“走出去”企業稅收管理,防止企業境外所得在國內延遲納稅和逃避國內納稅義務問題的發生;加強企業關聯交易申報及審核管理,以企業集團關聯交易、企業股權轉讓為重點,加大調查取證、納稅約談、調整補稅力度,建立完善的反避稅防控體系。三是嚴征細管小稅種。強化土地增值稅管理,加大對中介機構鑒證業務的監督指導。做好車船稅法的貫徹實施工作,逐步完善公安審驗把關機制。規范土地使用稅基礎管理,全面推廣宗地管理經驗,條件成熟后在全市推開。規范耕契兩稅征管,嚴格落實“先稅后證”制度。規范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等規費的代收流程,實施稅費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