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科學開展觀為指導,依照公益先行、便民惠民的準則,依法開展我鎮農貿市場整治工作。通過整治活動,實現我鎮農貿市場功能布局合理、衛生設施齊全、環境衛生整潔。
二、目標任務
采取牽頭單位組織、其他單位協調、群眾參與、科學管理、法制監督等措施,通過分階段集中整治,使我鎮農貿市場達到城鎮農貿市場經營管理標準,并建立長效管理監督機制,全面提升我鎮農貿市場建設和管理水平,為廣大群眾創造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
三、整治范圍及重點
整治范圍是農貿市場。整治重點是市場內亂搭亂建、經營秩序、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占道經營等。
四、方法步驟
(一)成立領導機構(9月3日前)
成立鎮農貿市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人大副主席、副鎮長擔任,成員由鎮派出所、工商所、國土所、城監大隊等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具體負責鎮農貿市場整治實施行動的組織協調、實時調度、情況收集反饋等工作。
(二)實施集中整治(9月3日-10月31日)
1、宣傳動員階段(9月3日-9月23日)。召開“鎮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動員會,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分解下達目標任務,加強政策和標準宣傳,正確引導市場承包方和各商戶積極參與和支持整治達標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自查整改階段(9月23日-9月30日)。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市場承包經營者、市場攤位承包者、市場四周后門臨市場道路鋪面經營者下達自查整改通知書,查找市場功能規范、環境衛生、交易秩序、車輛停放、亂擺亂放、亂搭亂建、占道經營、流動商販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針對自查出來的問題在一周時間內進行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指導。
3、集中整治階段(10月1日-10月20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人員依法開展農貿市場整治工作,重點要對照標準一項一項檢查規范,做到檢查一項,規范一項,確保達到標準要求。查找出來問題但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的,將采取強制措施進行集中清理。
4、鞏固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繼續鞏固提高整治成果,指導市場承包方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實行自主規范管理,完善部門監督管理的責任和措施。
五、具體整改內容
(一)農貿市場外圍居民房違規占用市場區域的自建鐵棚全部拆除;
(二)農貿市場東、南、西、北四個出口處的商鋪占地經營范圍的紅線均向內縮短一半的距離;
(三)賣豬肉區域四周的兩米高的鐵棚全部升高與房頂持平,并內退1.5米;
(四)對經營小日常用品和賣衣服的區域,一是頂上的竹子懸掛物全部換成不銹鋼管;二是屋頂雜亂電線統一用塑料管包裹;
(五)對市場飲食區內占出過道的違規爐灶進行拆除,并在兩側建1.5米高的圍墻和兩米高的鐵棚,用于蔬菜攤位的排放;
(六)對市場內占道堆放的木材、建筑垃圾等雜物一律進行清除。
(七)對市場過道占道經營者限制搬離。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統一行動。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專司其職,按照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統一安排,積極配合各階段的各項行動。
二是廣泛宣傳,全面動員。大力發動經營者和消費者積極參與,鎮政府和市場管理者在市場出入口張貼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設立宣傳公示欄,對配合的經營商戶予以表彰,對整改不力的經營商戶進行曝光,督促其盡快整治。
三是加強調度,注重長效。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要通過多種渠道了解農貿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及時通報整治情況和存在問題,以便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從整體上了解情況,協調各方力量,及時處理各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