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音樂
近年來,中小學音樂教育新課程改革引起了音樂教育界的普遍關注,這是基于大家對中小學音樂教育存在的問題形成了一定的共識。高師院校音樂教育是培養中小學校音樂教師的主要陣地,聲樂課是高師音樂教育專業重要的必修課,是一門技能很強的主干課程,它承擔著為中小學培養聲樂教學師資的任務。為適應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高師聲樂教學必須主動積極地響應教育發展的時代呼喚,與時俱進,以開拓創新的意識來引導教學改革,并將教育改革的成果付之于教學實踐。
1、高師聲樂教學現狀
1.1在教學模式上,長期以來,我國與西方音樂教學相比處于相對落后的狀況。教學中主要以唱歌為主,以基本樂理為輔的教學模式。課程體系構建不合理。高師音樂專業的育人目標是培養高素質的基礎音樂教育工作者,課程體系的構建理應圍繞這一人才培養目標。然而長期以來,高師音樂專業的課程體系構建仍然按照傳統做法。沿襲專業院校的老路,聲樂教學以唱歌為主的主體地位依然沒有改變,西方作曲理論課程和聲樂鋼琴技法課程占主導地位。教育理論課程比重和民族音樂課程比重偏低,這種單一的教學模式在近20年的教學改革中有所改觀但收效甚微。
1.2在授課形式上、教學方法相對陳舊,在傳統教學過程中,大多數高師院校的聲樂教學內容與教學模式延續著音樂專業院校的教學思路及教學方法,采用“師灌生受、我學他仿”、“一對一”的教學模式,不可否認單一的“一對一”教學形式對于培養聲樂表演人才是需要的,而且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在師范教育大力發展的今天,針對培養目標、培養對象,傳統的高師聲樂的教學模式與課程設置則是不夠完善的,整個授課過程都是老師說,學生做,學生缺乏思考和交流,容易使學生的學習陷于被動,在一定程度上使他們失去了獨立思維和進行再創造的能力,嚴重地影響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和自信心,已經跟不上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各院校擴大招生,學生數量迅速增加而教師資源短缺的情況下,“一對一”的教學模式很難完成教學的要求。
1.3在教育內容上,高師音樂教育與新課標教育理念脫節。新課標確定的基礎音樂教育理念是:以音樂審美為核心,以興趣愛好為動力,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個性發展,重視音樂實踐,鼓勵音樂創造,提倡學科綜合,弘揚民族音樂,理解多元文化,完善評價機制。在這一理念的前提下,學校提出了“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三維課程目標和“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四個課程目標領域,與之對比的是,高師音樂教育理念不清晰,沒有一個準確定位;課程目標固守知識與技能的培養,忽視音樂創造與表現;強調多元文化的同時忽視民族文化傳承;重視專業知識培養忽視師范技能提高。
1.4重理論教學輕實踐,高師聲樂教學的對象主要是未來的中小學音樂教師,聲樂本身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藝術,需要較長的時間揣摩、學習。我們不能因為師范是培養聲樂的教師,而忽視了實踐的重要性。作為一名音樂教師首先要具備的是舞臺表演實踐的基本能力。現在的學生即是未來的教師,他們既要在未來的教學中成為師長,又要在社會文化活動中成為一名合格的歌唱演員。在課堂上要針對舞臺表演方面,如氣質風度、語言、表情、形體等進行指導,并且運用多種電教手段讓學生觀摩學習。同時還必須把課堂延伸到課外,為他們提供廣闊的藝術實踐空間。調查顯示,實踐教學環節在高師院校根本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教學中聲樂專業知識講授課為主,學生自主實踐比重嚴重不足。
2、造成的后果
(1)教師音樂專業知識不全面、知識結構失衡,不能很好的適應中小學音樂教學;(2)學生缺乏自主學習和創新精神,使學生在整個教學過程中,始終處于封閉的學習環境,不了解中小學教學改革動態和無法處理解決教學中的實際問題;(3)高師音樂教育與新課標教育理念脫節違背了基礎音樂教育的規律;(4)教師不能很好地把握、運用新課程標準;(5)實踐課教學模式較陳舊,不利于知識有效、長期的掌握,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意識遠無法滿足當前中小學校對音樂教師人才的要求,阻礙基礎教育改革的實施。
3、解決問題的對策
3.1明確高師聲樂教學的培養目標。高師承擔著培養師資的重任,培養的人才的質量高低直接關系到下一代的素質教育的發展。因此,高師一定要明確自己的教學目標,應該以素質教育為本,重點在于對學生教學能力、演唱能力和輔導能力的全面培養和綜合提高上,在聲樂教學中除了傳授本學科的基本知識、基本樂理、基本技能、歌曲演唱等內容以外,還應有意識地、靈活地、適度地增加與聲樂課程相關的其他知識,以拓寬教學的內涵,實現師范素質與專業性有機結合,使我們的學生在聲樂學習中有明確的目標和方向,最大限度地提高聲樂教育的質量。
3.2積極探索高師聲樂教學改革的方向與路子,必須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明確教學改革的方向確定高師教育教學改革的思路:
3.2.1加強教育思想的創新,破除一些陳舊教育教學的觀念、制度、做法,總結經驗,開拓思路,大膽創新實踐。
3.2.2不斷提出新的科學的合理的目標,確立高師聲樂教學人才培養模式、教育管理模式,力爭在管理機制上實現新的突破。
3.3改變傳統觀念,因材施教。高師聲樂教學的模式,應該從聲樂教學的目的和任務出發,基于培養目標的層次和基礎,針對不同學生的聲樂條件和素質,實行因人施教,采用與之相適應的教學內容、教學手段和教學形式,最大限度地挖掘學生的潛能,激發潛在的天賦,展示其音樂表現力。在高師的聲樂教學中,應注重教學形式的多樣性和綜合性。
3.4倡導教為主導,學為主體。我國有句古話叫“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這句話用在聲樂教學中,說明老師在授課的時候,不能只注重知識的講解,更應該注重教學方法的精講,高師聲樂教學的對象主要是未來的中小學音樂教師,“漁”比“魚”對學生更重要,而對于高師的學生而言,應更注重實踐能力、創新意識的培養,使傳統的“要我學”的被動狀態變為主動參與式的“我要學”,使得學生的主體地位得到充分體現,從而增強學生學習的自覺性和獨立性,減少盲目練習和對老師的過分依賴,從而使高校聲樂教學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