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調查報告
按照縣政協常委會2013年工作要點安排,7月下旬至8月上旬,縣政協副主席帶領部分政協委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深入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門單位和等鄉鎮部分村社及城區街道辦部分社區的殘疾人家庭,對全縣殘疾人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一、基本情況
全縣共有各類殘疾人18000人,占總人口的6.7%。已辦理殘疾證的5531人,占殘疾人總數的30.7%。其中一、二級殘疾人2995人,占辦證人數的54.1%;三、四級殘疾人2536人,占辦證人數的45.9%。
從調查情況看,我縣圍繞殘疾人生產生活的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保障、教育培訓、扶貧就業等方面的社會保障體系已基本建立,殘疾人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目前,全縣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殘疾人615人,占全縣城市低保對象的7.9%,月人均補差241元;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農村殘疾人2180人,占全縣農村低保對象的7.8%,月人均補差101元。保障殘疾五保人員411人,占全縣五保對象的30%。
醫療保險方面:2013年全縣共有5476名農村殘疾人參加新農合,參合率100%,其中:一、二級殘疾人2973人,政府代繳個人參合資金148650元(每人50元);三、四類殘疾人2503人,政府代繳個人參合資金62575元(每人25元)。上半年共有172人次享受新農合住院補償64.72萬元,1684人次享受門診統籌補償8.53萬元,累計共享受補償73.25萬元,其中:享受政策優惠補償10.99萬元。有86名殘疾人參加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近兩年縣殘聯組織實施“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為0至6周歲貧困聾兒免費實施人工耳蝸手術4例,安裝助聽器18例。
養老保險方面:全縣殘疾人中有148人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2221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縣上為一、二級殘疾人代繳最低養老保險金的100%(每年每人100元),為三、四級殘疾人代繳最低養老保險金的50%(每人每年50元),累計受益14000多人,代繳養老保險金109.63萬元。
住房保障方面:年,城鎮殘疾人有72戶享受租賃補貼,24戶享受實物配租,并在分配時給予了樓層照顧。自2009年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以來,始終執行貧困殘疾人家庭補助標準高于其他普通農戶家庭的優惠政策,累計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650戶,補貼標準由起初的每戶8000元增加到現在的每戶15000元。通過彩票公益金項目補助380戶,補助資金417萬元。投入資金6萬元對11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了家庭無障礙改造。
扶貧救助方面:2013年1-6月共救助殘疾人患者219人,發放救助資金76.6萬元。累計為4名殘疾人提供了總額20萬元的擔保貸款;70周歲以上殘疾老人享受每人每年200元定額生活補助,近三年累計有1000多人(次)受惠,累計發放資金20多萬元;年有200名殘疾人享受每人每年260元代步工具燃油補貼,2013年力爭實現應補盡補的目標。
培訓就業方面:2011年至今,先后對34名殘疾人進行了就業再就業培訓,其中19人在培訓后實現就業;安排15名殘疾人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幫助10名殘疾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登記認定殘疾未就業困難人員60人,幫助29名殘疾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教育保障方面: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現共有殘疾兒童少年153人,其中視力殘疾的8人,聽力殘疾的18人,智力殘疾的65人,其他殘疾的62人;初中、小學隨班就讀的有146人,縣教師進修學校聾兒語訓部有殘疾兒童7人,全縣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8%。自聾兒語訓部創辦以來,累計收訓聾兒300余名。年,爭取國家投資940萬元,新建了占地面積17200平方米、建筑面積4840平方米的縣特殊教育學校。為確保特殊教育學校在秋季投入使用,今年5月份,教育局選派4名教師到蘭州市特殊教育學校進行培訓學習,使縣特殊教育學校專業教師人數達到5名,基本可滿足特殊教育的教學需要。
經費保障方面:2013年,縣財政預算安排殘疾人事業經費29.88萬元,具體標準為:村殘聯專職委員月每人補助100元,全縣249個行政村每村1名專職委員,合計每年補助29.88萬元。全縣共收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46.6萬元。
二、存在的困難問題
一是宣傳工作尚待強化。由于宣傳工作深度廣度方面存在的差距,致使社會扶殘助殘的氛圍仍不夠濃厚,特別是一些企業單位沒有把扶助殘疾人當作自己的社會責任,在落實優惠政策方面表現不主動不積極。近年來的社會助殘活動,大多為臨時性、個體性,沒有形成良好的社會扶殘助殘氛圍,殘疾人缺乏經常性的社會扶助。
二是保障機制尚待健全。盡管圍繞殘疾人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殘疾人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調查發現一些因病致殘人員需要長期吃藥,藥費成為家庭的沉重負擔;還有個別家庭因子女上大學的費用而一籌莫展。
三是政策落實尚待跟進。調查發現城鎮殘疾人和農村一、二級殘疾人基本按政策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但部分農村三、四級殘疾人因種種原因未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還存在有線電視收視維護費減免等部分優惠政策沒有得到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現象。
四是就業渠道尚待拓展。一些殘疾人受身體條件所限,不能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生產技能掌握得不多;已有一定創業基礎的殘疾人受資金的制約,無法擴大經營規模;已有一門技術的殘疾人因無啟動資金而望業興嘆;有些殘疾人本身無就業要求,依賴心強。這些原因導致殘疾人就業機會少、入門困難多、就業率低。
五是基層基礎尚待加強。首先是無障礙建設相對落后。我縣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落實無障礙設計建設工作起步較晚,無障礙設施建設落后于其他地方,車站、廣場等很多公共場所很少有無障礙設施。其次是康復服務設施缺乏。全縣各綜合醫院未設立康復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沒有設立殘疾人康復室,致使大部分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得不到康復治療。第三是基層工作力量相對薄弱。雖然今年縣上為農村各村委會配備了村殘聯專職委員,但鄉鎮一級的殘疾人工作還沒有按規定配備專職人員,工作基本上都由民政助理員承擔,由于任務過重,個別地方存在顧此失彼現象。
三、對策建議
1、進一步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努力提高殘疾人優惠政策知曉率。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學習、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央、省市縣扶殘助殘相關政策,教育引導全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努力營造全社會扶殘助殘的濃厚氛圍。積極宣傳自強不息、奮發有為殘疾人的先進事跡,幫助引導殘疾人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及時發現和宣傳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殘疾人事業的先進典型,鼓勵引導社會各界自覺投身殘疾人事業,多種形式開展扶殘助殘活動,促使社會扶殘助殘活動常態化。
2、進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機制,努力提高殘疾人生產生活保障率。要逐步健全完善殘疾人配套救助保障機制,全面提高殘疾人保障救助水平。一是創新農村殘疾人家庭收入核定機制,在收入核定中充分考慮殘疾人自身生理、心理條件所產生的特殊需求,將殘疾人本人作為救濟評估單位,即采取同健全人有所區別的收入計算標準和生活補助標準。二是逐步探索建立長期患病殘疾人醫藥費補助制度,對不需住院治療但又要長期吃藥且年藥費數額較大的殘疾人給予適當比例的藥費補助。三是健全完善殘疾人子女上學就業救助制度,對重度殘疾人家庭子女上學就業,要整合助學貸款、就業援助等資源給予特別救助。四是探索建立殘疾人集中撫養或托養服務制度,謀劃建設殘疾人撫養中心或托養站,解除無法定撫養人或法定撫養人無力撫養殘疾人的后顧之憂。
3、進一步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努力提高殘疾人優惠政策落實率。一是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落實殘疾人優惠政策是部門單位和企業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想方設法克服困難,不折不扣地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優待扶持殘疾人的各項優惠政策。二是縣政府殘工委和縣殘聯要以市殘聯組織開展的“殘疾人優惠扶助政策落實年”活動為契機,加大優惠政策落實督查力度,對照全市“殘疾人優惠扶助政策落實年”活動重點落實的30條政策內容,逐項檢查,逐條落實。
4、進一步創新拓展就業渠道,努力提高殘疾人創業就業成功率。一是縣殘聯、人社局要根據殘疾人的自身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力爭讓每一個有能力的殘疾人都能掌握一門實用技術,增加殘疾人創業就業機會。二是財政、人社、扶貧、農業等相關部門要整合項目,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啟動資金和幫扶資金,重點扶持有技術有條件的殘疾人從事其力所能及的產業,幫助已有一定規模的殘疾人個體戶擴大經營規模。三是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按《殘疾人就業條例》的有關規定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就業;落實殘疾人就業優惠扶持政策,激勵民營企業吸納安排殘疾人就業。
5、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努力提高殘疾人基本需求惠及率。一是建設局、城管局要認真貫徹落實《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凡今后新上的城市建設項目,沒有按規定落實無障礙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沒有按設計落實無障礙設施建設的,一律不予駿工驗收。同時在今后的城市公共設施改造中逐步增加無障礙設施。二是衛生局要有計劃、分步驟地逐步在全縣各綜合醫院設立殘疾人康復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立殘疾人康復室,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和設施設備,保證能夠正常開展康復治療,使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治療。三是健全完善以縣殘聯為主導、鄉鎮(街道)殘聯為骨干、村(社區)殘疾人協會為基礎的基層殘疾人組織網絡,配齊、配強鄉鎮(街道)殘聯理事長和殘疾人專職委員,形成機構健全規范、隊伍穩定精干、服務功能完善的基層殘疾人組織“三級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