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轉讓定價稅務管理論文
一、轉讓定價概述
轉讓定價行為有利有弊,但是總的來說是弊大于利,首先,會損害有關國家的稅收利益,減少經營所在國的財政收入;其次,擾亂經濟秩序,影響資源的合理配置;最后,還會降低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影響國家經濟的發展。
二、我國轉讓定價稅務管理現狀
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套相對來說比較完備的轉讓定價稅務管理制度,出臺了一系列轉讓定價稅務管理法律法規,并且在實踐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從法規的制定方面,以及實踐管理的經驗、效果方面,我國與發達國家都存在著較大的差距。1987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與關聯公司交易業務稅務管理的暫行辦法》,自此后,我國的反避稅法律制度不斷完善;其次,《預約定價協議》的逐步推行、以及《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頒布及實行,也使預約定價方法的應用得到了推廣;最后,在與國外的交流實踐中,相關部門的涉外稅務審計能力也不斷提高,我國的轉讓定價管理初見成效。盡管我國轉讓定價稅務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展,征管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還有一些明顯的問題。首先,與國外相比,我國轉讓定價稅務管理法規過于粗陋,對轉讓定價避稅行為的處罰力度還不夠;其次,我國涉外稅務管理機構尚不健全,專業審計人員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最后,缺乏順利實施轉讓定價稅務管理的外部環境,而且相關信息資料來源渠道狹窄,與國外相關部門進行稅收情報交換的及時性還不夠。
三、加強我國轉讓定價稅務管理的建議
總的來說,我國已經有了相對較為完善的轉讓定價稅務管理體系,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漸趨完善,但是仍然存在著上述幾方面不可忽視的問題。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轉讓定價避稅帶來的危害,維護我國稅收利益,針對上述幾個問題,特別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1.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各項制度
依法治國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要改善我國的轉讓定價稅務管理,首先要從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制度上面著手,使日常的稅務管理活動能夠有法可依。
1.1進一步完善轉讓定價的調整方法。對各種調整方法要進一步細化,完善正常交易價格的計算和確定;積極研究和完善預約定價制度,加強國際合作,以節約轉讓定價稅收審計成本和方便納稅人。
1.2完善反避稅法規。盡快完善關于轉讓定價案件處理方法、程序方面的法規政策,減少由于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在信息掌握方面的不對稱性帶來的損失,增強反避稅工作的可操作性。
1.3完善有關納稅人報告及舉證義務的規定。將報告、舉證義務轉移給納稅人,使稅務機關在轉讓定價調查中處于主動地位。在法律中對本方面內容要有詳細具體的規定。
1.4加大對轉讓定價避稅行為的處罰力度。將稅法中的處罰規定進一步細化,可以增加一些相對來說較為嚴厲的處罰手段,比如加收滯納金、罰款等手段。對轉讓定價避稅行為應當實施全方位的制裁,而不是僅僅局限于物質手段;此外還可以借助于媒體等手段對企業形成輿論壓力。
2.加強部門合作、擴大審計范圍
反避稅除了制定完善的法規之外,還需要各個部門之間團結協作,互相配合。
2.1加強與工商、外匯管理等相關部門間的協調與合作,形成管理合力。稅務機關應注意與工商、外匯管理、銀行、海關等相關部門加強聯系和溝通,發揮各自的業務優勢,堵塞稅收漏洞,在與外資企業管理有關的業務方面,要保證妥善的協調和銜接,建立高效率的反避稅管理體系。
2.2擴大對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轉讓定價審計的數量和范圍。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狀況,選擇一些大企業和外資企業較為集中的省、市,建立健全專業的反避稅機構,有針對性地加強對轉讓定價的調查、審計的工作力度。另外,在重點加強大企業的管理的同時,也不要忽略對中小企業的審計與管理。
3.加強稅法宣傳,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加大宣傳稅法的力度,選擇合理的宣傳方式,強化宣傳效果,深化人們對引進外資與反避稅工作的認識,讓人們了解到反避稅工作的必要性。稅務機關和廣大的稅務干部要嚴格對自身的要求,依法治稅、科學征管,以自己的優化服務影響納稅人,減少反避稅工作的阻力。此外,要協調好稅務機關同當地政府之間的關系,增強政府工作人員對稅法的了解,盡量防止由于盲目的招商引資而損害國家稅收利益現象的出現。
4.建立企業信息資料收集系統
加強轉讓定價管理要掌握企業關聯交易的情況,建立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的基礎資料信息庫,并逐步實現計算機聯網,形成稅務、工商、海關、商檢部門等多方協調一致的信息監控系統。同時要建立期全方位的稅源監控體系,規范信息通報制度,加大對稅源的監控力度。
5.大力培養反避稅專業人才
培養反避稅專業人才,保持反避稅專業人員的穩定性是推動反避稅工作的關鍵。首先要加強對現有稅務干部的培訓,提高其業務素質;其次,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培養涉外稅收專業人才,為涉外稅收管理隊伍的建設儲備充足的人才。
四、結語
總之,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關于轉讓定價的稅務管理也漸趨完善。在完善轉讓定價稅務管理的過程中,既取得了不少的成就,逐漸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在實踐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我國轉讓定價稅務管理還存在諸如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問題,與發達國家存在尚存在明顯的差距。我國應在建立科學、完備的轉讓定價稅收法律法規體系,擴大轉讓定價審計的數量和范圍,以及專業人才培養方面下功夫,從而不斷改善我國轉讓定價稅務管理,減少稅收損失,促進經濟更好的發展。
作者:楊永風 單位:河北經貿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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