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醫患關系論文
一、醫患關系及其倫理的文化內涵
“醫”包括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屬以及病人的監護人(有時稱作“患者方面”)。醫患關系在醫療活動中由技術性關系和非技術性關系兩大部分組成,非技術性關系是指求醫過程中醫務人員與病員的社會、心理等方面的關系,在醫療過程中對醫療效果有著無形的作用。據衛生部統計,近幾年醫患之間的矛盾沖突事件逐年上升,全國95%以上的醫院或多或少地都出現過醫患糾紛,全國三甲醫院每年發生的醫療糾紛中要求賠償的有100例左右、二級醫院每年發生的醫療糾紛要求賠償的有20例左右,呈逐年上升的趨勢。醫患糾紛處理難度越來越大,已由行政處理為主體轉變為以法院判決為主體模式。醫療糾紛的賠償金額越來越高,一般情況下,一個三甲醫院一年醫療糾紛賠償20萬元是正常的。2012年,一起未成年人砍死碩士實習醫生的惡性傷害事件著實令人心痛,來自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的負責人表示,這是暴徒的個人行為,與醫患矛盾無關。但媒體的報道卻容易讓人與醫患矛盾聯系起來,2013年5月,包頭一位女醫生出診時被患者家屬持刀砍死,實屬無妄之災。醫患關系的不和諧如此嚴重,令人心酸。目前的醫生和患者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大部分患者認為,醫患之間一般或基本上沒有溝通,大部分醫護人員認為,醫患之間一般或基本上沒有溝通,這說明醫患之間缺乏基本的信任,而醫護人員未能很好地履行告知照顧義務,是雙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
中國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悠久文明歷史的國家,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國數千年思想文化的主流,而和諧思想是儒家傳統文化的根本理念與核心精神,是中華傳統文化的精髓和終極目標追求,為了達到和諧的目標,中華儒家文化強調道德修身的重要性,主張“仁者愛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仁愛精神,以實現理想人格的精神境界。以儒家道德倫理體系為核心的醫德規范,倡導醫者必須具備棄功名利祿和講仁義之德的人格、“貧富用心皆一,貴賤使藥無別”的良好醫德,以及“精”和“誠”的醫家素質。醫生和患者原本就是一個互相依賴、相互依存的協同體,而不是針尖對麥芒的矛盾對立面,疾病才是他們的共同敵人。當然,醫患關系和諧是指具有不同利益需求的醫患雙方之間的配合、協調、統一的狀態,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不是要構建沒有任何矛盾和問題的單一或同質的一團和氣,而是要構成有區別的、有差異的相互協調的氣氛和秩序。“醫患關系應該成為社會上最和諧的人際關系,雙方要把共同托起健康和生命的希望作為最高目標,把雙方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實現和諧相處作為最高價值準則。”
二、主流媒體對醫患事件報道的總體偏差
當今主流媒體如何選取醫患事件、醫患關系議題進行報道?他們的新聞文體是什么?報道的消息來源在哪里?報道性質如何?我們通過一份日均發行量達到80萬以上的某家主流報紙官方網站,搜集到該報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關于醫患事件、醫患關系問題的報道,以醫生、患者、醫患關系為關鍵詞搜索正文,找出相關度較大的文章,根據搜集到的文章信息內容進行類目建構和編碼,從而探究媒體報道在醫患關系上是起到了一種正確引導的作用還是激化了矛盾。
1.類目建構
依據研究目的和需要,本研究制定的類目包括:
1.1報道議題:(1)醫療矛盾糾紛;(2)調查數據公布;(3)政策法規解讀;(4)專家學者意見觀點;(5)名醫訪談錄;(6)治病救人;(7)其他。
1.2新聞文體:(1)消息;(2)深度報道(含專訪、特寫、通訊);(3)評論/述評;(4)新聞圖片(含圖表);(5)其它。
1.3新聞來源:(1)醫者;(2)患者;(3)媒體記者;(4)官員、學者、專家。
1.4報道區域: 按抽樣樣本實錄統計。
1.5報紙類型:(1)全國性報紙;(2)地方性報紙;(3)其他。
1.6新聞性質:(1)正面新聞;(2)中性新聞(含正負兼具的混合新聞);(3)負面新聞;(4)不可辨識;(5)其它。
2.資料分析與討論
此次研究一共搜集了55份樣本、按照類目建構的四個主題:報道議題、新聞文體、新聞來源、新聞性質進行分析。
(1)報道議題分析
本研究將主流報紙對醫患關系的報道議題設置為7大項:(1)醫療矛盾糾紛;(2)調查數據公布;(3)政策法規解讀;(4)關于專家學者意見觀點;(5)名醫訪談錄;(6)治病救人;(7)其它。
(2)新聞文體分析
本研究將新聞文體設置為四項:(1)消息;(2)深度報道(含專訪、特寫、通訊);(3)評論/述評;(4)其它。如表2所示,在新聞文體中,首先是消息類,有39篇,占到70.9%;其次為評論類,有11篇,占到20%;然后是深度報道,有5篇,占9.1%。從該表中可以看出,該報紙基本以報道某一個醫患事件為主,這是站在第三方角度來描述事件,所以要求更客觀、公正。
(3)新聞來源分析
本研究將新聞來源分別設置為:醫者,患者,媒體記者,官員、學者、專家四項。如表3所示,在新聞來源分析中,來自媒體記者的占多數,有29篇,占52.7%;排第二位的是來自于醫者,有11篇,占20%;第三是官員、學者、專家,有8篇,占14.5%;最后是患者,有7篇,占12.7%。這其中,媒體記者主要是描述發生了什么事情,來自醫者的多為醫院方對于事件的解釋,來自患者的多為控訴醫護人員的行為,來自專家、學者、官員的就多為評論或者政策解讀,等等。
(4)新聞性質分析本研究將新聞性質設置為三項:(1)正面新聞;(2)中性新聞(含正負兼具的混合新聞);(3)負面新聞。
3.結果討論
從報道議題和新聞性質來看,醫療矛盾糾紛占了比較大的比例,負面的新聞報道總體大于中性和正面新聞的醫患事件報道。當然,之所以能成為新聞報道的議題是因為它們能吸引眼球、引發受眾的注意力,但這樣就造成了一種總體偏差,即大家翻開報紙就能閱讀到很多醫患之間的矛盾糾紛,縱使每天大多數醫生都在盡力救死扶傷,受眾卻視而不見,反而強烈地感受到了一種醫患之間的不信任以及矛盾,從而造成了一種關于醫患關系新聞報道總體失實的不良后果。從新聞文體來看,媒體報道較多的就是對醫患事件的敘述之后,附帶記者評論的并不多,就這種文體而言,應該是站在第三方的、客觀公正的報道,但在報道開始就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和預設前提偏差的問題,造成新聞報道選擇上的不公平,這導致了新聞媒體報道的文章多為“某患者在某醫院遭受到某醫療事故”之類的文章,而這類文章即便是客觀描述,大多情況下也是負面新聞至少是中性新聞。新聞預設前提的偏差,讓人們忽視了正常的醫患關系的總體客觀報道。從新聞來源來看,多數新聞報道都是記者獲得一些線索或消息之后,經采訪撰寫的報道,來自患者和醫護人員(雙方當事人)的新聞報料比較少,由此可見,媒體掌握著醫患事件報道信息來源的主動權,完全可以立足于溝通醫患關系、促進醫患關系和諧共存的視角進行醫患事件報道,從而體現出媒體的社會責任和擔當。總體來看,以此份報紙為例,媒體對于醫患關系的報道稍微偏向于負面,尤其是對于一些傷害醫生暴行的反復報道,反而會刺激一些患者積郁已久的暴力傾向,從而造成更大的悲劇。
三、媒體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社會責任
媒體是信息的采集者、選擇者、過濾者,是信息的把關人。所謂把關人,是指傳播者不可避免地會站在自己的立場和視角上,對信息進行篩選和過濾,這種對信息進行篩選和過濾的傳播行為就叫做把關(即守門),凡有這種傳播行為的人就叫做把關人(守門人)。把關人的標準包含:一是新聞信息的客觀屬性;二是新聞價值和新聞要素;三是媒介組織的立場和方針。媒體作為新聞報道的把關人,會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對第一手資料進行篩選、過濾、傳播,同時也需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
1.媒體在醫患事件報道中的社會責任在醫患事件的負面新聞報道中、在醫患關系的矛盾沖突中,媒體該承擔什么責任?首先,醫患關系不和諧是客觀存在的,除了一些惡性事件外,都是一些體制上的問題,這和媒體報不報道無關。然而近年來,媒體上出現一些不恰當的報道,由此帶來了一些負面的社會影響,這不能不引起關注。人們普遍認為,醫媒關系主要表現在個別媒體對醫療界負面新聞的夸張、虛假甚至惡意報道上。媒體代表表示,醫院的負面報道不是不能做,而是要看這種監督是善意還是惡意,堅決反對惡意炒作、不顧大局、以偏概全的負面報道。媒體的崇高理想是向人們傳播事實真相,醫療領域有較強的專業性,健康類新聞記者除了應堅守職業道德、不做虛假報道外,還應當努力提高醫學素養,盡量避免對醫療糾紛的錯誤報道。醫患關系是否健康和諧地發展,可以折射出一個社會的整體形態。誠然,如今的醫療系統中有一些不良現象存在,媒體承擔了客觀報道和輿論監督的作用,但是媒體不能將醫患之間的矛盾糾紛作為吸引眼球的新聞價值而忽略了更深層次的醫患關系和諧,在當代中國,媒體是黨和政府的耳目喉舌,是人民利益的守望者,是社會的公共空間,對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媒體對醫患事件的發言、發聲有著傳播的倍增效應,對惡化醫患關系還是構建良好的醫患關系有著特殊的影響,媒體工作者對此應該有清醒的認識,媒體對醫患關系的報道,不能只看到血淋淋的負面事件,更要思考為什么會發生這種悲劇,應扮演好三個角色———理性反映者、積極建設者、組織溝通者。媒體尤其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客觀公正地評價醫護人員的形象;二是和醫護人員一道傳播、普及醫學科學和衛生保健知識;三是對醫患關系的報道要抓住問題的深度,剖析事件背后的真相;四是正確處理好正面報道和負面報道的關系。
2.客觀報道醫療事件、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幾點建議主流媒體應該是負責任的媒體,其社會責任感的具體體現就是其文化傳播的責任擔當。媒體的文化責任與自身的現實利益,從根本上看應當沒有沖突,然而一些媒體過分追求點擊率或其他吸引受眾眼球的行為,解構了這種責任和擔當。“文化責任擔當,應該是社會的、國家的、民族的責任感使然,是文化傳播的責任自覺,是和諧媒體的前提和基石。”為此,媒體首先要加強社會責任感,以傳播優秀傳統文化、構建和諧社會為使命,不能為了爭取受眾和貪圖一時的經濟利益而忘記自己的社會責任與使命,不能為了物質利益而淡化甚至失去對理性和道義的追求,而應始終傳遞健康、積極向上的價值觀,為受眾營造一個健康的精神家園。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重在讓醫生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患者能夠理解和尊重醫生,雙方良性溝通,共同達致美好的未來。媒體在客觀報道醫療事件、醫療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過程中,需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立足于信息對稱和預設前提客觀公正,立足于溝通醫患關系、促進醫患關系和諧共存的視角,找準正面報道的切入點,公正地選擇報道議題。二是,需要更多地進行一些正面形象的報道,但一定要杜絕“假、大、空”,強調醫患事件報道的客觀真實性。三是,新聞標題的用語需要進一步規范,避免使用為了奪人眼球而斷章取義的標題,或與事實內容相悖、容易使讀者產生歧義的標題。四是,對新聞事實的敘述不能過于以醫護人員和患者中的某一方為中心,這樣容易誤導受眾站在某一方的立場上,從而得出偏頗的觀點或看法。媒體工作者可以多做一些深度報道或者追蹤報道,多把醫患關系事件的真相展現在受眾面前,而不要只留下一件件孤單的醫患沖突事件讓受眾主觀想象。總之,媒體工作者作為社會的良心,在關于醫患事件的報道中,要以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為責任和使命,用好媒介的信息傳播工具,既在具體事件的報道中秉承客觀、公正、真實、全面的原則,又在醫患事件的整體性報道中承擔總體真實、客觀、公正的媒介責任,以構建總體和諧、健康的醫患關系。
作者:江凌 單位:上海交通大學國家文化產業創新與發展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