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農村互助養老模式是基于當前農村養老問題日益突出、 養老資源不足和令人堪憂的養老現狀而衍生出來的一種新型養老模式。 低成本、 多元化主體、 重視精神慰藉和弘揚互助文化的特點, 使其能夠適用于農村地區現有的社會結構, 并且可以很好地彌補農村現存各種養老模式的不足。 互助養老模式對于緩解我國農村地區養老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應該通過加強理論研究、 拓寬融資渠道、 引入多重資源等多元化路徑促進其發展。
本文源自儲燦燦, 中共樂山市委黨校學報(新論) 發表時間:2021-05-31
關鍵詞: 農村互助養老模式; 養老問題; 農村社會結構; 多元化路徑
一、 問題的提出
根據國家統計局顯示, 近十年來我國 65 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和老年撫養比呈逐年遞增趨勢。截止到 2019 年末, 我國 65 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量高達 17603 萬人, 老年撫養比高達 17.8%。 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 養老問題逐漸成為社會公眾廣為關注的話題。 從養老發展水平現狀來看, 城市地區的養老發展水平顯然要高于農村地區。 對于老齡化問題更加嚴重、 養老資源更加匱乏的農村地區而言, 亟須探索出一條能夠適合農村社會境況的養老途徑, 使農村老人共享發展成果, 獲得更為幸福的晚年生活。
(一) 農村養老問題日益突出
改革開放 40 多年來, 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帶動了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 同時也促進了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 但大量的人口外流使我 國農村 地區 逐 步演 變 為 “空心 村 ” 和 “白 發村”。 城鄉人口流動使農村老齡化問題更為嚴重,也使農村養老問題陷入諸多困境。 家庭養老一直是我國農村地區傳統的主要養老方式, “打工潮” 的出現使這一養老方式賴以生存的人口結構和社會結 構 基礎 有所 動 搖 。 沈菊認為 , 在農 村 地 區 “空心化” 背景下, 我國農村地區養老實踐仍舊以家庭養老為主, 但其養老功能已有所弱化。[1]此外,傳統孝道作用式微、 政策法規不完善、 計劃生育政策使當前家庭養老主體不堪重負等問題都給農村養老服務發展帶來了新的挑戰。[2] “未富先老” “未備先老” 使農村老人晚年生活質量普遍較低,老人的日常照料、 經濟供養和精神慰藉等需求均無法得到很好的滿足, 農村養老問題日益凸顯。
(二) 現存養老資源作用甚微
農村人均壽命不斷延長和老齡化速度加快使農村地區對養老資源的需求急劇攀升, 廣大農村地區養老資源不足問題極為嚴重。 對于個人資源而言, 農村老人大多以務農為業, 沒有離退休金的支持, 微薄的農業收入使其無法在年老時積累足夠的養老資金, 勞動收入更會因其年齡的增長而縮減。 在制度資源方面, 面對龐大的老年人口,國家財政難以完全負擔起養老費用。 中央對農村社會保險財政投入較少、 各級政府對養老金財政補貼不均衡、 權責不明晰以及農民本身參保意識不強、 參保積極性較低等原因, 都使農村社會養老制度和政策安排無法滿足農村老人對高質量養老的要求。[3]目前, 農村地區 60 周歲以上老人每月都可以免費領取一筆基礎養老金, 但各地水平不一樣, 大部分地區現為 75 元, 這顯然不足以維持農村老人晚年生活花費。 隨著農村青壯年向城市流動, 農村地區家庭結構發生轉變, 使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日漸衰微, 農村家庭養老資源逐漸缺失。 同時, 我國傳統鄉村社會中用于補充家庭養老功能的鄰里互助資源也因為農村 “空心化” 和 “老齡化” 現狀而難以提供支持作用。 而市場化養老服務質量低、 成本高、 發育不足, 無法滿足農村養老需求; 公益性養老組織發育不完善, 也無法為農村養老提供支持作用。[4]因而, 現有的養老資源在解決農村養老問題上收效甚微, 無法改變農村地區現有的養老困境。
(三) 農村養老現狀令人堪憂
相比于城市地區的老人而言, 農村地區老人的養老現狀是不容樂觀的。 首先, 許多農村老人晚年生活質量較低, 日常生活無人照料, 基本上處于自救狀態。 目前, 住在農村的老人大多數為留守老人、 獨居老人和空巢老人。 與子女在地域上的隔離或者無子女等原因使該類老人無法得到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 特別是在生病期間也處于無人問津狀態, 有的老人可能病死在家中也未能被人及時發現。 徐俊基于網絡媒體報道內容分析得出, 自 2009 年以后網絡上關于老人 “孤獨死” 個案的報道數量明顯增加, 并指出隨著我國 “少子化” “老齡化” 和 “空巢化” 的發展, 空巢老人 “孤獨死” 的案例將會繼續增多[5]。 其次, 農村老人就醫難、 看病難的問題依舊嚴重, 健康問題無法得到較好保障。 農村老人大病拖、 小病忍、因病致貧、 因病致死的現象極為嚴重。 從主觀方面來看, 農村老人大多勤儉節約、 生活拮據, 對于日常身體不適的狀況往往抱著 “小病不用治” 的心態而一拖再拖, 不愿就醫。 從客觀方面來看,農村地區 “空心化”、 醫療機構布局不合理、 醫療機構診療水平不高、 老人醫療支付能力差以及新農合發展水平不夠高等原因, 常常導致老人在身患疾病時無法得到及時和有效的治療。[6]最后, 農村老人自殺問題不容忽視。 經濟發展雖然在很大程度上使農民收入有所增加、 生活質量得到改善,但農村老人社會保障不足, 加上經濟社會轉型對于傳統家庭結構和功能造成的轉變, 使許多農村老人在晚年期間無法得到很好的贍養。 生存困難、疾病痛苦、 精神寂寞等成為導致農村老年人自殺的主要原因。[7]
二、 農村既有養老模式分析及互助養老模式的緣起
(一) 農村既有養老模式的不足分析
我國農村現存的養老模式主要有家庭養老模式、 集體養老模式、 社會養老模式、 個人自養模式、 居家養老模式[8], 以及近些年興起的互助養老模式。
1. 家庭養老功能式微。 家庭養老也稱代際養老, 是建立在傳統孝道倫理觀念上, 以血緣和親情為基礎的養老模式。[8]家庭養老模式在我國傳統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中一直居于主要地位, 其核心是血親價值, 小農經濟、 宗族制度和孝道文化,分別是其形成和存在的經濟、 政治和文化基礎[9],主要表現為子女為贍養老人提供經濟支持、 日常照料以及精神慰藉。 基于我國的文化傳統, 家庭養老模式理應是農村地區最理想的養老方式, 其精神慰藉功能是任何養老模式都無法取代的。 但目前經濟發展和城鎮化導致農村人口流動, 農村家庭的結構和功能正隨著社會變遷而轉變, 家庭的贍養功能逐步退化。
2. 集體養老條件欠缺。 集體養老又稱社區養老, 是指集體經濟比較雄厚的鄉村或鄉鎮組織對一定區域范圍內的老年人進行贍養的一種養老模式。[8]集體養老通過不同的方式對老人實行分類幫扶,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從不同層面緩解農村老人養老困境。 但集體養老對鄉村經濟發展水平和社區管理水平要求過高, 難以在經濟普遍欠發達的農村地區推廣。 同時, 集體養老只是進一步彌補了現代家庭養老模式中對老人提供物質基礎和日常照料功能的不足, 并沒有很好地滿足老人在精神層面的需求。
3. 社會養老推廣性差。 社會養老是指在較大的區域范圍內, 依靠全社會成員或者某些經濟實體的力量實現養老責任共擔的養老保障機制。[8]社會養老模式主要依托于國家制度安排, 在養老保障方面具有較強的可靠性和福利性。 但基于我國目前經濟水平不夠發達、 老人養老意愿受傳統文化影響深遠等現實狀況, 面對我國龐大的農村老齡人口數量和農村地區濃厚的 “養兒防老” 觀念,短時期內社會養老模式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推廣還較難。
4. 個人自養能力不足。 個人自養是指老人年輕時儲備資源用于年老時自我養老的一種養老模式, 包括經濟儲備、 健康儲備和精神儲備三方面內容。[8]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和社會養老的缺失導致農村地區自我養老漸趨主流, 其實踐類型主要有土地自養、 互助自養、 儲蓄自養和再就業自養等四種自養途徑。[10]個人自養模式通過老人自身的儲蓄進行養老, 有利于節約社會資源, 維護老人晚年的人格尊嚴, 規避養老風險, 具有積極應對老齡化的意義。 但自我養老對老年人個體經濟水平、能力水平和健康水平要求較高, 并且將養老責任完全歸于老人自身, 弱化了子女贍養和政府扶助的責任, 不利于孝道文化的弘揚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
5. 居家養老可行性差。 居家養老模式是指老年人根據自己意愿在家居住, 主要由家庭 (包括子女、 配偶及個人) 提供經濟供養, 由社區、 社會為農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 醫療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務。 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的一種社會化養老服務, 是家庭養老的社會化。 [8]此模式雖然可以使老人得到很好的經濟供養、 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但其依舊對家庭的主體作用存在較大的依賴性, 并且對農村地區居民數量和制度保障水平具有一定的要求, 故而在空心化的農村地區缺乏實踐基礎。
(二) 互助養老模式是對農村既有養老模式不足的彌補
互助養老模式是指立足于中國傳統非正式互助, 融合志愿服務精神, 調動政府、 社會、 企業等多方資源, 依托親朋鄰里、 志愿者等互助網絡,通過正式化、 規則化逐步走向組織化管理、 混合化運營, 為老年人提供低成本的食、 住、 精神慰藉和生活照顧等, 是推動構建由小及大的和諧穩定社會共同體的社會養老服務模式。[11]互助養老是基于我國當前家庭功能日漸衰微、 養老問題日益突出的現實背景下衍生出來的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養老模式, 對緩解我國廣大農村地區養老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國所實施的互助養老模式主要實踐經驗類型有 “時間銀行模式” “結對互助模式” “據點互助模式” “肥鄉互助模式” “守門人模式” 和 “合租互助模式”, 其中以 “肥鄉互助模式” 推廣程度最大。[12]
1. 降低農村養老成本, 規避農村養老經濟風險。 龐大的老年人口數量對我國的養老資源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但我國在尚未實現現代化且經濟尚不發達的情況下就步入了老齡化社會, “未富先老” 的困境使我國面臨著極大的養老壓力, 特別是經濟方面的壓力。 資金是維持農村互助養老持久、 穩定運行的基礎, 對于經濟水平較為落后的農村地區而言, 綜合利用鄉村集體閑置資源、發揮老人自身潛力、 鏈接各方社會力量,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節約農村地區的養老成本。 例如我國目前在互助養老模式中最具代表性的 “肥鄉互助模式”, 就因其 “村集體辦得起、 老人住得起、 政府支持得起” 的互助養老特點而逐漸被推廣到全國各地, 目前在甘肅、 廣西、 四川和內蒙古等省份都得到了推廣。
2. 形成多元服務主體, 保障老人日常生活需要。 對于老年人而言, 日常照料是其最需要的養老服務。 我國以往對于老人的日常照料基本上都是由家庭提供, 但如今農村地區 “空心化” 導致的家庭結構變動使得許多農村家庭已無法再承擔起照料老人的主體責任。 互助養老以農村老人互助為主, 同時充分融入了志愿者、 親朋鄰里和基層黨組織的力量, 實現了養老服務主體的多元化,對家庭照料功能的缺位進行了彌補。 多元主體的參與讓老人獲得多方位的支持, 降低了對某單一照料主體的依賴, 保障了老人所需要的日常照料。不僅如此, 在互助養老中, 逐漸形成的規范化、組織化的運行機制還可以使患病老人、 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獲得更加專業的照顧。
3. 豐富老人精神生活, 滿足老人精神慰藉需求。 隨著時代的發展, 農村地區老人對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也越來越高。 互助養老模式讓老人得以最大限度地留在自己熟悉的農村地區頤養天年,滿足了老人對故土的眷念之情。 同時, 互助養老模式打破了以往養老模式中將老年人視為 “被照顧者” 的弱勢形象, 活化老年群體資源, 讓部分老人從被服務者轉變為服務者, 增強了老年人的自信心和尊嚴感。 最為明顯的一點在于互助養老讓生活模式單一、 社會活動范圍狹小的老人再次積極地參與到社會生活中, 建立起多元化的社會支持網絡, 老年人在其中能夠充分地感受到自身依舊被社會所關注和關愛。
4. 弘揚互助文化傳統, 促進鄉村精神文明建設。 互助養老模式充分調動起老人與老人之間、老人與親朋鄰里之間以及老人與志愿者之間的友好關系, 讓互助文化在不同群體、 不同服務內容之間充分體現, 有利于恢復鄉村互助文化傳統,促進鄉村精神文明建設, 助力鄉村振興。
三、 實現農村互助養老發展的多元化路徑探究
(一) 重視理論作用, 加強互助養老理論研究
好的實務離不開理論的指導, 雖然互助養老模式在我國一些地區已經取得了較好的成果, 但要在廣大經濟發展水平較為落后、 基礎設施有待完善的農村地區得到普遍推廣并發揮積極作用,就必須總結出一套完整的互助養老模式理論體系。
1. 樹立互助養老理論研究意識。 學術界要充分認識到互助養老的重要意義所在, 明確對互助養老進行理論研究的重要性。 贍養老人不僅是兒女的責任, 更是整個社會的責任。 老年群體曾是進行社會建設的主體, 他們理應享有健康的晚年生活。 中國鄉村社會是一個充滿人情味的地方,發自內心的互助理念使養老模式更具情感價值,也能使老人和養老服務者從中獲得更多的情感慰藉, 繼而弘揚互助精神, 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因此, 深入探究互助養老理論、 促進互助養老模式科學發展, 不論是對實現老年人個體晚年的幸福還是對促進整個社會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2. 合理借鑒西方國家理論經驗。 不同國家因其不同的歷史背景和發展現狀, 其養老模式也存在較大的差異。 但同為養老模式, 其實施理念和路徑之間必定存在可供借鑒之處。 學者們應對國外互助養老理論和經驗進行總結, 從中提煉出能夠對促進我國農村互助養老理論發展的重要啟示。所謂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研究、 總結西方國家的互助養老理論經驗, 吸收其長處為發展我國互助養老理論所用, 有利于推動我國互助養老理論體系的建成。
3. 深入總結本土基層實踐經驗。 脫離實踐的理論是站不住腳的, 學術界理應切合實際、 深入基層, 充分了解我國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在實踐過程中取得的成就和面臨的困境, 結合本土實際,從而提煉出屬于我國互助養老模式的理論經驗。我國在養老問題上不僅受到現實國情的制約, 還受到傳統文化和現代思想潮流的影響。 在現代化進程中, 農村地區 “空心化” 日益嚴重、 家庭養老功能日漸消減、 代際重心逐步下移、 傳統孝道文化衰落, 農村互助養老面臨的現實挑戰和文化沖擊十分復雜。 從歷史和現實出發, 同時結合我國各地養老現狀進行研究, 才能探討出適合我國本土的、 既能夠促進社會發展又能夠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互助養老服務理論。
(二) 拓寬融資渠道, 夯實互助養老經濟基礎
充足穩定的資金來源是保證養老服務順利實施的基礎, 要想使得互助養老模式在農村地區煥發出強大的生命力, 僅靠地方政府的資金支持是完全不夠的, 必須多渠道進行籌資, 促進互助養老模式作用力的發揮。
1. 國家設立專項資金。 從國家層面來看, 不僅要從政策上大力提倡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同時要將互助養老的資金投入落到實處。 設置國家互助養老專項資金, 對參與互助養老的老人和工作人員給予補貼, 為建立更加完善的養老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從而為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的實施和運行營造更加良好的基礎, 帶動農村養老事業的發展。
2. 社區加大招商募資。 鄉村企業是促進鄉村發展的重要力量, 要想促進鄉村社區的經濟發展,擴大互助養老經濟來源, 必須要對外進行招商募資。 要加大對外招商引資力度, 特別是與本村、本縣或者本市的成功企業家取得聯系, 以優惠的政策吸引他們興辦鄉村企業, 促進鄉村經濟發展。此舉既可以使當地財政有所增收、 互助養老資金來源有所拓寬, 也可以使外出務工的勞動力返回本地, 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村地區空巢老人、 留守老人較多等問題。
3. 激發個人內生動力。 農村互助養老不能僅靠外界力量提供支持, 還需要激發內生動力。 在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實施過程中, 應積極發揮黨員模范帶頭作用, 培育當地互助養老精英力量, 形成農村互助養老的內在造血主體。 老黨員可以帶頭成立老年人互助養老小組, 組織有生產能力的老人進行一些簡單的農業種植活動, 減少互助養老在食物等物資方面的支出; 半失能老人可以制作一些簡單的、 具有本地特色的手工作品, 利用電商或者其他銷售渠道進行售賣, 所獲盈利可以用于補貼互助養老的支出。 老人們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收益, 不僅可以增加互助養老的運行資金,同時也能加強老人們之間的聯系, 增加老人對自身的價值認同以及對互助養老這一新型養老模式的認同, 從而使互助養老在農村地區能夠獲得更加廣闊的作用空間。
(三) 引入多重資源, 創新互助養老運行機制
互助養老模式強調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和多種資源的綜合利用, 政府部門加強頂層設計、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積極參與以及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對促進農村互助養老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 政府部門加強頂層設計。 政府部門加強對互助養老的頂層設計, 對互助養老的運行方式和過程做出科學決策, 有利于增加農村居民對互助養老的信任度, 促進互助養老更加順利地實施。首先, 政府部門需要規范互助養老的相關運行規則, 對互助養老所需資源的申請條件和操作規定作出明確規范, 保證整個互助養老流程在法制框架內運行; 其次, 政府部門需要建立關于互助養老服務的監督體系, 充分保障農村老人、 工作人員以及志愿者在互助養老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 最后, 還應建立關于互助養老的服務評估體系, 對互助養老每個階段取得的成果和不足進行評估, 以便及時發現和改正模式運行中出現的問題, 促進互助養老模式良好運行。
2. 專業人才積極參與模式運行。 農村互助養老的專業化、 科學化發展, 離不開專業人才的介入。 為促進農村互助養老更好地付諸實踐, 需要大力引進社會工作人才參與其中, 利用其專業優勢助力互助養老模式實現效益最大化。 社會工作的本質就是為了解決社會中存在的各種社會問題,社會工作者介入互助養老的實施過程, 可以依靠其專業知識更好地為老人服務。 同時, 社會工作者還可以發揮資源鏈接和政策倡導的作用, 為資源相對落后的農村地區實施互助養老爭取更多的物質、 人力和政策資源, 從而提高農村互助養老實踐中各種資源的使用效益, 引領農村互助養老模式朝專業化方向發展。
3. 網絡技術助力模式科學運營。 當前, 互聯網技術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 互助養老模式也需要依托網絡技術實現科學發展。 首先,搭建互助養老網絡運營平臺, 利用網絡技術對各地互助養老模式運行細則建立檔案, 對其運行過程進行動態觀察和測評, 有利于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實現公開化、 透明化運行, 提高農村互助養老的社會認知度和公信力。 其次建立互助養老網絡共享平臺, 便于各個實施互助養老模式的地域之間進行交流和經驗借鑒, 從而提高互助養老的創新潛力。 最后, 創設互助養老志愿者服務登記平臺, 讓互助養老模式打破地域限制, 實現 “全國一盤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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