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響跨國公司制定產業轉移決策的因素
跨國公司直接投資的區位選擇理論就認為,除了諸如市場潛力、勞動力成本、基礎設施和地理距離等經濟因素以外,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司法有效性、金融改革和貿易開放等制度因素對FDI的流向也具有重要影響。在此基礎上,筆者認為影響跨國公司制定全球產業轉移決策兩個最關鍵的因素就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發展水平和法制契約環境。經濟因素決定跨國公司是否進行產業轉移,制度因素決定跨國公司以何種方式進行產業轉移。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發展中國家有強大的市場潛力、低廉的勞動力、完善的基礎設施,跨國公司就愿意將產業轉移至此地。至于是通過訂單外包的方式還是以垂直FDI的方式進行轉移,則主要取決于該發展中國家是否具有較發達的金融市場和運行有效的契約環境,有則取前者,無則取后者。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逐漸成為跨國公司產業轉移的最佳選擇之一,對于中國現實問題的研究,無疑有助于證實上述結論。
1.金融市場發展水平的影響
由于東道國金融市場不完善,供應商的融資成本也較跨國公司內部融資高,最終推高中間品價格,影響跨國公司產業轉移的決策。研究表明,比起外包訂單更大數量流入中國的垂直型FDI確實與我國的金融市場發展水平滯后有關。張軍(2004)在其論述中強調,由于金融中介的缺失,作為跨國公司外包訂單所依仗的獨立供應商(大多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過于單一,多數只能利用抵押取得少量貸款,因此在生產上更有效率的國內獨立供應商反而無法取得足夠的融資額,大大提高了跨國企業采用外包訂單方式取得中間品的成本。黃玖立(2009,2010)利用Rajan等發展的模型方法考察了FDI對中國省區產業增長和出口的影響,發現由于我國金融系統資金供給存在明顯偏向國有企業的特性,FDI流入能夠有效地緩解非國有企業的融資約束,導致FDI密集省區產業增長較快,并促進這些地區的制造業出口。他的研究恰恰也反映出了FDI與國內信貸之間的替代關系。所以說,金融市場發展滯后意味著更高的融資成本。在垂直一體化條件下,跨國公司是中間品生產的資本提供者,幾乎不受東道國金融發展水平的制約。但在外包訂單并采購獨立供應商的條件下,供應商則必須同時具備提供生產中間品所需的資本和勞動力兩種要素。此時,東道國金融市場發展的滯后就會造成供應商融資難的問題,從而導致企業的生產成本上升,進而影響到最終產品的銷售價格與數量。
2.法制契約環境的影響
除了金融市場發展水平的影響之外,跨國公司的海外產業轉移決策還同時受到東道國契約環境的影響。針對契約環境對跨國公司直接投資決策影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跨國公司企業邊界問題上,其核心是中間品生產過程中生產投入的可契約性。跨國公司作為中間產品的最終買方,如果中間品生產環節的投入品缺乏可契約性,則外包面臨較高的契約風險,該企業則傾向于通過垂直一體化的形式進行直接投資,降低中間品供應的不確定性;反之,如果可契約性較強,外部采購的不確定性較低,則企業會傾向選擇外包的方式。具體來說,如果當產品處在新興階段或者屬于知識與技術密集型的中間投入品,其生產投入的可契約性較弱,此時跨國公司具有明顯的進行垂直型FDI而非采取訂單外包策略的傾向。大量研究表明,在產權制度不健全或者契約執行缺乏保障的經濟體,信貸活動將受到限制。可以假定跨國公司和中間產品供應商都是風險中性且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由于地品質中間品與高品質中間品的生產函數形式相同,供應商提供的中間品既可能是高品質的也可能是低品質的。然而由于低品質的中間品由于只需投入相對少量的資本和勞動力,其生產成本必然低于高品質中間產品,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供應商有提供低品質中間品的傾向。另外,假定在雙防簽訂供應合同之前,供應商的競爭是完全的,因此供應商的利潤為零,他們只從跨國公司那里獲取剛好能夠補償生產成本的收入。此外,供應商還可能面臨本國金融市場不發達而導致的融資約束問題,在不提高成本的情況下,不得不轉而提供低品質的中間品。在缺乏私人契約保護的國家,供應商提供劣質中間品的可能性更高。契約環境質量對跨國公司的影響隨著中間品技術復雜度的變化而變化,技術復雜度越高,則交貨過程中潛在的質量缺陷就越不容易被發現,供應商違約的概率也就越高。因此,不完善的東道國契約環境會降低跨國公司通過外包形式獲得中間產品的預期利潤。
二、跨國公司制定產業轉移的最終決策機制
為避免外部契約的諸多不確定性,跨國公司可以通過垂直一體化買斷供應商從而使之成為企業的一部分,但這并不意味著跨國公司就可以完美解決契約不完全的問題,Grossman(1986)強調,其實在垂直一體化關系中,跨國公司和供應商通常仍然不能達成完全的一致。由于供應商合作的意愿降低,因此雖然中間品的品質可以得到保證,但同時產量則無法達到理想水平,即通過垂直一體化直接收購當地供應商時,會面臨產量不足的風險(內部違約風險)。因此,在存在不完全契約和供應商融資約束的條件下,跨國公司的產業轉移決策問題簡化為外包成本(外部違約風險和額外融資成本)和對外直接投資成本(內部違約風險)之間的權衡問題,即選擇下列兩種情形中哪種的預期利潤更高的問題:
(1)將訂單直接外包給獨立供應商,即跨國公司直接進口供應商生產的二次中間品或終端產品;
(2)進行垂直型FDI,即跨國公司吸收供應商至公司內部。此時,如果直接進口的預期凈利潤高于垂直一體化,則跨國公司選擇訂單外包的方式,反之則選擇進行垂直FDI。
作者:王若冰 單位: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