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河南省新鄉縣的統籌城鄉發展工作取得了較大發展,被評為全國實驗縣、河南省示范縣,這與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截至2010年6月底。新鄉縣金融機構各項貸款新增129000萬元;其中,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36500萬元,新村農戶貸款、文化、教育建設貸款23200萬元。傳統的金融服務手段已經發展為電子銀行、信用卡、票據、刷卡消費等;還實現了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多的方便,稅款入庫效率明顯提升。河南省新鄉縣的統籌城鄉發展工作取得了較大發展,被評為全國實驗縣、河南省示范縣,這與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在實際調查中,也仍然存在不少問題。本文對存在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關政策建議。
關鍵詞:統籌城鄉發展,貸款擔保機制,農村信用環境建設
一、存在問題
(一)政府對舊村的拆遷時間表安排“不清晰”,加大了貸款風險
如新鄉縣農村信用社支持洪門鎮洪門新村建設,以農戶為承貸主體,以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款為還款來源,為64家農戶,發放貸款423萬元,由于洪門鎮政府沒有對舊村拆遷做具體的時間安排,拆遷土地拍賣或租賃等問題尚未解決,無形中加大了貸款風險。
(二)貸款擔保機制“缺位”、貸款風險補償金“不足”,致使新農村建設“貸款難”
一是政府部門建立了融資平臺,但還存在著無實體經營企業擔保或平臺公司互保的情況,按照新規,政府融資平臺借款必須有實體經營企業擔保,加大了融資難度。特別是2010年6月份國務院發布了《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的通知》,嚴令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這就為如何確立貸款方式、承貸主體和防范風險,提出了新要求。二是由于當前經濟形勢尚未完全好轉,財政壓力較大,政府補償金明顯不足,農戶新民居建房與實際收入不成比例,一旦出現自然災害等風險,貸款難以全部得到補償,金融機構為新農村建設繼續發放更多貸款的意愿不強。
(三)地方財政實力不足,政府貼息“不到位”,金融機構貸款形成風險
新鄉縣農村信用社2007年為古固寨鎮祥和新村發放了農戶貸款275筆,金額891萬元;發放基礎設施貸款2筆,金額600萬元。由于該鎮財力不足,原來鎮政府承諾的貸款貼息難以完全兌現,目前農戶住房貸款217戶,697萬元逾期,逾期面達78.9%,欠息55.71萬元,基礎設施貸款600萬元逾期,欠息47.94萬元,合計欠息達103.65萬元。
(四)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尚不完善,金融機構貸款支持“信心不足”
目前,農村企業、個人信用尚未完全納入征信管理系統,缺乏必要的信用資源。在發放農戶貸款中,一些農戶信用意識淡薄,認識上有“偏差”,有的認為政府貼息、金融機構發放的新農村住宅貸款是給自己的“免費的午餐”;有的將建房貸款挪作他用;有的農戶聯保貸款納入了征信管理系統,但由于還款意識淡薄,形成逾期后,為其擔保的農戶不能獲得貸款,影響了信貸資金在新農村建設上的繼續投入。
(五)ATM、POS機具體布放“不對稱”,非現金支付工具在農村的推廣尚待時日
新鄉縣179個行政村規劃為54個新型農村住宅社區,而金融機構在2個新農村布放ATM機只有2臺,占布放總量15臺的13.3%,村莊僅占新農村數量的3.7%;POS機在新農村布放42臺,占布放總量121臺的34.7%。由于ATM機需要考慮安全問題,特別是夜間運行的安全性在農村較差,審批、安裝標準較高,大量布放還有難度,短期內難以在農村普遍推廣。
(六)受“瓶頸”制約,國庫橫向聯網未能達到最終目的
目前,國庫橫向聯網系統處理稅票業務量僅占全部稅票業務的3%,原因是該系統目前不支持鄉鎮級核算,只能將縣屬企業的納稅業務通過橫向聯網系統辦理,鄉鎮級財政收入還需要通過手工在TBS系統進行錄入。由于該系統無法滿足縣財政每日都要分鄉鎮和縣直財稅收支報表數據的需求,縣財政僅愿意將縣直財稅收入納入橫向聯網系統進行核算,所以,設置橫向聯網的最初目的尚未達到。
二、政策建議
(一)繼續探索創新貸款方式,增大信貸資金支持額度
一是繼續大力發展不需要抵押擔保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聯保、第三方保證貸款業務,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同時,進一步探索農村財產抵押制度,允許農民以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等作抵押擔保,擴大擔保物范圍,緩解農村抵押擔保難的問題。二是適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金融機構繼續創新中長期貸款方式,滿足新農村建設電網、路網、通訊網絡的資金需求。三是嘗試發展產業集聚區貸款、農戶擴大再生產貸款、農村科技創新貸款、新型社區房產證抵押等貸款品種,千方百計增加信貸資金的投入,滿足統籌城鄉發展多元化融資的需求。
(二)積極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為貸款支持新農村建設創造良好條件
首先針對農村金融信息不對稱和農戶缺乏抵押擔保的實際情況,加快農村征信體系建設,引導農村金融機構重視收集農戶信譽道德品質信息,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戶信用檔案和信用數據庫。其次繼續開展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在農村廣泛宣傳信用意識的重要性,積極推介金融產品,宣傳貸款支持的條件、內容、目的,讓農戶了解貸款用途和償還方式,糾正在申請使用新農村住宅建設貸款上的錯誤概念,切實改變認識上的“偏差”。最后要不斷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目前設立的為農村服務的擔保公司,必須具備真正的擔保實力,為新農村建設貸款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時,政府要擴大貸款風險補償資金額度,對農戶貸款風險及時予以補償,樹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信心。
(三)政府支持,有效解決金融支持統籌城鄉發展中的問題
政府部門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根據新農村住宅建設貸款發放進度,將承諾的貸款貼息及時補貼到位,對基礎設施貸款的償還提供有效保障,對已經形成不良的貸款,采取“整體盤活、一步到位”的方式,破解連環逾期的難題。對已經取得新農村住宅貸款,承諾以房屋拆遷補償為還款來源的,及時給出拆遷、拍賣時間表,讓金融機構放心。可以嘗試設立新農村建設貸款財政擔保基金,將這一專項基金存放金融機構,銀行可按照基金額度1:5發放貸款,信貸資金發生風險,由擔保基金先行代償,再由財政資金及時補充,使信貸資金支持處于良性循環狀態。
(四)金融部門通力協作,大力推進農村支付體系建設
一方面,人民銀行牽頭組織金融機構統籌安排轄區非現金支付工具的發展和運用,各金融機構按照計劃,在不同區域,有步驟開展業務,在人員素質相對高,發展較早的新型住宅區域,合理增加ATM機的布放數量。同時,嘗試在經濟較為發達的鄉鎮試行“POS機刷卡一條街”,著力減少現金使用量,有效推廣非現金工具的使用。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要加大在新型社區基礎設施貸款力度,及時解決通訊網絡問題,促進電話銀行、個人網銀等支付工具的有效開展,促進農村支付體系逐步豐富完善。
(五)盡快完成國庫橫向聯網系統的升級換代,解決“瓶頸”制約問題
人總行會同財政部相關部門,盡快研究解決國庫橫向聯網系統存在的問題,系統通過升級換代,以支持縣級國庫分鄉鎮核算,各項操作更加完善,縣級財政部門積極加入這一系統,工作效率將明顯提高。
(六)繼續堅持政、銀、企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傳遞貨幣政策信息,保持貨幣政策傳導渠道暢通
縣級人民銀行充分發揮處于基層,了解實情的區位優勢,利用法律所賦予的職能,結合當前政策不斷加強對經濟金融領域存在的問題調研分析,形成有價值的指導意見或建議,與政府溝通聯系,定期召開政府及相關部門、銀行、重點企業、新農村建設項目等有關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及時傳遞貨幣政策信息,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促進縣域統籌城鄉發展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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