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論文主要介紹的是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主體相關問題,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水利建設發展也日益增強。本文通過對小型農田水利相關問題做出詳盡的介紹,本文僅供相關人士參考。
《水利科技與經濟》(月刊)創刊于1995年,以介紹國內水利水電工程的勘測、設計、施工、運行管理和水利經濟等方面的研究論文為主,同時介紹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經驗,在國內水利科技與經濟領域具有較大影響。隨著水利水電行業投資的加大及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等大型項目相繼開工,本刊將為國內外水利水電施工企業、工程機械企業、工程材料企業提供了更多的建設信息。
通過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能夠保證我國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更加完善,從而進一步解決“三農”的相關問題,不斷的促進農業增產增收。由于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的主體所涉及到的都是關于農民群體最根本的利益,所以必須要明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主體,并且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
1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主體
要想明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主體,必須要進一步分析小型農田水利的性質,包括了公益性、準公益性以及經營性。只有明確小型農田水利進行定位,才能夠明確小型農田水利的建設主體。從目前來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了在田間通過提、引、蓄、抽等方式給農田提供灌溉的水利工程,具體包括了水庫、水渠、塘壩、水閘以及泵站等[1]。小型農田水利一般規模較小,而且非常分散,不利于集中的運營與管理。但是小型農田水利的功能和效率對于農田灌溉所起到的作用非常關鍵,不僅能夠提高農作物的收成,而且還能夠有效的提高水資源的使用效率。同時,通過小型農田水利的建設,除了灌溉農田之外,還能夠進行水產養殖、生活供水,而且兼具防洪防澇等功能。通過對于小型農田水利的功能進行分析,我們能夠發現,小型農田水利的性質具有多重性。有的性質是完全公益性,比如防洪除澇的功能,完全是為了解決農業生產問題而建設的,所以不具備盈利的目的。有的性質則是具有準公益性的,比如防洪除澇的功能和水產養殖相結合的小型農田水利,在解決生產問題的同時還兼具盈利的目的。通常情況下農村水利的服務對象都是農民,所以投資回報率比較低,很難做到純經營性質的水利工程建設。而且,小型農田水利的受益對象不僅僅是農民和農業,更是與農業息息相關的單位和個人。可以說,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與農村道路、農村電網等同屬于農村公共工程,也是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共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完全的公益性。所以綜上所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主體應該是公益性為主、準公益性為輔。
2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相關問題
2.1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投資
一般說來,小型農田水利受益人應該是農業、農村和廣大農民,這些都屬于弱勢產業和弱勢群體。所以必須要堅持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主體的公益性為主、準公益性為輔的建設目的,而且興建小型農田水利需要大量公共財政來進行扶持,很少引入市場經濟和社會資金來進行投入,而且也無法將農業基礎建設作為投入的主體。從我國目前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式可以看出,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形式已經進展到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發展新階段,所以必須要加強對于公益性小型農田水利的建設,這樣才能夠促進我國農業發展水平更進一步,提升國家經濟的總體發展。但是很多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存在主體偏差的問題,因為公益性基礎建設與社會資金利潤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無論是政府財政還是農民群眾,對于農業小型農田水利的投入已經無法滿足社會資金追求利潤的需求,在這樣的情況下,公益性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常常缺少投資[2]。
2.2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納入公共財政支出
現階段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投入主體如果是農民,那么無法真正的“解決三農”問題。而且,目前的行政規劃對于小型農田水利造假的補貼只是一小部分,大多數都是依靠農民自籌或者參加勞動來解決。對于農業經濟發達的地區來說,農民自籌很輕松,所以實施起來很順利,但是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民由于自身經濟困難,對于小型農田水利資金的籌建難度很大,所以很容易造成工程延誤或者工程質量下降的問題。所以在建設小型農田水利項目的過程中,必須要明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主體是公益性為主導的基礎設施,屬于公共財產的支出部分。這樣就能夠將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作為公共財產的支出作為改善農業生產的一種民生投入,所以能夠有效的進行統一規劃,進一步建設并且完善新農村的建設。只有這樣才能夠提高小型農田水利修建的重要功能,并且讓廣大的農民共同受益,充分的發揮出政府財政投入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如此一倆,還能夠進一步將政府財政投入與農民管理相結合,更好的促進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不斷發展與完善。
2.3充分發揮政府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一方面,小型農田水利服務的對象主要面向“三農”,可以說小型農田水利受益人群覆蓋了整個農村地區,對于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具有非常高的社會效益。但是這樣大規模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并非一家一戶就能夠實現的,所以必須要充分的發揮出政府職能,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這樣才能夠有效的保障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順利實現[3]。但是在發揮政府職能的同時,必須要充分的尊重農民的利益,通過讓他們參與到資金籌措或者以勞代資的方式來參與到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過程中,這樣就能夠提高農民對于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管理的積極性,更能夠明確小型農田水利對自身帶來的經濟效益。近年來,省以上對于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投資補貼增長速度較快,但是整體的投資比例還是偏少,所以必須要加強對于政府職能的充分發揮與完善,進而更好的提高小型農田水利。
3結論
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涉及到千家萬戶的農民,所以必須要充分明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主體,這樣才能夠有效的保障農民群體的利益,進一步促進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同步。本文通過對于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主體進行分析,明確了公益性為主、準公益性為輔的小型農田水利主體特征。并且進一步針對小型農田水利相關問題進行研究,進而促進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的完善。通過本文的分析,能夠更好的解決“三農”問題,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更好的促進我國農業經濟的快速發展,從而全面的提升我國社會經濟建設。
參考文獻:
[1]涂運生.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問題的探討[J].水利技術監督,2016,24(05):3-4+46.
[2]岳田.小型農田水利治理困境與多中心協同治理模式研究[D].山東財經大學,2016.
作者:張紅梅 單位:乾縣水土保持工作站
論文指導 >
SCI期刊推薦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