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能轉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一定時期內,根據國家和社會的發展需要,對自身應該承擔的職責和要發揮的功能、作用的范圍、內容、方式的轉移與變化。管理職權、職責的改變、管理角色的轉換,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轉變都對政府職能轉變發揮著一定的影響。我國政府改革的核心是政府的職能轉變。本文就我國政府職能轉變問題做出了簡析,希望大家可以共勉。
改革開放使中國社會、經濟、政治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中國在這短短的三十年間完成了西方國家一百多年才完成的任務,所以這一過程中產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而解決矛盾的重要手段和依靠正是伴隨中國政府機構改革的政府職能轉變,所以,政府的職能轉變成為我國改革的重要內容。我國從改革開放一路走來,見證了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深入的過程,政府轉變職能需要服務、服從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同時要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三者間的關系。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問題是政府的經濟職能。當然,在這一轉變過程中我們的政府也出現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問題。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解決問題,不斷推進社會發展進程,構建和諧社會。
一、政府職能轉變的背景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我國進入一個重大的轉型時期。封閉的社會結構逐漸轉為開放的結構, 計劃經濟逐漸轉型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過渡,社會制度也不斷走向民主, 構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體系。在這一轉型過程中,我國政府承受著國內外各界的挑戰和壓力, 政府的職能也經歷著巨大的挑戰。一方面, 我國正是邁向現代化的關鍵時期, 國際競爭激烈,經濟全球化浪潮襲來,全球一體化趨勢加劇,而國內的形式是國家企業及民間私營力量相對弱小, 這使得我國改革的機遇與挑戰并存。這要求政府必須認真應對經濟體制的重組改造與創新, 政府要設計新制度,充分調動和分配資源,推動制度變革,協調各方利益糾紛,并對政府、企業、民間組織之間的職能范圍界限做出明確規定,從而發揮好國家、社會和個人三者在社會發展中的合力作用, 以推動經濟政治體制的改革和經濟的繁榮發展, 從而不斷提高國家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另一方面, 由于出于社會轉型期, 政府在維護、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 還要維護市場秩序,并制定相關的市場法律法規來打擊、制裁違法行為,以維持政治秩序穩定, 建設和諧社會。
二、政府職能轉變的過程
1.以政治職能為重心轉向以經濟職能為重心。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了一個重大決策,大會上提出了要把全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要把政府的職能由政治職能為重心轉為以經濟職能為重心。
2.從經濟職能轉化為社會公共服務職能
進入21 世紀后,我國逐漸走上工業化道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沖擊,我國政府不斷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不斷深化體制改革的進行,這就決定了政府要加快轉變相關的職能。同時,在改革的進程中也出現了政府工作的許多不足:腐敗現象嚴重、生產安全事故頻發、貧富差距過大等。這又要求政府要更加注重公共服務職能的力度,在繼續抓好抓緊市場監管、經濟調節的同時,更加重視民生、民意,真正做到發展為了人民,切實為人民群眾謀利,和人民共享成果,
三、政府職能轉變過程中出現的的問題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獲得了不可忽視的成就,但是在這一進程中也存在著一些的問題。
1.政府職能轉變的理論基礎準備不足。
在政府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歷史過程中,一直沒有形成一體化的改革理論。不但缺乏完善的理論支持和理論指導,也沒有超前的制度設計和安排。在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政府對職能轉變的方向、轉變的方式、發揮的作用一直沒有清晰的認識,更談不上說能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改革理論。同時也造成政府的職能轉變具有反復性、隨意性,并且決策的成本高、具體目標也不明確。由于沒有理論的支撐,各項改革及其基本程序均缺乏預先的具體的設計,再加上職能設計不科學,致使出現職能越位、缺位、重復設置及不到位等現象,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政府行政的效率和能力。
2.沒有制度保障職能的轉變
政府職能轉變的過程是一個解體、重建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舊制度逐漸瓦解,新制度不斷建立。如果不能保持舊制度瓦解和新制度重建之間的平衡,那么轉變過程就會出現錯誤,造成社會秩序混亂。而在我國政府職能轉變進程中,舊制度瓦解的同時,新制度沒有跟上,再加上缺乏法治基礎,從而導致了政府行使職能的行為缺乏制度化和規范化。所以,如何在解體和重建的過程中尋找新的基準點使其達到平衡狀態,是政府職能轉變過程中應該注重的問題。
四、結語
政府是國家的治理者,為了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政府需要不斷轉變其職能,使之更好地為人民謀利。政府職能的轉變是一個復雜而艱難的過程,但是,我國政府是一個不斷前進的政府,我們堅信政府的能力,并愿意積極配合政府的改革,為構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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