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計劃總結
1、學習型工商建設。開展“三學、三干、三比”活動;采取外出培訓或請教授講課等形式,系統學習政治理論、領導科學、管理學、經濟學、黨的政策理論解讀等;組織學習工商業務知識和新出臺的法律法規;舉辦“工商大講堂”;評選“十佳案例”和“優秀說理式文書”,編制《執法工作疑難問題解答》等;學習研究業務,推廣典型工作經驗;開展培養樹立典型、學習典型活動,組織干部職工選擇好典型“走出去”學習交流;加強與院校合作,培養高層次人才;繼續開展“建高地、亮絕活、爭先鋒”活動;開展星級崗位能手評定活動;實施干部履職能力學分制。
2、服務型工商建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工商實際,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主動服務“新興產業倍增、傳統產業升級、現代服務業壯大、現代農業提升”四大工程;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篩選具體的服務對象,大力扶持文化產業發展,推動創意園區(廣告)建設;主動對接骨干企業、重大項目、重點園區,實行“一對一”、“保姆式”服務;用足用好相關政策,深化“溫馨五五服務法”;加強創業輔導,暢通市場主體準入渠道;制定具體配套措施,鼓勵全民創業;用好相關政策,幫助支持個體工商戶升級為私營企業,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海選具體企業,劃定股權質押范圍,采取具體措施,推動股權質押登記工作開展;強化商標服務職能,各縣(市)局、分局著名商標年新增件數1件以上(運河除外);成立全市商標品牌協會暨商標品牌戰略研究會,制定協會章程、具體工作規劃,為會員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走訪馳著名商標擁有企業,根據企業需求,落實具體企業開展商標專用權質押工作,為企業融資。
3、法治型工商建設。法制科牽頭制定《方案》,深化“五制一化”機制;強化行政指導制、重大案件統一掌控制;大力加強法制工商建設,設立具體的法制工商建設的指標體系,落實效果的工作考核;實施案件主辦人制、合理裁量制、案后回訪制及監管執法現代化,設定量化具體的推行指標和方案計劃,并進行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
4、隊伍建設。制定具體方案,在系統內弘揚“忠誠、高效、公正、廉潔”的德州工商精神;采取專題教育引導、典型帶動、生活體驗等多種措施培樹“認真學習、快樂工作、幸福生活”的人生觀,“務實、創新、圖強、高效”的工作觀及“厚道、包容、團結、協作”的團隊觀。
5、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確保全市90%以上的社區(鄉鎮)達到食品安全放心社區(鄉鎮)標準;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客觀評價體系;采取各種形式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全面提高食品經營者的自律意識;加大對農村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推行食品經營者分層分類監管;加強對食品經營源頭的監管,向食品批發商推行“電子一票通”,試行食品供貨商分級管理;強化對食品現場制售經營者的監管;嚴厲查處流通環節食品違法案件;學習、探索、創新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方式、方法,學習外地先進經驗,探索食品安全電子巡查、監管模式。
6、消費者權益保護。年底前實現美容業“五項規范”全面覆蓋;嚴厲查處流通領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拓寬服務行業監管領域,突出對婚慶禮儀、婚紗攝影、家電維修、裝飾裝修、醫療、電信等服務領域的監管。
7、12315平臺工作。強化12315指揮中心和“局長在線”平臺規范化建設,提升維權、服務、高效能力;針對消費投訴熱點,定期對有關企業進行行政約談;完善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3G綠色通道制度建設,實現消費者、商家和12315指揮中心三方同時在線,及時處理消費糾紛,化解各方矛盾。
8、商品質量監測工作。合理制定監測工作計劃和監測方案,發揮質量風險和監管決策參考功效;突出對乳制品、節令性食品、特殊人群食品等食品的質量監測工作;按照上級部署或制定抽檢計劃,針對嬰幼兒用品、服裝、裝飾材料、家用電器及成品油、電線電纜等商品進行質量監測。
9、查辦大案要案。制定方案,圍繞通信、工程建設、醫療衛生等領域,查辦一批權錢交易、索賄受賄等關系民生的大要案件;加強對供水、通信、供電等壟斷性行業的監管,查處一批強制交易、強制服務等限制競爭案件;全面清查大型零售商和供應商濫用優勢地位強制交易、濫收費等違法行為;查處一批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加大對違法抽獎銷售行為查處力度,規范市場競爭秩序;認真貫徹總局、省局關于軍服管理、打擊走私販私、反假幣、非法拼裝機動車、非法銷售衛星接收設施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掃黃打非工作。
10、打擊傳銷規范直銷。開展專項整治,加大對傳銷活動多發的重點區域的監管;重點查處以“高科技”、“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等名義從事傳銷和“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推行直銷企業監管“四項制度”;按時完成“無傳銷街道(鄉鎮)”創建任務,做好創建驗收考核表彰工作;充分利用宣傳資源,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宣傳教育活動;做好打擊傳銷規范直銷信息系統運用,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
11、廉政以及行風政風工作。繼續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根據“三定”方案賦予的職責,重新確定科室職責和人員崗位職責,科學評估制定風險等級,制定防范措施;結合工作實際,年內邀請一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工商工作;將年度重點工作和亮點工作爭取納入當地人大、政協視察計劃;開展紅盾助企活動,完善領導干部聯系企業制度、在企業設立工商聯絡員制度;篩選確定重點聯系的企業,制定具體幫扶內容;深化向監管服務對象述職述廉活動,每年組織兩次(半年一次)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人員向市場主體和服務對象述職述廉活動;加強與特邀監督員的聯系,年內召開兩次特邀政風行風監督員座談會;不定期開展貫徹落實國家工商總局“六項禁令”、省局“五項禁令”和德州市機關作風建設“八條禁令”檢查活動,采取明察暗訪的方式,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規行為;依紀依法做好受理信訪、群眾電話投舉報工作,對實名舉報的,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加強廉政教育,邀請檢察院領導講授預防職務犯罪課程;組織市局機關人員到德州監獄廉政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