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文史相關
摘 要:從語言學的角度闡述了對顏色詞的感知和研究的理論依據,結合人們的習慣知覺作用和視覺組合以及視覺歸類,從詞源角度對顏色詞進行分類,分為基本顏色詞、實物顏色詞和釋義顏色詞,分析了各類顏色詞的數量、使用頻度等特點,并專門就顏色詞在文學作品中的夸張、移就等修辭效果展開探討。
關鍵詞:顏色詞 夸張 移就 修辭效果 文學
在人類的語言中,顏色詞是最富有表現力的描述色彩的語言符號,可以說人類使用的語言中都包含表達顏色的詞匯,但是不同民族的文化差異造成對顏色的認知差異,主要表現在顏色詞匯的數量和名稱及修辭效果等方面。
一、顏色詞的感知和研究
顏色詞是一種感官詞,屬于非語言交際文化范疇,用于描述各種顏色,并在一定的語境中,作為修辭手法產生無窮的魅力,尤其當美國人類學家Berlin和語言學家Kay通過對98種語言的分析和研究,在1969年出版《基本顏色詞:其普遍性和演變》一書中,透過顏色詞在不同語言中存在差異的表面現象,揭示了基本顏色詞普遍發生的順序。
每種語言最初都是從對比度最強烈的黑白兩種顏色開始認知,進而是鮮艷奪目的紅色、綠色、黃色等,逐步認識了圖中所示的11種顏色。這一研究成果在人類色彩感知和色彩表達領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Kay在1978年又從人體的生理結構和模糊學理論
角度,與McDaniel共同闡釋了顏色范疇是個模糊集合概念,把顏色與人的生理結構和心理
結構緊密結合起來。
McNeill和Wierzbicka分別從語言學角度展開研究,McNeill提出“語言相對論”和顏色詞產生和演變過程中必備的兩個因素:自然資源和在外部世界中色彩的可用性及人類視覺的生理結構。鑒于不少顏色名稱來源于實際生活中的客觀事物,他認為顏色名稱與其色彩在實際生活中的功能和頻度有關。Wierzbicka則認為顏色概念與“人類經驗的普遍性”分不開,如現實生活中的“白天、黑夜、火、太陽、植物、天空和大地”,并從認知語言學立場出發,把顏色詞詞義構成分為四種類型,即:直覺成分、顏色成分、否定(排他性)成分和原型成分。英國語言學家Lyons以顏色詞為例,展開了顏色詞的詞匯語義系統研究,指出由red、orange、yellow、green和blue構成部分顏色詞詞匯場中的位置固定。
二、 顏色詞的分類及特點
統計表明,人類可分辨的顏色達百萬種之多。當人們面對大量色彩相似的顏色時,在習慣知覺作用下,把他們看作是一個較大的視覺組合,從而顯現出視覺歸類的趨向。因此,顏色詞雖貌似眾多紛繁,當利用視覺歸類或詞典釋義等方式,實際上可以劃分為幾個顏色系列。如red (紅色)、cherry (櫻桃、紅色)、ruby (紅寶石、紅色)、flush( 臉色變紅)和 blush (臉色變紅)等等都可劃歸為紅色這同一系列,尤其是從詞源角度把顏色詞匯分為基本顏色詞和實物顏色詞,以及詞典釋義顏色詞。
基本顏色詞詞源來自Anglo-Saxon語,為數不多卻使用頻度高,但無法恰如其分地區分各種顏色,只有通過其他輔助手段,才可構成復雜的顏色概念,其中實物顏色詞最大的特點在于把實物本身的特點融入語言文字的描述之中,把抽象的、復雜的顏色概念變成具體的、可觸摸到的實物體,體現簡單化和直觀性。如用vermilion表達“紅色”,詞典釋義為“朱砂,又稱辰砂、丹砂,無機化合物,大紅色……”等等,若只做書面說明不僅費時費力,且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象中的朱砂紅,而有實物作為參照物,就勿容置疑了。同時,事物本身的性質、特征也融入色彩之中,表達作者的思想情感、憎惡愛好。
⑴ Until dusk that day, the Master’s face was dark iron.
(這天直到上燈時分,老爺的臉色鐵青------茅盾《小巫》)
其中“iron”一詞以“鐵----青灰色”恰如其分地刻畫出老爺的冷酷無情,同時反映了作者的態度和情感。實物顏色詞家族龐大,或為金屬礦藏、珠寶玉器,或為自然現象、動物植物,或為日常用品、三餐食材,名稱種類繁多,林林總總。隨著科技迅猛發展,將使實物顏色詞匯不斷得以豐富。
釋義顏色詞適用范圍單一,使用頻度相對低,但表達精細準確,透過字面意思描繪生動的畫面。據《簡明牛津詞典》釋義“brunette”為“dark-skinned and /or brown-haired (woman),一個栩栩如生的形象展現在眼前,而“hoary”則勾勒出一位須發皆白的老者形象。
三、顏色詞的修辭效果
顏色詞具有很強的修辭效果,本文就顏色詞在文學作品中夸張和移就的修辭效果展開討論。
3.1 顏色詞的夸張效果
夸張(Hyperbole)源于希臘語,意為“超越”,是一種故意要言過其實的修辭手法。主要特征在于對修辭客體進行夸大其詞的描寫,往往有違常理或不合邏輯,以期達到強烈的沖擊效果。根據詞典釋義“為了啟發聽者或讀者的想象力和加強所說的話的力量,用夸大的詞句來形容事物”是一種“文藝創作中突出描寫對象特征的手法”。王充在《論衡•增藝篇》中稱之為“稱美過其善,進惡沒其罪”。而科比特在《古典修辭學今用》中對夸張的定義是“為了達到強調或渲染的效果,采用夸大措辭的手法”,通過藝術性的夸大突出或強調事物本身的特征。
⑵ Every time he goes to his hometown, he wants to paint the town red with his old friends.-------每次他回家鄉都想與老朋友痛飲狂歡一番。
⑶ He and his wife painted the town red in celebration of her promotion.------他和他妻子為慶祝她的升職痛飲狂歡。
“Paint the town red”指“狂歡、痛飲”,源于美國西部。一百多年前的村鎮開設酒吧和妓院區域稱為“紅燈區”,在牧場工作的牛仔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在那些地方痛飲一番,當他們喝得醉眼朦朧時,整個村鎮在他們的眼里變成一片紅色。“Paint the town red”在這一特定的場合,顯示人們狂歡作樂,興奮的情緒感染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