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一、城市低碳經濟評價研究現狀
1.低碳評價的領域
已有的一部分評價研究側重于低碳經濟某一專項或某一領域的評價,將低碳經濟具體化,如對低碳政策、低碳技術、低碳能源及低碳產業等的評價分析,并廣泛采用多種數量模型為測評方法。對低碳政策的評價研究最多,如拉夫加登和施耐德(Roughgarden&Schneider)運用動態集成的氣候經濟模型(DICE)對相關政策進行定量評價后,提出碳稅是促進碳減排的最理想措施;圖爾頓(Turton)在分析能源研究和投資戰略的基礎上,通過構建ECLIPSE模型評估了能源和氣候變化政策的影響;韓吉和哈亞希(Hayashi)以中國城市間的客運交通為例,發展了適用于政府政策評價及碳減排潛力分析的系統動態模型;斯佩林(Sperling)和耶(Yeh)認為低碳燃料標準(LCFS)新政策工具是降低交通運輸燃料碳排放一種很好的途徑,并從低碳燃料中的溫室氣體性能標準容積任務的缺點征收碳稅或限額交易科學的不確定性和間接影響、能源安全和氣候政策等六個方面闡述建立低碳燃料標準的重要性與必要性;還有一些學者運用系統動態模型,評價了臺灣澎湖島低碳計劃中的綠色交通政策,并進行了4種情景分析發現僅采取減少摩托車和增加電動摩托的綠色交通減排政策是不夠的。
其他具體領域的低碳評價,如基辛格(Gessinger)評價了技術創新及技術改進在電力生產、物流、電力消費、最優化系統領域減少碳排放的可行性及可減排空間;我國學者葉祖達建立了以城鄉生態綠地空間為本位的碳匯功能評估模型,對河南鄭汴新區進行了城鄉生態綠地空間系統碳匯功能評價,指出確立有科學基礎、有操作性的碳匯功能評價方法是進行以生態綠地空間為本位的低碳城市規劃的重要工具;唐德才等則通過層次分析法和模糊評價法建立了中國低碳制造業的評價指標,評價比較了中國5個省市制造業的低碳水平,證實了工業政策創新與完善的環境控制系統的形成對中國低碳經濟的發展有顯著促進作用,并提出了促進中國工業經濟低碳發展的政策和技術建議。
2.低碳綜合評價體系
(1)主要指標法
主要指標方法和綜合指標法是目前常用的兩種構件評價體系框架的方法。主要指標法僅通過少數幾個關鍵指標來評估城市低碳水平,這種方法所需數據量較小,計算簡便,但涵蓋層面窄、信息量也較小。如朱守先就運用了人均碳排放、碳生產率和碳能源排放系數三個關鍵指標,評價比較了北京、上海、重慶、天津及廣州的低碳水平,并通過比較產業結構多元化演進水平指標和非煤能源消費比重來分析其低碳發展潛力,研究結果發現除重慶市外,北京、天津、上海和廣州4大城市人均碳排放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其中廣州最高,北京最低;5大城市的碳生產率均超出全國平均水平,北京、上海和廣州3市相對較高;碳能源排放系數在城市間差別較小,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以北京為最低;除北京、上海外的3個城市產業結構多元化水平及非煤能源消費比重相對較低,是低碳調整的空間較大。
林恩等(Lynn)從工業用能、居民住房建筑、商業建筑、交通用能及電力生產五個部門的最終能源使用角度選取了五項重要指標(人均住宅建筑終端能源消費量、商業建筑終端能源消費量/第三產業從業人數、工業最終端能源消費量/工業占當地GDP的比重、人均交通終端能源消費量、人均單位電力生產導致的CO2排放量)構建了一個適用于中國各省市的低碳發展評價體系,應用于中國30個省市該的評價比較,研究顯示終端低碳指數中廣東省排名第五,山東為第十一,而北京、上海排名則分別為第27和26。王小李等選取了10個主要指標,將可變模糊集理論與專家評分劃分法相結合,對云南省進行了連續五年的低碳經濟評價,得到了云南省處于高碳階段的結論。
(2)綜合指標法
綜合指標體系具有涉及層面廣泛、涵蓋信息豐富、可以比較全面的表示出一個城市的低碳水平、潛力和努力程度的優點,是目前研究的重點,但也存在需求數據量大、數據獲得較不易和計算工作量也較大的缺點。綜合指標體系的建立一般是基于低碳經濟的影響因素、碳循環理論、物質流理論、城市的組成要素等,按照層次分析法的思路,從某一角度劃分準則,確定出準則層的幾個大類指標,再在各準則層的指標下分別設定更多的具體指標。準則層的劃分決定了其對應下的具體指標項的選取和設定,歸列出了大部分有代表性低碳經濟評價綜合體系研究的準則劃分方法,可見,目前國內相關研究對準則的劃分主要可概況為三種類型,每種準則劃分下的具體指標項有交叉和重疊。
第一類是以影響碳源和碳匯為核心考察因素來進行的劃分,涉及到的具體指標項有碳排放、碳吸收和低碳政策幾個方面的諸多項;第二類是以城市協調低碳發展的全方位考察來進行的劃分,涉及到的具體指標項分屬于社會、經濟、環境及科技四個方面;第三類是以產業低碳的考察來進行的劃分,涉及到的具體指標項較前兩類少些。在確定準則層和指標層之后,大部分學者會通過給各指標賦予相應的權重得到各層次的指標指數值和綜合評價指數值,并根據指數值的高低排序進行城市低碳發展水平高低的判斷,計算過程中對指標的標準化處理多采用最大最小值法。
還有一部分學者采取給各指標設定不同的閾值,以是否達到閾值(目標值)為考核標準來判斷低碳發展水平。莊貴陽等構建的低碳經濟的評價體系中就對每一項指標都設有理想值、目標值和當前值3個指標,并指出低碳城市評價的目的就是按照理想值設定目標值,進而根據目標值改進現有的高碳發展狀況。王亞光對河南省洛陽市建立的低碳評價體系中也為每個指標設定了參考目標值,同時用指標的實際現值與對應目標值的比值作為標準化值進行評價指數的計算,既完成了指標的無量綱處理,也能夠反映各指標的實現程度。
在具體計算中,有很多方法可以用來進行指標權重的確定,使用較多的是主觀性較強的層次分析法,以及模糊層次分析法,此外還有客觀性較強的因子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數據包絡法等。一些學者還將這兩類方法相結合,利用如模糊層次分析與主成分分析法組合、層次分析與數據包絡法的組合、主成分分析與層次分析法的組合等組合方法,來避免僅使用單一方法出現的過于主觀和過于依賴數據的問題。
二、討論與展望
從上述的闡述中可以看出,與國外相比,國內對城市低碳經濟發展綜合評價的研究最多,在評價體系的構建與定量化方法上已有了較多進展,并且已實踐應用于很多區域與城市的評價分析上。在評價方法的研究中,為盡可能的做到涵蓋城市低碳發展的多面性,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于選擇由采用主要指標體系向采用綜合指標體系轉變,基本形成了包含近百項指標的一個穩定的指標選取范圍,同時為減少主客觀性對指標權重及指數值的量化結果的影響,更多的組合方法得到了嘗試,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基于一定的方法所進行評價的實證經濟體集中為三種類型:部分省份、直轄市和省會城市、較為典型的資源型城市。北京、上海是被進行實證研究最多的城市,大部分的綜合評價研究顯示這兩個城市的低碳經濟水平較領先與全國其他地區,特別是在產業結構和科技水平上,除北京、上海外,武漢、南京、廣東省、江蘇省、的低碳經濟綜合發展水平也相對較高,特別體現在經濟水平、產業結構和科技水平上;資源型城市低碳發展水平普遍較低,其中以伊春、景德鎮和大慶相對較好。而由于采用的評價方法和指標的不同,也有學者的研究得出北京、上海終端低碳指數排名較為靠后的結論。
綜合來看雖然我國對低碳經濟發展評價的研究已較多且取得了一定的進展和成果,但離完善仍有較大距離,存在的問題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第一,評價的目的不夠明確和清晰,一部分評價體系中包含指標過多且過于求全,對同類型指標缺乏一定的篩選方法,且有些指標明顯偏離了低碳的核心,而更多的類似于可持續發展評價或城市競爭力評價。第二,由于大部分評價指標的標準化都采用的是最大最小法,使得城市在時間上的低碳比較難以實現,同時由于國家低碳發展的目標和標準的缺乏,導致城市低碳發展的進展程度難以得到反映。第三,絕大部分研究僅從城市的共性上進行分析評價,側重在統一標準下的城市比較,而沒有對城市特質、階段或類型進行區分,由于中國城市類型和發展階段差距較大,在分析城市低碳發展潛力及應承擔的責任時,這樣的評價就顯得不夠完善和公平。
目前在我國還未形成一個權威和統一的評價方法,這與已有的評價體系仍不成熟,尚存在的問題密切相關,這就需要今后的研究在總結已有進展和問題的基礎上,緊緊圍繞低碳核心,繼續探索以形成一套相對統一的、包含盡量全面的指標項、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特質的綜合評價體系,并設定合理的國家標準和目標,從而更好的為國家和省市進行低碳發展進展的衡量提供指導和依據。
作者:裴雪姣 談堯 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第二篇
一、國家及省級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氣候變化影響研究中心(2009)提出了一個包括低碳生產指標、低碳消費指標、低碳資源指標、人文發展指標和低碳政策指標等五個一級指標和若干二級指標的低碳經濟發展水平的衡量指標體系。付加鋒等(2010)構建了以低碳產出、低碳消費、低碳資源、低碳政策和低碳環境為維度衡量中國低碳經濟發展的多層次評價指標體系,以期為定量評估中國低碳經濟發展的潛力提供參考依據。胡大立等(2010)從產業鏈的初始資源到最終消費市場這一路徑,構建了包括低碳能源指標、低碳消費指標、低碳產業產出指標、低碳廢物處理、低碳社會環境、低碳科學技術6個維度內含20個統計指標的低碳經濟評價指標體系。李曉燕(2010)選取了經濟發展系統、低碳技術系統、低碳能耗排放系統、低碳社會系統、低碳環境系統、低碳理念系統六個維度來構建省區低碳的經濟評價體系,并選取了我國典型的省份進行比較。牛鳳君等(2010)構建了由經濟發展系統、低碳技術系統、低碳能耗排放系統、低碳社會系統、低碳環境系統、低碳理念系統六大類的新疆低碳經濟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并對新疆低碳經濟發展水平進行了評價。許滌龍等(2010)通過構建低碳經濟指標體系對中國低碳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分析,發現很多指標數值都超出臨界范圍,說明我國的低碳經濟發展任重而道遠。同時對國內30個省市進行綜合評價、比較發現,中國在積極發展低碳經濟方面分三個層次:東部沿海城市發展得最好,中部城市次之,西部靠后。唐笑飛等(2011)構建了一套針對中國省域尺度的低碳經濟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和指數。并對中國大陸30個省(市、自治區)的低碳經濟發展水平現狀進行了評價,并對其進行類型劃分,得出了4種類型的低碳經濟發展水平包括低碳區、相對低碳區、相對高碳區和高碳區,并分析了影響省域低碳經濟綜合發展水平的相對優勢指標和相對劣勢指標。可以看出,在國家及省級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文獻中,雖然研究的視角和采用的分析方法有所不同,但大多數的研究都抓住了低碳經濟評價體系不僅僅是對經濟發展的評價,也必然包括對于能源和環境的評價,在構建指標時不僅包括經濟指標也涵蓋了能源和環境指標。
二、城市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
Turnpenny等學者(2004)、(2005)設計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區域低碳發展模型,該模型假定該地區的人口、工業產出、交通需求等指標都是不變的。他們應用此模型來對英國西部地區的降低碳排放問題進行應用性實驗。他們假設了4種情景,其中3種假定通過不同的方法實現了降低60%碳排放的目標。Shimada等(2007)認為衡量地區低碳經濟發展的狀況,應該首先考慮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社會發展階段以及本地區的對外部環境的依賴度,然后在此基礎上計算各部門的能源消耗,最后來設計適合本地區情況的可量化的低碳經濟發展評價指標體系。Gomia等(2009)分別設計了區域低碳社會經濟發展模型,他們通過設立三種假定,分別為減排30%、40%和50%,將他們的模型用于研究日本京都地區的碳排放水平。Sovacool等(2009)從交通工具、建筑和工業能源使用、農業、廢棄物四個碳排放來源計算了北京、紐約、倫敦等12個城市的碳排放量,同時分析了人均收入、人口密度、運輸方式以及電力供應四個主要因素對不同國家碳足跡的影響。吳未等(2011)從社會經濟發展、資源低消耗、污染減排放和低碳自然環境4個方面構建了山東省惠民縣低碳經濟評價指標體系,選取1996年、2000年、2005年數據,采用綜合指數法對其低碳經濟發展水平進行評價。熊青青(2011)選取能源、交通、科技環境、經濟和生活消費6大系統的24個具體指標來構建城市低碳發展水平評價指標體系,并對珠三角9大城市的低碳發展水平進行了量化研究。劉竹等(2011)以經濟發展、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與經濟發展為準則層,CO2排放等8個具體指標為指標層建立低碳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定量描述經濟發展過程中單位GDP污染物排放降低的態勢,進而表征城市發展過程中的經濟、資源、環境變化的歷史趨勢并反映城市低碳建設現狀。通過對沈陽市的案例研究表明,沈陽市2001年~2008年總體的生態效率與資源利用效率呈現逐漸提高的態勢,沈陽市現階段的低碳城市建設水平處于“相對脫鉤”階段,與目前中國經濟宏觀發展態勢相符合。相對于國家及省級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城市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的研究更加微觀和具體,這一點從該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的指標選取上就可以看出。由于城市層面的相關指標數據更加細致以及各指標間的關聯性更強,從而城市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的結論會更加客觀準確。
三、產業或行業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
賈宏俊等(2010)從環境、社會和經濟3個維度構建了建筑業低碳經濟政策績效評價體系,分析了建筑業實施低碳經濟政策的績效目標并提出了環境、社會、經濟指標及其測算方法。姚曉艷等(2010)選取從能源消耗、資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6個方面構建了熱電行業低碳經濟評價指標體系,綜合評價了熱電行業低碳經濟的發展水平。蔣惠園等(2010)在對城市軌道交通方式能源消耗和排放量的比較以及對城市環境質量和生態影響的分析的基礎上構建了軌道交通低碳經濟評價方法,并以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為例,定量測算了城市軌道交通在節能、減排方面的貢獻,在城市環境質量和城市生態方面的影響,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吳曉山(2011)在借鑒國家旅游局頒布的生態旅游評價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運用層次分析法構建了由目的地旅游資源環境、旅游企業低碳服務環境、社區及旅游消費者認知程度、低碳旅游行政管理四大類指標組成的低碳旅游評價指標體系。李菽林(2011)構建了由1個目標層、5個準則層指標和20個指標層指標組成的工業企業低碳經濟綜合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相對于國家、省級以及城市層面而言,產業和行業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所要考慮的影響因素會少一些,關系也相對簡單一點,而且各產業和行業自身所具有的規律性的東西也更加容易把握。因此,在產業和行業層面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中,其體系架構和指標選取所存在的爭議性會少一些,體系的理論基礎和指標間的內在邏輯性會更強一些。
四、結語
通過前面的文獻回顧與梳理,在我國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的趨勢上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第一,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的研究由單一指標或指標體系的構建向綜合指標或綜合評價體系研究轉向;第二,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的應用逐步由宏觀層面向微觀層面滲透;第三,由簡單借用國外指標體系向設計適應中國國情的低碳經濟評價體系轉變。在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所采取的研究視角上,基本可以歸為三大類:第一,技術路徑視角,通過技術創新來提高能效,清潔技術減少染物排放等;第二,結構路徑視角:通過調整能源結構來降低高碳能源的使用。調整產業結構來,降低重化工高污染行業的比重以此減少碳排放等;第三,制度路徑視角:通過碳交易機制、碳稅以及節能減排機制等手段來實現經濟低碳化。當然,通過對我國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研究文獻的梳理與回顧,也發現了該研究領域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
(1)對于低碳經濟所包含的幾個維度,如經濟、能源、社會和生態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及各個維度對于如何實現低碳經濟發展目標的內在機理未作具體而深入的分析。
(2)對于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其低碳經濟的內涵是否應該反映這一差異,這個問題也被很多學者所忽視或論述不夠清楚。
(3)理論與實踐聯系不夠緊密。評價體系構建大多從概念框架到指標選擇,體系龐雜,不易操作,同時所選取的指標有一些又同目前統計資料口徑不符,致使很多詳細的分項計算難以進行,從而影響了低碳經濟的評價體系的實際應用價值。
(4)指標選取有些隨意,體系構建的理論基礎有些薄弱。有些學者在構建低碳經濟的評價指標體系時,往往很主觀的選取一些容易量化易于獲取的統計指標,而不太重視這些指標對于低碳經濟評價體系的適用性問題,同時在構建評價指標體系時,所依據的理論基礎過于薄弱。
(5)重排名評價,輕預警與調控。國內的低碳經濟發展評價體系,往往非常重視綜合評價排名問題,往往會給出具體得分和排定位次,而忽略研究和尋找那些對現實狀態及其變動趨勢進行有效預警與調控的相關指標,不太重視分析指標評價能否解釋預警信號,以及如何依據指標解釋的信息去進行科學調控。
作者:盧松浩 朱啟貴 單位:,上海交通大學
第三篇
一、中部六省發展低碳經濟潛力的指標體系
本文構建了碳排放水平指標和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兩個一級指標來反映發展低碳經濟的潛力。其中,碳排放水平指標主要衡量中部六省CO2的排放能力,說明“誰需要減”的問題,在之后的因子分析中,該指標得分越高,則說明該地區CO2排放水平越高,越需要進行減排;而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指標則從經濟發展與碳減排能力之間的協調性出發,來說明“誰能減”的問題,在因子分析中,該指標得分越高,則說明該地區支持碳減排的水平越高,越有能力承擔減排重任。在碳排放水平指標中,包括碳排放能力和碳排放結構兩個二級指標,前者從量上衡量各個省份碳排放的嚴重性,后者主要從能源結構角度分析各省份減排的阻力。在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指標中,包括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和碳減排水平兩個二級指標,前者從經濟發展的角度衡量地區減排的經濟實力,后者從碳匯、能源產業結構的角度衡量了各省份目前減排的優勢。
二、中部六省發展低碳經濟潛力評價分析
(一)數據獲取與處理
本文中的數據主要來自《2011年中國統計年鑒》和《2011年中國能源統計年鑒》,下面將重點說明本文中CO2排放量與碳匯的計算。1.CO2排放量的計算目前碳排放量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兩大類:即橡樹嶺國家實驗室(OakRudgeNationalLaboratory,ORNL)提供的化石能源碳排放分解計算模型估算法和以產業能耗為基礎的部門估算法。ORNL的算法只需要通過地區能源消費結構和消費量就可以進行碳排量的估算,計算過程相對簡單清晰。本以中部六省化石能源消耗為思路,根據不同化石能源的消耗量和碳排放系數,加總求出各省份的碳排放量。其中,Qi為第i種能源的消耗量,Mi為第i種能源折標準煤系數,ci為第i種能源的碳排放系數,化石能源的碳排放系數即每標準煤該類型化石能源燃燒后所排碳量,單位為(萬噸)/(萬噸),可以以C元素為當量,也可以轉化為CO2作為計算當量,本文中是轉化為CO2作為計算當量,并主要考慮原煤、焦炭、原油、燃料油、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氣這8種化石能源。下表為中國工業統計年鑒收錄的主要化石能源折標準煤系數和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簡稱IPCC)收錄的各種燃料碳排放系數。2.碳匯的計算結合中部六省具體的自然情況,本文主要計算了森林碳匯、草原碳匯以及濕地碳匯,并將三者加總得到各省最終碳匯值,由于耕地和城市綠地碳匯計算較為復雜,此處沒有考慮。其中,H為碳匯,單位為噸;Ai表示第i種碳匯資源的面積,單位為公頃,i=森林、草原、濕地;hi表示第i種碳匯資源的固碳系數,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可知我國森林年固碳系數為1.18噸/公頃,典型草原的單位面積固碳系數為0.774噸/公頃,內陸鹽沼濕地固碳系數為6.711噸/公頃。
(二)碳排放水平指標的因子分析
在進行因子分析之前,先對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通過運用SPSS19.0對碳排放水平的指標進行分析,采用主成分法提取公因子,將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提取為主成分。從下表可知,前兩個成分的特征值大于1,故提取了兩個公因子。這兩個公因子的累計方差貢獻率達到了87.284%,因此,可以認為這兩個公因子綜合了原始指標的絕大部分信息,可以對中部六省碳排放水平做出較好的解釋。在因子分析時,以主成分分析法進行提取,用方差最大正交旋轉法進行旋轉,所得到的因子載荷矩陣。公共因子1在單位能源CO2排放、火力發電量、公路營運汽車擁有量、電力消費量上的載荷值很大,反應了與碳排放相關的能源結構因素,因此將該因子命名為“碳排放能源結構子”,從能源結構的角度解釋碳排放量;公共因子2在單位GDP能耗、人均CO2排放、碳排放強度(單位GDP的CO2排放)上的載荷值很大,反應了CO2的排放量,因此將該因子命名為“碳排放因子”,反應了地區現在的CO2排放水平。然后,根據因子得分函數,以公共因子對應的方差貢獻率作為加權權數得到綜合評分值F:最后可以得到各省份碳排放水平指標的因子得分、綜合得分以及排名。
(三)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指標的因子分析
通過運用SPSS19.0對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指標進行分析,從下表可知,前三個成分的特征值大于1,故提取了三個公因子。這三個公因子的累計方差貢獻率達到了92.115%,可以對中部六省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做出較好的解釋。根據方差最大旋轉后的因子1、因子2、因子3的負載值(表7),因子1對人均GDP、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第三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占比有較大影響,反映了居民收入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可命名為“收入節能因子”,該因子解釋了各省份在保證經濟發展的前提下能源的節約使用;因子2對居民消費水平、清潔能源占比、碳匯、水力發電量有較大影響,反映了居民消費與碳減排情況,可命名為“消費減排因子”,該因子解釋了各省在保證省內居民消費水平的情況下所能夠實現的碳減排;因子3對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財政收入有較大影響,反映了地方財政和投資規模,可命名為“財政投資因子”,該因子解釋了地方政府對于發展低碳經濟的支撐能力。最后,根據各個因子的得分以及方差貢獻率可以求出最后得分,并得到因子得分排名和綜合得分排名。
(四)中部六省發展低碳經濟潛力的綜合評價
本文所用的碳排放水平指標是一個負向指標,即該指標得分越高,排名越靠前的省份碳排放水平越高,發展低碳經濟的阻力越大;而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指標是一個正向指標,該指標得分越高,排名越靠前的省份在碳減排和經濟發展之間的協調性好,節能與減排的能力越強。顯示了中部六省在這個指標水平的排名情況。
(五)因子分析的結果與結論
(1)山西省有著較高的碳排放水平,其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較差,這一結果說明山西省不僅有著較大的減排壓力,同時其減排難度也較大,需要更多的支持,這種支持不僅依靠自身努力,也需要與其他省份進行區域間的合作,從結果上看,山西省對于這種合作的要求比較強烈。
(2)江西省的碳排放水平在中部六省中最低,其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也是最低的,這表明江西省雖然沒有很大的減排壓力,但是在節能減排與經濟的協調發展上有一定的難度,隨著江西省經濟的發展,很有可能因為不能協調好這種關系而導致碳排放的增加。因此,江西省需要進一步做好經濟增長與節能減排的協調工作。
(3)河南、湖北的碳排放水平較高,但是其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也較高,這說明雖然河南省有著較大的碳減排壓力,但是由于能夠較好地處理經濟發展與節能減排之間的關系,因此有著較大的發展低碳經濟潛力。
(4)湖南省碳排放水平較低,且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較高,這反映出湖南省在發展低碳經濟上有著較大的優勢,減排壓力不是很大,而且經濟發展與節能減排的協調性較好,這種優勢可以和山西省的劣勢進行互補,進行區域之間的交流合作,以求在低碳經濟上協調發展。
(5)安徽省在兩個指標的排名中均位列第四位,其發展低碳經濟的潛力與江西省類似,但是其碳減排壓力較江西省來說要大一些,而在經濟發展與節能減排的協調性上較江西省要好。因此,在處理經濟發展與節能減排協調性的同時,還要繼續做好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以求使得CO2排放量進一步降低。
三、政策與建議
(一)加強區域間合作,促進優劣勢互補
從最終的評價結果中可以看到,湖南省在發展低碳經濟方面有著很大的優勢,而山西省則有很大的劣勢;江西、安徽在碳排放量上有很大的優勢,在經濟發展與碳減排上有較大的劣勢,而湖北和河南省則正好相反,因此,在發展區域低碳經濟時,除了充分認識各自的優勢和不足外,還應該加強區域間的合作,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充分利用各地資源,以求在中部區域內能夠實現各省份低碳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創建可以有效降低減排成本的碳市場
與其他減排措施相比,通過碳市場實現CO2減排,成本很低,效果很好。在進行碳減排區域合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碳排放的區際轉移,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國家可根據各省減排情況和減排能力,制定相應的減排指標,各省份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在區域內進行指標的買賣,即通過碳市場實現CO2的減排。通過這種方式,各地區在考慮自身經濟利益的情況下會盡量減少碳排放量,而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地區則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獲取相應的資金支持,發展低碳經濟。
(三)調整能源產業結構,把握能源消費基本方向,開發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經濟結構決定能源消費結構,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著碳排放強度。第二產業的排放強度為第一產業的5倍多,為第三產業的4倍多。而且,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碳排放之間也存在顯著的相關特性。從因子分析的結果中也可以看到,碳排放水平較高的省份在“碳排放能源結構因子”的排名都較為靠前,而經濟發展與碳減排水平較高的省份在“收入節能因子”的排名較為靠前,因此一個地區的能源產業結構和能源消費可以衡量地區發展低碳經濟的潛力大小。通過產業結構調整與能源供應結構調整,進行節能改造,可以在未來減少更多的碳排放量,給低碳經濟的發展帶來長遠利益。此外,除了結構的調整,各省份還應根據自己的財力情況支持開發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開發生物質能和風能,鼓勵開發太陽能和小水電資源,嘗試開發核電能源,以求最后實現清潔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
作者:何宜慶 王欽萍 白彩全 涂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