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企業會計制度論文
一、農業企業會計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無法與農業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相適應
從農業企業本身的角度來看,如今的農業企業已發生了很大變化。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渡時期,農業企業的生產活動一般按計劃進行,收獲糧食后由政府統一收購。農業企業并不直接向市場提供農產品。在目前完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農業企業的經營管理體制、經營模式和經營活動范圍均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業企業的會計核算仍然執行《農業企業會計制度》,不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更不能保證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資料的質量。并且外部環境也發生了重大變化,這都需要農業會計進行相應的調整。
(二)會計處理手段落后
農業是人們對動植物自身生長發育的自然再生長過程實施控制和強化的過程,是以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為前提的經濟再生產過程,自然再生產過程和經濟再生產過程相互交織構成了農業的根本特點。這一特點在某種程度上使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及其會計核算較其他行業更為復雜。不同地區、不同農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都有可能不同,這加大了農業會計處理的復雜性,具體表現為:一是農業會計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復雜性;二是農業生物資產的特點決定了農業成本核算的困難性;三是農業會計標準具有多重性。目前的農業會計處理手段難以滿足復雜的農業會計業務需要。
(三)存在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
農業企業的生產活動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人類無法預測和預防一些不利自然事項的發生,不能對農產品的生產全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督,因此無法保證農業生產活動的會計計量與計錄的準確性,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此外,作為土地承包者的農戶、家庭農場,在自主經營的模式下,完全可以自己占有、支配完成承包任務后的剩余部分,而反映農業生產活動會計信息的準確與失真對各承包戶的利益并沒有產生多大的利害關系,利益激勵機制的缺乏進一步導致會計信息的失真。
(四)不能適應農業企業自身發展的新需要
從農業企業本身的角度來看,如今的農業企業與以前剛開始實行《農業企業會計制度》時相比,已發生了很大變化。那時我國還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渡時期,農業企業的生產活動一般按計劃進行,收獲糧食后由政府統一收購,農業企業并不直接向市場提供農產品。在目前完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農業企業的經營管理體制、經營模式和經營活動范圍均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業企業的會計核算仍然執行《農業企業會計制度》,不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更不能保證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資料的質量。并且外部環境也發生了重大變化,這都需要農業會計進行相應的調整。
(五)企業管理者社會責任意識淡薄
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管理者社會責任意識淡薄問題隨之出現,目前的農業企業社會責任所要求內容更為復雜多樣,包括企業收益的社會貢獻、對社會公益的責任、對人力資源的責任及對生態環境的責任、對產品和服務質量的責任等。由于農業會計內容的廣泛性和復雜性,尤其是當這些事項沒有進入市場,不以交易形式發生時,便要求企業在提供這些信息時采用各種不同的方式。農業企業管理者社會責任意識淡薄體現在服務客戶、關愛員工、注重環保、回饋社會等具體的責任實踐欠缺,農業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是近年來興起的理念,農業企業尚未將其落實到管理體系中去。責任管理要低于責任實踐,說明農業企業社會責任落后于責任管理。
二、改善農業企業會計核算的總體思路與方案
(一)有針對性地制定會計確認標準
由于農業生產活動是自然再生產和經濟再生產的結合,其許多特征又決定了農業企業會計確認的復雜性和差異,其中關于生物資產的確認尤為復雜。我國現行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均未對生物資產的確認做出專門的規定,《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關于生物資產的確認規定,企業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能確認生物資產。第一,企業因過去的交易結果擁有或控制該資產;第二,與該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第三,該企業的公允價值或成本能可靠地計量。我國可以參照《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中關于生物資產的確認,針對具體的生物資產(種植業農作物資產、林業生物資產、畜牧業生物資產、漁業生物資產)制定不同的確認標準。
(二)在會計記錄方面
會計記錄主要涉及到會計賬戶的設置問題,在農業企業會計核算中除了需要設置與其它行業具有共性的會計科目以外,還應設置反映農業特殊性的會計科目。
(三)在會計報告與披露方面
現在尚未制訂農業活動會計準則和農業會計核算辦法,因此缺乏農業活動會計信息披露的規定,按照普通會計事項的披露政策。根據農業活動的特殊性,僅僅像對待普通的活動一樣來報告披露農業活動會計事項是遠遠不夠的,因此,為了減少會計信息的不對稱,使投資者對農業活動有全面的了解,必須制訂可行的農業活動的報告披露政策。
(四)加強企業管理者的社會責任意識
農業企業加強企業管理者的社會責任意識,需主動承擔環境保護責任,推進環保技術的開發與普及。對這部分經營者來說,是要求他們對農業活動過程中的各種耗費和損失進行流水賬式的記錄和反映,以便為農業公司系統的會計核算提供翔實的原始資料。
(五)強化農業企業內部會計控制
強化農業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是一項農業企業會計制度的改進措施,內部會計控制指導辦法是我國較早的農場財會制度。該辦法中確定了在作業區成立核算組,形成完整的場內成本核算制度。這些場內財會制度以建立小組、嚴格強化農業企業內部會計控制,例如:材料管理、成本計算、固定資產管理等方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后改革開放新形勢的要求,規范企業內部控制工作,積極做好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各項準備工作,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研究制定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工作計劃安排。
作者:張曉琴 單位:湖北省黃岡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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