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幼兒教育論文
一、直觀教學法的種類及運用
模象直觀,是借助對事物的模擬性形象直接感知而進行的直觀方式。比如,各種圖表、幻燈片、模型和教學電影電視等的觀察和演示等。除了缺乏嗅覺和觸覺的直觀性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幼兒生活經驗的不足。它們可以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放映影片可以不出門而知天下事,如在夏季看到動物的冬眠;可以動態展示事物的發展過程,如幾秒鐘看完開花的過程;可以反復觀察操作使用。圖片、模型、示意圖等手段利用了幼兒思維中運用表象思維的能力,它一般要建立在對事物的具體形象的基礎之上。因此,得調動學生以前的一切生活經驗。比如,在數學課上,教師把蘋果、籃子、樹畫出來,然后轉到示意性的圖畫,用圓圈來代表,教幼兒做加減法的運算。這種“畫”題的教學方法,指導幼兒由鮮明的形象到達符號式的描繪,不僅運用了幼兒的形象思維,還在此基礎上向高級的抽象邏輯思維過渡。言語直觀,是在形象化語言作用下,借助學生對語言的形式感知及對語義的理解而進行的一種直觀形式。語言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詞的運用是由“形象、色彩、聲音”進行形象思維走向用概念進行思維的進步。我們可以用詞來創造可以經常看到的東西的形象,如臉蛋紅通通的小妹妹,高大整齊的房子,也可以創造不可能直接看到的東西,如美麗的極光、驚心動魄的火山爆發、神奇的太空世界等形象。幼兒可以借助言語理解更抽象的實物,但言語直觀所引起種種表象,不如模象和實物直觀完整、鮮明和穩定。因此往往結合實物直觀和模象直觀。例如,有教師教授幼兒音樂課,在導入新課時,教師把設計好的語言以抒情的朗誦、優美的語言、傳神的手勢、會說話的眼睛傳給學生,就會取得感知以形,曉之以理的效果。如在音樂課教唱《熱愛地球媽媽》時,教師邊示范唱邊隨樂動作,讓孩子對曲子有個完整的認識,然后教師運用形象的語言,向孩子傳達地球的運動規律,并示范詼諧有趣的動作,孩子的積極性一下就上來了,孩子很容易記住歌詞,并能邊唱邊表演。
二、幼兒教育中運用直觀教學法的注意事項
在教學過程中,很多教師運用直觀法只停留在吸引學生眼球上,對直觀法在幼兒一日活動中的運用,對直觀法在幼兒教育中的目的并未引起自覺。
1.直觀法的背景性
幼兒園教育中,幼兒的自由自主活動較多,教師應該在一日活動中進行教育與保育,引導幼兒學習生活中的知識,形成對事物的初步概念,培養幼兒的探究精神、創造興趣。因此,除了正常的課堂組織中自覺運用直觀法外,教師對直觀法在散步、游戲、郊游等活動中的運用更要引起注意。不能讓兒童的意識跟周未的世界隔絕開,根據幼兒的思維特點和認知規律,兒童能夠明銳地感知那些鮮明的、富于色彩、色調和聲音的形象,并把它們牢牢地記在腦海里,教師要讓周圍世界、自然界不斷地以鮮明的形象、畫面、知覺和表象來培養學生的意識。有了豐富的感性知識,幼兒學習語言、音樂、繪畫、數學等就有了豐富的思維材料。比如,教師利用散步時間,帶領孩子觀察油菜花地,觀察油菜花的色彩、形狀,在活動中又見到很多蜜蜂、蝴蝶,引導孩子思考蜜蜂和蝴蝶在油菜花中干什么?以此為基礎進行語言、美術、音樂、科學等領域的學習和探索。有教師借助參觀動物園教小孩如何正確連貫的語言表達:先問小朋友怎么去動物園?到動物園看到了什么?你喜歡什么動物?它長什么樣?它愛吃什么?總之,以實物為直觀手段是豐富幼兒感性經驗,引發幼兒思考的一種比較重要的方式,它能利用周圍環境的一切動用學生的感知覺,讓它們產生情緒記憶,激發思維的火花,為各種學習提供背景。
2.直觀法的思維核心性
雖然豐富幼兒的感性知識是幼兒教育的一項重要任務,但是教師不能忽視問題的核心,即發展幼兒的思維力。運用直觀法,最重要的是引發問題或者補充經驗,聚焦幼兒對核心問題的思考。因此,一種直觀手段的運用,是為了問題的解決。蘇霍姆林斯基說:“兒童是用聲音、色彩、聲音來思維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他應當停留在具體形象思維上。”形象思維是向抽象思維過渡的不可缺少的階段。教師要注意引導幼兒從研究活生生的事實和現象,探尋事物間的因果關系,逐漸掌握抽象概念的技巧。也就是說,直觀是為了兒童擺脫直觀形象,將思維過渡到概括性和規律上去。若教師片面強調直觀,造成直觀過度,反而會分散幼兒注意力,妨礙幼兒思考問題。粗略地觀察一下幼兒教師做的課件,有些教師就過分運用一些與討論主題無關的圖片以求所謂美感,用一些打字聲、爆炸聲破壞了課堂氣氛,引起學生哄笑,教師在備課時注意力似乎偏離了問題的核心,而指向了吸引幼兒注意力上。
3.直觀法的過程性
幼兒教育原則提醒我們,直觀性應該貫徹在整個幼兒教學過程中。很多教師對這句話的理解是:每堂課需要注意教學的直觀性,這種理解是非常片面的。幼兒學習的特點,要求教師注重直觀性原則的使用。幼兒的學習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是一個在時間中發展的過程,因而教師在使用直觀法也應注重直觀法的延續性、連續性。例如,有一位教師在課堂上講:“公雞和母雞在一起會生小雞,公狗和母狗在一起會生小狗,公獅子和母獅子在一起會生小獅子……”一學生發問:“老師,公石頭和母石頭在一起,會生出小石頭嗎?”老師被問住了。課后,教師幫助學生一起找了公石頭(大一點的石頭)和母石頭(小一點的石頭),把它們養在教室生物角里,然后他們每天照顧這兩塊石頭,量大小量尺寸。終于有一天學生不耐煩了,教師就引導學生一起查資料,發現,原來石頭是無機物。從此,這個學生又開始了她的無機物的探索。該案例就關注了幼兒探索的時間性,不是一節課兩節課,不是一天兩天,而是持續一定時間,教師因為學生觀察、思考,通過探索獲得抽象概念。
4.直觀的層次性
有人說,直觀是具體形象。這種說法太籠統,容易割裂具體與抽象的相對性,在教學中容易導致利用過多的感官刺激。例如,我們讓學生認學習的“習”字,如果直接用拼音教字,那就是死記硬背。若教師懂得這個漢字的字源,懂得“習”的繁體是“?”,金文篆體是,根據漢字象形的特點,用人對著箭靶射箭或鳥在晨間練習飛翔的圖片及畫面來教學生理解“習”的“練習”意義,那效果就不一樣。在此過程中,我們會認識到,對幼兒來說,最直觀的是他們自己曾經見過的鳥兒飛翔或自己射箭的經歷;如果幼兒沒有親身經歷,那就只能用影視或圖片來補充經驗。這種補充,對有經驗的孩子來說非常形象,但對沒有親身經歷的孩子來說則是相對抽象的。進一步說,相對繁體“?”,金文篆體比它形象,而“習”則是一個非常抽象的字,若沒有一定的字源解釋,學生就不易理解。有了這一過程的教學,學生自然深刻地理解了字義,以后在運用這個字,就不再出示圖片喚醒記憶了。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言語直觀是較高層次的思維水平。掌握不同知識和經驗的幼兒,他們的直觀思維方式也是不一樣的。所謂直觀,就應該是針對幼兒的形象思維特點而展示的形象。在運用直觀法的教學中,教師要注意直觀的背景性、直觀法的思維核心性、過程性和層次性。教師應該針對幼兒的不同思維水平,有意識地利用直觀手段,促進幼兒思維水平的發展。
作者:馮美娣 單位:撫州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