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藝術理論
縱觀書法藝術的發展歷史,時時處處打上了社會歷史發展的烙印,而且還體現出了空間與時間、運動與靜止的辯證關系原理。對學生進行書法藝術教育,在提高學生的書寫水平的同進,能陶冶學生情操、提高其辯證思維的能力。
第一,書法課不僅是技藝,更是歷史。
書法藝術發展過程具有社會歷史性。原始社會初期,人類在“豐收”和“成功”后,往往圍繞糧食或獵物手舞足蹈,舉行慶賀活動,這是人類最初的藝術活動。最初的慶祝對象本是實實在在的捕獲(或收獲)物,在慶賀“結束”之后立即就分而食之[1]。但既然這種“慶賀”本身并非實際物質的交往,所以人們大可不必以真物作為對象,只要能供“觀賞”的代用品當也可以起到這種作用,逐漸這種“對象”只有“象征”的意義。于是,“畫”出來的、“刻”出來的,“塑”出來的,都可以成為“藝術的、”“審美的”。
作為慶賀“人力天工”的思想意識活動,也可以是“說”出來的“,寫”出來的。“圍物而舞”的情形,不僅“物”是為“觀賞”“雀躍”的對象,而且“舞”本身也具有觀賞價值[2]。同理,“說”的“事”固然可以成為“藝術欣賞”對象,“說”的本身也可以成為這種對象“,寫”的“事”可以成為“欣賞”的對象,“寫”本身也可以成為這種對象。對社會而言,不僅有實用價值,而且有審美的價值。隨著社會的發展,古代宗教儀式中的“祈禱文”失去了原來的宗教意義。但卻以“書法藝術”的形式保留下來供人觀賞,就連“神的住所”———廟寺等,也大多成為書法藝術的存留物。
社會歷史的實際發展,過去作為交往傳遞信息工具的歷代書家“通信手札”,如今都成了藝術的珍品。
對書法的藝術興趣,根植于中國社會文化的趣味土壤中,使其得以生根結果,由于中國社會發展的特點,使書法藝術與其它的傳統藝術一樣,不但沒有因為時發表展從根本上受到沖擊,而且得到了悠久的發展,具有社會歷史性。
第二,書法課堂縱觀書藝的動態軌跡。
書法藝術中蘊含了運動與靜止的辯證關系[3]。
書法藝術作為藝術活動來說,是運動的,作為藝術作品來看是靜止的,但書法藝術卻是靜中有動,是運動型的藝術。用墨寫在紙上的字,在放大鏡下也許可以看出許多不連續的小點,但物理上這些小點在知覺上卻是連成一片的。正象古代希臘的哲學家說的,虛空同樣是一種始基,是原子運動的條件,沒有虛空,原子就是鐵板一塊,動不起來。書法藝術中甚至故意留出虛空,并不是使運動感中斷,恰恰相反,是為加速動勢,這就是飛白的作用。[3]
從這個意義上說,書法藝術是把“運動”儲存起來的一種方式,當別人欣賞書法藝術時,這種運動就放釋出來,傳達給欣賞者,激起欣賞者的運動知覺,而運動本身是有多種形式的,有遲緩的,凝重的,飛動的。書法藝術動中有靜,靜中有動,是運動和靜止辯證關系的完美結合。因此,在教授時,不能只讓學生的字“飛”起來,更應讓他們的字有“靜觀”的冷色調。
第三,書法課堂是時空的對接面。
書法藝術又體現了空間和時間的辯證關系。最初的漢字是通過刻劃輪廓,來表述人類的具體活動,如為了計數、埋物(種子)等活動。而這種刻劃形成了近似于幾何圖形,而數學中的幾何圖形是由封閉的線組成的。線本身的粗細可以忽略不計。而在人物最初的刻劃圖形中有許多是開放的,如“山”“人”等。[3]
由此看來,漢字作為圖形的開放性,說明了漢字的結構本身不是為了勾劃輪廓分割界限。它的刻劃活動是重在“刻劃”的“軌跡”,而不是“軌跡”所勾出的空間組成。從這個意義來說,漢字的“軌跡”又不是抽象的“點”“線”。對于書法藝術中的“點”“線”一定都有自己的空間,書法中的“點”“線”本身就有“面”,從而才產生了所謂“雙勾填廓”的書法學習方式。[4]
這樣,書法藝術可以看成是“軌跡”本身的圖形。而不是“軌跡“”畫”出來的圖形。“圖形”是空間的,“軌跡”是時間的,“軌跡”本身的“圖形”則是“時間”中的空間,是“空間感”融于“時間感”之中,體現出“時間”和“空間”的辯證統一關系。
總之,書法藝術是自然的,是歷史的,是人的活動在自然界打上了歷史的痕跡,具有社會歷史性。
這種活動又體現出事物“運動”與“靜止”,時間與空間的辯證統一,對學生進行書法藝術教育,在提高學生的書寫水平的同時,也要陶冶學生情操、提高其辯證思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