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過分析中國裁判網(wǎng)上檢索選取的113個銀行卡盜刷民事糾紛判例,發(fā)現(xiàn)我國現(xiàn)階段的銀行卡盜刷糾紛中的雙方當事人主要是持卡人和銀行。通過梳理法在判決銀行卡盜刷糾紛中適用的法律以及判決結果,可以得出在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存在在持卡人可證明盜刷人是偽卡盜刷的條件下,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的情況。而且,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有利于促進公平,銀行卡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防止損失的再次擴大,解決濫發(fā)銀行卡問題而且也符合保護消費者理念。但是,通過對抽樣判例的分析,發(fā)現(xiàn)法院在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時,存在若干問題。第一,責任限制無統(tǒng)一標準,“同案不同判”;第二,對持卡人的責任過分限制;第三,立場偏向銀行,沒有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問題的存在是有一定的原因的,論文期刊發(fā)表網(wǎng),因為目前的法律法規(guī)不完善造成責任限制無統(tǒng)一標準,“同案不同判”;因為歸責原則的適用混亂造成對持卡人的責任過分限制;因為舉證責任適用混亂以及公平原則的濫用造成法院的判決結果在立場上偏向銀行,沒有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
推薦閱讀:民主與法制法律期刊發(fā)表
根據(jù)出現(xiàn)的問題,對法律適用提出了一些針對性的建議。首先,應該將持卡人是否存在泄漏銀行卡的過錯的舉證責任交由銀行來承擔,并且鼓勵訴訟雙方當事人積極舉證;其次,建議應該根據(jù)嚴格責任來對持卡人的責任分配進行規(guī)制;最后,建議法院根據(jù)公平原則進行自由裁量的時候應該將裁量的度在一個比較合理的范圍內進行把握。由于立法上存在一些問題,應該進行立法完善。在專門性立法模式下,分別對立法原則、銀行卡合同的性質、持卡人與銀行之間的合同義務、持卡人與銀行的舉證責任劃分、持卡人與銀行的歸責原則以及責任分配原則與限額設定這六個方面提出了立法內容的建議。
關鍵詞:銀行卡盜刷;公平原則;歸責原則;責任限制
隨著經濟的迅速發(fā)展,銀行業(yè)務隨之拓展,銀行卡的使用者也越來越多,現(xiàn)代經濟社會人們對銀行卡的方便快捷的方式依賴程度越來越高,伴隨著銀行卡交易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其中尤為嚴重的是銀行卡盜刷糾紛。1.1研究視角銀行卡盜刷糾紛的增多,促使理論界和實務界對銀行卡盜刷糾紛中產生的法律問題的研究也越來越多。由于我國立法上對銀行卡盜刷糾紛中的責任分配和舉證責任劃分沒有進行明確規(guī)定,由此造成在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對責任分配和舉證責任劃分的研究尤其多。
有通過分析銀行卡盜刷中各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來對責任分配進行的研究,也有通過對不同判例的對比進行研究,也有通過金融消費者的角度來對持卡人的責任承擔進行研究的,也有通過銀行卡糾紛判決產生的問題進行研究的,等等。研究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法院在對銀行卡盜刷糾紛進行判決時“同案不同判”的現(xiàn)象,銀行卡合同屬于什么性質的合同,在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各主體應該怎樣劃分責任,各主體應該承擔怎樣的舉證責任,對各主體應該適用什么樣的歸責原則和舉證責任原則。對銀行卡盜刷糾紛中產生的法律問題進行研究的有很多文章,但是很少有文章考慮到在對銀行卡盜刷糾紛中的責任進行劃分時是否應該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本文就通過對持卡人責任限制這一角度來對銀行卡盜刷糾紛中產生的相關法律問題來進行探討。
1.2研究意義
在美國、英國、日本等銀行卡業(yè)發(fā)展成熟的國家和地區(qū)中,對銀行卡盜刷中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都有明確的法規(guī)規(guī)制,銀行卡持卡人在一般情形下都不用承擔太多的責任。由此可見,在銀行卡盜刷中,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是促進銀行卡業(yè)發(fā)展的一種必然趨勢。通過分析我國法院處理銀行卡盜刷糾紛所適用的法律以及對銀行卡糾紛給定的判決結果,可以發(fā)現(xiàn)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下,對銀行卡盜刷糾紛的判決中是在對持卡人責任的限制。
但是,法院在處理銀行卡盜刷糾紛,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時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所以,通過對銀行卡盜刷中持卡人責任限制問題的探討來完善對持卡人責任限制的規(guī)制是很有必要的。首先,有利于促進公平。如果讓持卡人來承擔盜刷中產生的全部責任或者大部分責任,對于持卡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負擔。由持卡人來承擔過高的風險也會造成作為消費者的持卡人不再愿意使用銀行卡來進行交易,這對銀行卡的推廣和發(fā)展會造成十分不良的影響。在大多數(shù)的銀行卡盜刷糾紛中,作為原告的持卡人都要承擔較重的舉證證明責任。持卡人首先要證明存在銀行卡盜刷的事實,然后要證明是偽卡盜刷,還要證明作為被告的銀行在銀行卡信息和密碼泄露上是否有過錯。
作為消費者的持卡人為了收集這些證據(jù)需要花費比較大的成本。而如果法院覺得持卡人的證據(jù)不足,駁回持卡人的訴訟請求或者要求持卡人承擔大部分責任,讓已遭受損失的持卡人,花費跟多的時間和成本。盜刷產生的損失由持卡人個人承擔固然是重大的,但是對于資金量巨大的銀行來說并不能構成嚴重損失。而且銀行也可以通過增加服務成本的方式,把其承擔的損失責任在各個消費者之間進行分散。①一個有效的法律規(guī)制,是將責任分配給可以最小的成本來減少損失的一方,分配給可以分散損失的一方。如果將所有的或者大部分的責任由持卡人來承擔,平衡就喪失了。所以,讓銀行承擔更多的責任,分擔大部分的損失,無疑是最好的選擇。其次,有利于促進銀行卡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如果限制持卡人的責任承擔,由銀行來承擔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責任,銀行肯定也會采取各種措施,來保證其不遭受損失。預防風險是作為金融機構的銀行研發(fā)創(chuàng)新的主要動力。
例如,銀行為了保其不再因偽卡盜刷而承擔損失責任,肯定會改進銀行卡的制作工藝或者對其自主設備進行升級,使得偽卡可以識別出來,持卡人不會再因遭受盜刷而產生損失。而持卡人承擔了責任后,只能以后使用銀行卡時更加謹慎來防止銀行卡盜刷的再次發(fā)生。除此之外,在銀行卡盜刷糾紛中使用持卡人責任限制規(guī)則,剩余的責任由銀行全部承擔,銀行在發(fā)放銀行卡是也就會更謹慎,防止銀行濫發(fā)銀行卡。
另一方面,銀行的預防成本要小于持卡人。銀行可以將技術創(chuàng)新、研發(fā)新術的成本在銀行客戶間進行分配,可以極大的降低銀行的經濟負擔??偠灾?,限制作為消費者的持卡人的責任,由銀行來承擔因盜刷產生的主要損失責任,有利于促進預防盜刷的設備和金融技術創(chuàng)新發(fā)展。再次,有利于防止盜刷損失擴大。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中,一般有一方當事人熟知法律規(guī)定并且會將可能出現(xiàn)的責任計算在成本內。②作為金融機構的銀行可以有良好的知識和能力,來遵守法律的規(guī)定,來遵守合同的約定。但是對于大多數(shù)的持卡人來說,他們不了解相關的法律,也不知道什么情況下會做出違約為。例如,大多持卡人并不知道將銀行卡交由自己的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等使用是構成違約的。這也使得銀行卡信息以及密碼泄露的風險加大了。另一方面,當盜刷事實發(fā)生了,銀行由于其更專業(yè),可以更快的通過法律途徑來及時有效的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偠灾毞Q論文格式模板,限制作為消費者的持卡人的責任,由銀行來承擔因盜刷產生的主要損失責任,可以優(yōu)化銀行的服務,盡到銀行對持卡人必需的說明義務,而且,可以促進銀行主動采取措施來防止因盜刷產生更大的損失。最后,符合保護金融消費者的理念。
銀行作為一個金融企業(yè),推出銀行卡業(yè)務,銀行卡是發(fā)卡行為持卡人提供的金融服務商品。持卡人申領到銀行卡,就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存取現(xiàn)金、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等金融服務。所以,持卡人與銀行之間不僅存在債券債務關系,也存在消費服務合同關系,持卡人既消費金融產品又消費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銀行和持卡人之間存在消費關系。①在銀行卡交易活動中,銀行在專業(yè)水平以及信息獲取等方面的能力遠遠高于持卡人,而處在弱勢地位的持卡人基本上不能獲得銀行的信息,而且在危險發(fā)生時,不能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當法院判決銀行卡盜刷糾紛責任承擔的大小時,應該考慮到對作為消費者的持卡人進行適當傾向性的保護,對持卡人承擔的責任進行限制。②總而言之,保護作為消費者的持卡人的權益,構建作為銀行卡客戶的持卡人的責任限制機制,是現(xiàn)在的銀行業(yè)發(fā)展的大勢所趨,不僅不會增加銀行的負擔,而且有利于促進我國銀行卡業(yè)的長遠發(fā)展,這樣才能與國外的發(fā)卡機構進行有力的競爭。
1.3研究方法
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取113例有關銀行卡盜刷糾紛的判例來對銀行卡刷糾紛中責任主體的認定以及在現(xiàn)有法律體系下,法院在判決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對持卡人責任限制存在的法律問題來進行分析研究。通過分析對比抽樣的113個判例,可以發(fā)現(xiàn)在銀行卡盜刷糾紛中的責任主體主要是銀行和持卡人,法院一般是在這兩者間分配銀行卡盜刷產生的損失責任。也分析出法院在判決銀行卡盜刷糾紛時主要存在責任限制無統(tǒng)一標準,“同案不同判”、對持卡人的責任過限制、立場偏向銀行,對持卡人的責任限制不夠這三個問題。然后再次分析對比抽樣的113個判例所適用的法律,得出為什么會產生這三個問題的原因。我國立法上存在缺陷,對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存在的法律問題沒有明確規(guī)定,法院在適用法律的時候標準不一,造成對持卡人的責任限制無統(tǒng)一標準,“同案不同判”,法院根據(jù)自己的理解來適用歸責原則造成對持卡人的責任過分限制,法院對舉證責任適用混亂以及對公平原則的濫用造成判決結果在立場偏向銀行,沒有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面對這些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出現(xiàn)的急需解決的問題,像大家普遍的認為通過立法來進行規(guī)制似乎需要一個較長的周期,“遠水救不了近火”.
所以本文首先通過對法律適用的角度提出相關建議,來彌補立法上的不足,以及解決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出現(xiàn)的相關法律問題。針對舉證證明責任分配混亂的問題,應該明確定將持卡人是否存在泄漏銀行卡信息的過錯交由銀行來承擔,并鼓勵訴訟雙方事人積極舉證。針對歸責原則適用混亂的問題,建議應該根據(jù)嚴格責任來對持卡人的責任承擔進行規(guī)制,不管持卡人的違約行為與銀行卡盜刷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都要對盜刷產生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責任。針對濫用公平原則的問題,建議法院根據(jù)公平原則對持卡人的責任分配進行自由裁量時應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不應讓持卡人承擔過多的責任。與大多數(shù)一般性立法建議不同的是,本文通過對比比較不同國家和地區(qū)對持卡人責任限制的法律規(guī)定,然后確定應以專門性立法為立法模式并提出相關立法建議。通過專門性的立法,將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全部進行規(guī)制,不但可以節(jié)省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節(jié)省時間,而且也是解決在審判中銀行卡盜刷糾紛存在的法律問題所迫切需要的。
確定立法模式后,對在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在分歧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內容設計。分別對立法原則、銀行卡合同的性質、持人與銀行之間的合同義務、持卡人與銀行的舉證責任劃分、持卡人與銀行的歸責原則以及責任分配原則與限額設定這六個方面提出相關立法內容的建議。立法則應當以保護持卡人,論文出版,限制持卡人責任為核心;將銀行卡合同認定為消費寄托合同;根據(jù)銀行卡的交易情況明確持卡人與銀行之間的合同義務;引入利益衡量持卡人與銀行的舉證責任進行劃分;在排除持卡人故意泄露銀行卡信息和密碼的情況下,應當對持卡人適用過錯原則;應該限定持卡人在一定數(shù)額內承擔責任或者一定比例內承擔責任,對于持卡人不同階段的責任承擔大小也可以進行細分,方便法院在判決時進行參照。對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存在的法律問題進行專門性的立法設計,目的是為了統(tǒng)一司法標準,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雖然看起來似乎是加重了銀行的責任,實際上是為了倒逼銀行對自己的技術進行革新和管理進行改善,從根本上來解決銀行卡盜刷糾紛的產生。在銀行卡盜刷糾紛中對持卡人的責任進行限制,是銀行卡業(yè)發(fā)展的必經路。對銀行卡盜刷糾紛中持卡人的責任限制進行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
論文指導 >
SCI期刊推薦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