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公共治理論文
從世界政黨執政規律和我黨的歷史經驗中可以看到,路線偏差和決策失誤所造成損失是巨大的,會給某一地區甚至整個國家帶來破壞性和長期性的消極影響。實際工作中,“拍腦袋”決策、“三把火”政策、形象工程、朝令夕改等現象不一而足,不僅浪費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更是對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權威性造成了極大的危害。改革開放是沒有現成經驗可借鑒的發展模式,各種利益主體矛盾沖突糾結難辨,在這一過程中,我們黨和政府的決策能力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黨內監督要貫穿權力運行的全過程,尤其應加強決策監督,對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程序化進行系統監督,同時注意政策執行過程中的意見收集和信息反饋,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的立體職能,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提供可靠保障。
以新政治觀指導黨內監督的立論前提
十八大召開前后,以人民論壇為先聲,理論界展開了一場關于“新政治觀”的大討論,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新政治觀,實質上是以世界政治生態和國內社會發展變化為參照,以中國共產黨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為著眼點,從重新解讀和詮釋政治的本質內涵入手,對政治意識、政治主體、政治行為諸內容所作的符合時代要求的新概括、新設計。[2 ]強調政治觀更新,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時代要求,進一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新政治觀的豐富內涵,對加強黨內監督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對權力的辯證認識是與人本主義的覺醒相伴而生的,權力的所有權、行使權和監督權主體為何、如何平衡始終是政治學的核心命題。對權力的理性認識是我們科學設置各種政治制度的前提。實際上,權力民授的觀念在我國尚未成為一種自覺意識和行為準則,這一問題有著深刻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從歷史角度考察東西方政治文化產生的根源可以看到,西方除了法國之外,王權始終受到封建主的挑戰和制約,國王長期是虛君。中國自秦后長期是中央集權制,宗法社會中以忠孝為核心的價值觀和對集體主義的推崇使國人對國家權力的仰視和敬畏更加根深蒂固,以農業社會和自然經濟為主的經濟生活使我們缺少西方的契約精神和法律意識,所以平等、民主、法制等現代政治體系沒有產生于東方。西方秉持理性主義,以窮根究地的精神,企圖探明理解宇宙秘密的道路,這一精神逐漸形成為科學的傳統和民主的傳統,不以政治權威為準的求知傳統。中國的歷史觀,顧準先生稱之為“史官文化”,所謂“史官文化”是以政治權威為標準,文化從屬于政治權威,這種文化不是對宇宙和社會作獨立的研究,所以它的路向不夠科學。在我國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漫長的封建社會,社會的穩定是靠人治來維持的,權力的高度集中和儒家對“學而優則仕”的推崇,使我國等級分明的宗法社會 中形成了 根深蒂固 的“官本位”意識。與“官本位”意識相對的是群眾中存在的“非主體性意識”的順民心理,這使公共權力的約束和廉政制度執行缺乏群眾監督。對權力的認識,尤其是對權力監督的認識,西方更為理性,借助的手段以法律和制度為主,正如德國人推崇的“用規則統治世界”。中國的權力監督更注重官員自律和道德教化,法律制度意識較為淡薄,始終難以破除人治的潛規則。
新政治觀的核心是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公共權力是公民個體權力的讓渡和委托,黨和政府的權力來源于人民、服務于人民、受人民監督,這是最基本的原則,是每個社會成員尤其是黨員干部應當從內心深處接受并捍衛的原則。黨內監督是黨內監督機構受人民委托對公權力的合法監督,是權力運行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是執政黨不容回避的責任與義務,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是權力監督的思想前提,是我們制定和執行政策的心理坐標。
以實際效能凸顯黨內監督的核心地位
我黨一向重視黨內監督工作,經過多年努力逐步建立起以黨內民主制度為核心、以領導干部監督制度為重點、以黨內巡視制度為保障、以一系列法律和法規為支撐的黨內監督制度框架體系。十八大報告再次警醒全黨,要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居安思危、從嚴治黨,繼而掀起了以轉變干部作風和反腐倡廉為主要內容的自我凈化高潮。在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等監督渠道的作用發揮日益強化,新媒體的監督效能日益凸顯的形勢下,黨內監督的科學有效性成為社會關注的問題。強化黨內監督應秉持求真務實的態度,注重權責明晰和制度落實,以民主、法治、高效為基本原則,全面提升黨內監督的科學化水平。
黨內監督在權力監督體系中的核心地位一是靠制度保障,二是靠效能彰顯。現有制度設置將黨內監督置于權力監督的中心,資源配置傾斜,長期以來發揮著監督主渠道的作用。但隨著技術手段的多樣化和民眾政治參與主動性的不斷提升,多種監督主體和監督渠道的作用發揮在某種程度上消減了黨內監督的比較優勢,網絡反腐、微博反腐的即時性和公開性使黨內監督的監督力度和執行效率受到了質疑。當前反腐最為常見的情景是,本應長期處于黨內監督的視域內的一些關鍵部門和領導干部腐化墮落、積弊已久,卻頻頻出現監督“盲點”,面對網絡質疑初起,監督部門的答復往往有遮掩推諉之嫌,進而激起“扒糞”熱潮,證據鏈條迅速完整,反證了監管不力,最終倒逼懲處機制的啟動。由此產生的是對黨內監督和政府公信力的質疑,對黨的形象和干群關系破壞極大。
相比傳統的社會監督模式,新媒體監督的積極意義不可小覷。于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他們有其自身難以克服的缺陷,只有將其納入法治化、制度化軌道,社會監督的正能量才能得到進一步釋放。另一方面,新興監督渠道的信息敏感性、社會動員力、及時高效等特點也給黨內監督提供了有益借鑒。
黨內監督效能的提升要以執行力為突破口。一是要引導和整合監督資源。借助最新科技手段設立信息收集平臺,與相關部門資源共享,使黨內監督部門能夠及時掌握黨員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個人和主要家庭成員信息、資產變動、出入境動態等情況,形成疏而不漏的預防掌控體系。二是要對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嚴格的程序化管控。在制度設置和運行管理上要摒棄重實體輕程序的傳統思路,細化流程預設,對工作環節、責任部門、申報時間、過程及結果反饋等做出具體要求,以制度化管理提升黨內監督的執行效率和公正嚴密性。三是要公開透明。長期以來,黨內監督往往給黨員干部和社會公眾以神秘感,部分解釋通報和懲處決定也有掩飾包庇之嫌,使黨內監督的公信力受到質疑。對查處情況的公開透明一方面能倒逼相關部門嚴格按制度辦事,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黨和群眾的相互理解與信任,提升黨內監督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