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體育
1學習評價是高校體育教學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新一輪課程改革提出發展性學習評價的思想,倡導“立足過程,促進發展”的評價理念;《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課程教學指導綱要》中也明確指出:“學生的學習評價應是對學習效果和過程的評價……”【1】。為了解改革以來高校體育學習評價現狀,筆者曾在浙江省范圍內分類隨機選取16所高校,以普及率較高的健美操選項課為例對學習評價現狀進行全面的調查研究【2】。
在研究過程中發現對大學生體育學習過程的評價問題尤為突出,由于評價不能真實、客觀地反映學生的學習過程,絕大地挫傷了學生的自信心與學習積極性,失去了學習評價的導向、激勵功能,制約了高校體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為此,以該調查為樣本,對當前大學生體育學習過程的評價進行針對性研究,以期引起同行們的共鳴,為完善學習評價改革,推動高校體育教育健康發展做出努力。
2大學生體育學習過程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
2.1教師對“學習過程評價”認識不足
學習過程評價認識是對學習過程評價的認知、態度和信念等,它直接影響教師的評價行為。調查結果顯示,有74.1%的教師認為學習評價是評價學生的學習結果,只有25.9%的教師認為應該學習過程與結果兼顧;這一結果也從教師選擇的評價時機中得到印證:所有教師都選擇了“學期結束前”進行,只有22.2%和11.2%的教師同時選擇了“每學完一套動作之后”和“教學過程中”進行。這說明了絕大部分教師對學生體育學習過程的評價從認識到實踐基本處于忽視狀態,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分析其原因固然受競技體育的錦標主義思想及應試教育的長期影響,也與我們部分體育教師缺乏理論學習,沒能及時更新自己的評價理念、調整評價行為有關。
2.2評價目的、主體錯位
學習過程評價關注學生平時的學習過程,其根本目的是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最大限度地保證課程學習的有效性。這首先意味著評價必須伴隨學生的學習過程,將其有機融入真實的學習中,前面的評價結果及時給后續的學習提供反饋和指引,才能起到促進學習、提高學習效率的作用。從教師對評價結果反饋的調查結果表明,占66.7%的被調查教師是以分數的形式在期末反饋給學生;在教學過程中通過交流等手段反饋給學生的只占被調查教師的22.2%,另有11.1%的教師表示不反饋。而調查同時表明:有87.5%的學生希望能及時在學習過程中掌握對自己評價的信息。這種脫離學習過程的評價只能達到鑒別學生的目的,只有融入過程的評價才能獲得其本體的價值。
其次,關注學生平時的學習過程意味著評價只能由教學活動的直接參與者即教師與學生,尤其是學習主體———學生才能作出客觀評價。調查結果顯示,占92%的調查學校,教師是唯一的評價主體,只有8%的學校表示學生同伴是學習評價的主體之一。相反,對于“是否有必要讓學生參與學習評價”,59%的教師認為有必要或非常必要,88.6%的學生表示很愿意或愿意。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對自己及同伴的學習過程有最直接的感受,最便于做出客觀的評價;同時,現代教育評價認為考評不是最終目的,明確提出“將評價作為學生主動學習的一部分”[4]。學生參與學習評價,也是明確學習要領、內化評價標準、提高自我評價能力的過程;而教師對學生的評價,最終需要通過學生本人的認同、對學習有了主動認識后,才能在學習中發揮作用。評價目的、主體錯位導致了目前對大學生體育學習評價舍本逐末。
2.3評價內容不全,缺乏相應的評判標準
評價內容及標準涉及“評什么?、怎么評?”的問題,科學合理的評價內容與標準是有效評價學生體育學習過程的基本前提。調查結果顯示:目前絕大多數高校僅依據學生的學習態度與出勤率對體育學習過程做出評價,且對學習態度的評價大多局限于單一的個體行為,而真實描述學生平時參與狀態的合作交往與客觀反映學生努力程度的進步幅度及課后練習等內容只有7.4%、11.1%和18.5%的學校將其列入評價;對于貫穿課程教學始終的技能形成過程評價,目前尚無一所學校引起重視;問題更在于對大學生的學習態度與出勤率的評價,各校都缺乏相應的具體評價標準,處于由各任課教師“自己把握”的狀態,評價松緊不一,其結果的信度和效度均極低,未能對學生的學習起到引導、激勵的作用。
2.4缺乏客觀的評價量具和相應的操作程序
客觀的評價量具和相應的操作程序是使評價客觀公正的基本保證,尤其對于以主觀性評價為主的學習過程評價而言。調查表明,目前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評價大多僅憑借上課點名冊上對出勤、遲到早退及上課服裝規范情況的記載,針對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課后練習情況缺乏具體評價量具;導致評價結果除了有較嚴重違紀事件的少數學生,余者幾乎都是同樣的成績,于是學生的體育成績直接取決于其先天的身體素質,素質好的學生,盡管平時“出工不出力”,但體育成績照樣年年優,先天素質欠缺的學生再努力也只能在及格線上掙扎。其次,評價缺乏相應的操作程序。目前對學習過程評價缺乏一個收集信息,對信息進行解釋、判斷、反饋、認同的過程,使學習過程評價失去教育作用的同時,很難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性。
3對大學生體育學習過程評價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3.1革新評價理念,提高評價認識
評價理念是教師對學習評價本身及其價值等的認識與看法,是教師評價行為的先導。教師作為體育教學活動的主導者,應改變“應試教育”式的重結果輕過程的學習評價觀,建立“立足過程,促進發展”的評價理念,肩負起踐行新時期學習評價理念的重任。為此,教師首先應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明確培養可持續發展人才的目標。其次,加強業務學習,提高對學習過程評價內涵、評價方法、程序、結果運用等方面的知識,提高學習過程評價重要性的認識。第三,增強體育教師的責任感,堅定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