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法學雜志
海峽法學雜志基礎信息:
《海峽法學》以《臺灣法研究》、《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為原始平臺和經驗載體,立足海峽兩岸,輻射港澳、東南亞乃至亞太地區,以涉臺法律問題研究為主,兼具臺灣地區政治、經濟等領域的研究,力求使涉臺法律研究服務于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和祖國統一大業。
海峽法學雜志欄目設置:
本刊主要欄目:特別策劃、實體法研究、涉臺法律研究、程序法研究、法史研究。
海峽法學雜志訂閱方式:
ISSN:1674-8557,CN:35-1304/D,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8.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9.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10.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普通圖書[M],會議論文[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匯編[G],檔案[B],古籍[O],參考工具[K]。
11.基金資助: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12.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現供職單位全稱及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13.其他:請勿一稿兩投,并請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投寄稿件后,等待審查。審查通過編輯部會通知您一般雜志社審核時間是1-3個月:如果要是到我中心給你論文發表請詳細看。
海峽法學雜志社編輯部征稿控制股東的誠信義務與少數股東的保護論瀆職罪刑事立法之不足與完善《公司法》修訂若干問題探析論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舉證責任之分配論我國行政首長負責制的法制化轉租制度之探討論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淺談角色商品化權論我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革新大陸與澳門刑法中誹謗罪之比較論用“折衷制”解決大陸與港澳間區際法律沖突“2010海峽法學論壇——民生與法制: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會議綜述涉臺法律規范體系若干問題研究福建涉臺立法回顧與展望赴臺大陸居民行政給付制度芻論少數人及其權利保護的法律探析——兼論我國少數人權利的保護論我國農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與創新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收買請求權的制度評價與立法完善海盜罪名設置研究集合犯的法定性特征研究政府金融危機應對措施的法律評價——以雙邊投資條約義務為參照國際投資法制多邊化發展趨勢研究本文html鏈接: http://m.35694.cn/qkh/shkx_13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