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隨著經濟、政治、文化的不斷發展和進步,以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治國方針的推進,法學畢業生的就業形勢備受關注。全國范圍內就業形勢依舊嚴峻,法學專業由于專業性質的原因,已成為就業率較低的一個專業。本文將從法學畢業生的就業狀況、影響因素、對策和建議等三個方面論述法學畢業生的就業問題。
關鍵詞:法學;畢業生;就業形勢;對策研究
《黑龍江教育(高教研究與評估)》(月刊)創刊于2005年,是由黑龍江教育雜志社主辦的高教刊物。曾榮獲”黑龍江省社科十佳期刊:。本刊以高教評估研究為重點,探索我國高教評估理論與方法,注重高等教育發展研究、校本研究,立足黑龍江,面向全國,為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服務,為老師專業化發展服務。
一、法學畢業生的就業狀況
(一)法學畢業生的就業率低于全國高校畢業生平均就業率
目前,法學專業的就業問題困擾著高校、政府、學生,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引發了社會的廣泛探討。法學畢業生的現狀:從麥克斯人力資源信息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的一項調查中顯示,從2006—2014年法學專業地畢業生的就業率雖有小幅增長,但仍低于全國的其他學科的平均水平。法學專業招生人數逐年增長,供求不平衡。許多高校為了提升自己的綜合實力,不斷擴大招生,紛紛設立法學院系或者法學專業,法學專業畢業生的數量與日俱增。
(二)法學畢業生的就業意向
法學畢業生的就業方向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報考公務員、考研究生、律師、其他類的社會招聘。約有三分之一的畢業生想要報考公務員,有將近三分之一的畢業生準備考研,但是準備從事律師行業的人數不到百分之二十。
法學畢業生就業地更傾向于經濟發達的地區。根據有關調查顯示,法學畢業生在選擇職業時,有22.4%的人將有利于個人的晉升和發展作為重要的考量因,有20.53%的人在擇業時重點考慮薪酬和福利待遇的問題,僅有5.61%的人會將專業對口、用之所學作為重要的考量標準。
二、對法學畢業生就業問題產生影響的因素進行分析
(一)社會因素
1.存在法治環境欠缺問題
在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目標,而且隨著宣傳力度的加大,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目標已經深入人心。但是作為一個“人治”長期被信服的國家,在完善法制環境的進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難,有些地區的民主程度還是相對較低,法律的普及程度還是薄弱。法制環境的欠缺,導致了法學畢業生在就業方面的選擇相對狹窄。
2.存在供需結構問題
市場供求關系對于法學畢業生的就業影響。作為現代法學畢業生優先選擇的就業方向來看,公務員成為首選,但是隨著中國機構改革以及人員精簡的要求,我國黨政機關、公檢法機關等對于大學畢業生的要求的門檻也是也來越高。中小企業數量較多,本可以提供的就業崗位是的數量是巨大的,但是中小企業法制意識普遍較低,對于法律專業人才的需求也是較少的。市場的需求較之大批法學畢業生來說,還是處于供歸于求的狀態。不同地區供求關系對法學畢業生的就業影響。
(二)學校因素
培養模式對法學畢業生的影響。作為一門實用性的學科,除了需要扎實的理論之外,還需要處理實務的能力。就中國現在法學教育來看,是以理論教育為主,對于學生的理性分析能力較為重視,但是對于法學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以及應用能力的培養較為缺乏。這就導致了法學畢業生缺乏一技之長,在就業競爭中并無特別明顯優勢。
(三)學生自身原因
畢業生自我價值認識和自我條件認知不足。因絕大多數學生受到了“精英教育說”影響,在就業選擇上會有較高的期望;同時,很多學生受到傳統觀念影響,希望找到“鐵飯碗”、“終身職業”。現在許多法學畢業生對于自己條件和能力認知不到位,在就業選擇時,很容易受到別人的影響。本是學術型人才,偏偏要去考公務員;本是善于交際的人,卻走在學術的道路上。選擇是否正確,直接決定結果,所以充分認識自己是必要的。
三、對法學畢業生就業時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
(一)政府推進分散式就業
進一步實施西部大開發,完善相關的政策。“2006年6月國家出臺了《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針對大學生到西部、基層就業提供了一系列的優惠措施”在相關政策的支持下,近年來,支援西部大學生的數量在逐年增加,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畢業生到西部和基層的就業。
(二)多方共同改進
第一,政府要對中小企業法務部門的建設進行合理的引導;第二,各用人單位應該充分考慮本單位用人條件,在聘用時應當在合理的范圍內進行選擇;第三,高校要探究一種符合現在社會發展的教學模式,將理論教學和法務實踐相結合;第四,學生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尤其是實踐素質,是自身提前適應就業狀態。
(三)高校合理規劃專業
立足于中國目前勞動力市場供需的不同情況,對于各地高校教育和勞動力市場獨特的供需情況進行全方面的監督、預警和調控,對于法學畢業生的五年的就業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對于各學校就業率和薪資水平后做深度分析后,以結果作為導向,評估各地各高校的專業設置情況,有針對性的對盲目設置專業的情況進行調整。
(四)學生更新就業觀念
目前,中國的就業形勢依舊很嚴峻。作為求職的法學畢業生,轉變、更新就業觀念就顯得尤為重要。首先是轉變觀念,許多法學畢業生一心想謀求一份相當穩定的工作,對于公務員等單位有著相當的興趣,律師這一職業并不是工作首選;其次是轉變“收入高、地位高、求安逸”的態度,許多學生對于基層崗位、中小企業的工作并沒有興趣。
四、結語
法學畢業生的就業問題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本文充分分析法學畢業生就業狀況以及所面臨的諸多現實問題,立足于改變目前法學畢業生的就業狀況,提出了幾點的意見和建議,以期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思路。畢業生的就業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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