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基層警營文化建設強化途徑
警營精神文化是在長期的警務工作實踐中形成的群體意識和文化心理,大致包括價值觀念、理想信念、紀律作風、道德規范、情感取向、思維方式等,是警營文化的核心,從根本上決定著警營文化的性質。警營制度文化對精神文化、行為文化、物質文化起著整合作用,是與精神文化相適應的,規范警察行為方式的制度體系,其內容是以《人民警察法》為核心的規范公安工作和隊伍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它使得警營精神文化具有剛性,表明哪些行為能做、哪些行為不能做。警營行為文化是警營文化的動態反映,包括管理行為、執法行為、警察公共關系乃至日常生活方式等,是警營精神文化的具體體現,直觀地表現人民警察的形象。警營物質文化可包括辦公環境、服飾、裝備等實物以及公安服務網絡等虛擬空間,是警營文化最直觀的外在表現,是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整體印象和感知,是警營文化一切內涵的外在表現。
警營文化的實質是以人為本,以文化手段來激發廣大民警的自覺性,具有獨特的功能。一是導向功能。反映廣大民警的理想追求、價值取向和根本利益,與公安機關所設定的管理和發展目標相一致,使廣大民警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正確的價值觀念,自覺地為實現公安機關各時期、各階段既定的目標而努力工作。同時,把服務與管理有機結合,不斷增強與人民群眾的親和力,把社會輿論向有利于管理和服務的方向引導。二是凝聚功能。通過用良好的信念、動機、期望等文化因素來溝通廣大民警的思想感情,使其對職業產生認同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從而形成隊伍的凝聚力。三是激勵功能。在警營文化所創造的氛圍中,民警會因為得到尊重、保護和關心而倍受鼓舞和鞭策,形成一種“精神動力”。民警之間相互激勵,能夠產生一種積極向上的群體激勵效應。四是協調功能。由于警營文化提供了公安管理的基本原理、價值觀和道德觀基礎,從而具有協調公安機關內部以及內部與外部各種關系的功能。五是傳播功能。警營文化的開放性特征,決定其傳播功能,不僅對民警有強烈的感染力,而且對全社會的文化進步發揮促進和保障作用。
基層警營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當今社會價值取向日趨多元化,文化發展環境面臨著傳統文化中的糟粕與外來拜金主義盛行,很容易滲透進民警隊伍的精神世界,導致民警行為出現偏差。
(一)缺少各級領導的重視
公安機關的一些領導存在著“重業務考核、輕文化建設”的思想,認為公安機關就是偵查破案、打擊犯罪,沒有真正意識到“文化育警”對進一步提升民警綜合素質、提高工作效率、和諧警民關系的重要性和功能性的作用,沒有把文化建警同政治建警、科技強警有機地結合起來,把警營文化當成單純的娛樂活動來對待,有的甚至認為開展警營文化活動是形式主義、搞花架子,可有可無,導致警營文化建設乏力。
(二)缺少新穎的形式和內容
警營文化活動特色不明顯,對公安隊伍自身特點、歷史淵源和警營文化發展趨勢的提煉趨于一般化,缺少創建“以人為本”的人文氛圍。在具體實踐中,警營文化活動形式多于內容,口號多于實質,無法同廣大民警的實際需求相結合。開展警營文化活動,往往局限于召開座談會、組織演講比賽、文體娛樂演出等形式,停留在吹拉彈唱、琴棋書畫的層面,難免令廣大民警產生審美疲勞,造成民警參與熱情不高,沒能發揮出應有的感召力和影響力。
(三)缺少專業的文化人才
目前,民警大多數來自公安院校,所學專業集中、知識單一。公安機關有關部門在招錄、引進、培養“文化人才”方面缺乏綜合考慮,造成了警營文化人才的匱乏。此外,日益繁重的警務工作,影響了警營文化建設質量,無法有效提升廣大民警自愿參與警營文化建設的行為,沒能真正調動民警自身的能動性和創造性。
(四)缺少必要的硬件投入
隨著廣大民警尤其是新生力量不斷進入公安隊伍,公安隊伍整體的文化修養和文化品位不斷提高,對文化娛樂的期望值不斷升高,對文化硬件設施的要求越來越高,一些傳統的文化思維觀念和傳統的娛樂方式已明顯不適應公安隊伍文化生活的需要。基層公安機關由于受場地限制,以及器材不全、經費緊缺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導致警營文化活動數量不夠、質量不高。硬件建設的現狀,也束縛了基層公安機關對開展警營文化建設的熱情。
加強基層警營文化建設的措施
警營文化建設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打造一支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公安隊伍的歷史進程中,警營文化建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豐富警營文化生活也是廣大民警的熱切愿望。警營文化建設要以人為本、與時俱進、殫精竭慮、長抓不懈,要站在公安事業發展的戰略高度來謀劃,要在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中探索新的途徑,真正發揮警營文化在公安事業發展中的作用。
(一)領導重視是關鍵
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國的文化建設更加具體地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我們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提出了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的發展戰略,用新的判斷、新的角度、新的認識,引領我國文化建設不斷創新并取得新的成就,較好地發揮了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應有的作用。作為警營文化建設的倡導者,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工作上要真抓實干,帶頭提高文化修養,使警營文化建設順利健康發展。首先,要切實提高“文化育警”的思想認識。只有思想重視了,決策對路了,警營文化建設才有一個正確的發展方向。要將警營文化建設納入日常工作規劃,作為“一把手”工程建立領導責任制。各級政工部門要將警營文化建設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抓緊抓好,加強對警營文化建設的引導。要下好先進文化引領價值取向這盤棋,把“忠誠、為民、公正、廉潔”人民警察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同公安機關所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結合起來,同民警的日常工作、生活聯系起來,通過卓有成效的輿論宣傳、教育引導、實踐養成、文化熏陶、制度保障,形成共同的價值取向。要通過不斷創新文化建設的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來陶冶情操、啟迪思想、鼓舞斗志,從而增強隊伍凝聚力和戰斗力。其次,要樹立“文化育警”的理念。對于警營文化建設,要形成上下齊抓共管的局面,要把激勵機制、考核機制引入警營文化建設中去,使警營文化建設的各項工作相互促進、相互作用、共同發展,營造濃厚的警營文化建設的氛圍,不斷激發廣大民警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確保警營文化建設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再次,要重視警營廉政文化建設。廉政文化作為警營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密切關聯。警營文化作為一種無形的、潛在的力量,為反腐倡廉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證,廉政文化對警營文化建設起著重要作用。當前公安隊伍中存在的一些不廉潔的頑癥問題,究其根源,一些民警甚至是領導干部的忠誠意識弱化、理想信念異化、政治本色蛻化所致。因此,要加強公安廉政文化建設,引導廣大黨員民警保持共產黨人的優秀品德和高尚情操,廉潔奉公、廉潔從政,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二)文化強警是目標
黨的十六大以后,我們黨把文化建設的精髓概括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即: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這些內容充分體現了文化發展的性質和方向,是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沿著正確方向前進的根本思想保證,也是我們黨領導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最大的思想優勢。為此,警營文化建設必須圍繞這個目標,在繼承和發揚優良文化傳統的基礎上,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借鑒和吸收民族文化、企業文化和校園文化等社會文化的優秀成果,創新和豐富警營文化的形式和內容,努力實現警營文化與社會文化的同頻共振。一是加強警察職業道德建設。這是弘揚新時期公安民警高尚情操和優秀品質,提升民警精神追求,增強隊伍凝聚力和戰斗力,從根本上提高民警綜合素質的一條有效途徑。各級公安機關應當組織開展各類主題文化活動(如先進模范報告、專題講座等),搭建網絡展示、典型示范等平臺,反映基層廣大民警辛苦付出、創新舉措、愛民情懷、公正執法和戰斗歷程,用優化的環境影響人、激勵人和塑造人。在警營文化建設的作用下,使廣大民警產生對公安工作的價值取向、職業精神等的認同感,產生對獻身公安事業的自豪感,產生奮發進取的集體意識、煥發隊伍整體的能動精神。二是加強警察管理文化建設。要讓文化建設滲透到公安管理的各項工作中,要克服為抓警營文化而抓警營文化的傾向,促使警營文化建設同各項工作有機結合。要以文化的高度和視角,建設團結、和諧的公安管理文化,重點要做好民警維權工作,對阻礙公務、暴力抗法、惡意陷害等不法行為堅決查處,確保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得到保護。要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組織條例》等有關規定,嚴格堅持干部選拔任用標準,實行干部管理動態化和調整常態化,及時補充優秀干部人才,始終保持隊伍蓬勃向上的活力和戰斗力。要認真落實《公務員法》和《人民警察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各項工作部署,合理地、有計劃地安排民警休假,對患病特別是患有嚴重疾病的民警實行強制休假,以滿足民警身心健康的需要。三是加強警察行為文化建設。主要包括警察公共關系行為、警察生存方式等。在警察公共關系行為的塑造上,應該在保證治安防范和打擊犯罪的前提下,尋求民警提供公共服務的準確定位,形成良性的溝通與互動,提供有效的警務服務,贏得社會的尊重。要抓好輿論載體,通過定期邀請警風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企事業單位代表等具有代表性的社會群眾進行座談,從不同的角度宣傳公安工作,既對民警的工作進行監督,又增進了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通過開展警務公開、警務咨詢服務、“社會治安大家談”、社區法律服務等活動,與人民群眾互動,獲得認同,促進警民關系和諧。同時,在日常工作中,要嚴格按照《人民警察內務條例》等有關規定,加大對辦公環境、辦公秩序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民警著裝、儀態儀表等個人外在形象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警用車輛、辦公車輛的監督檢查力度。
(三)創新思維促發展
文化發展同經濟、政治和社會發展一樣,有其獨特的規律,如果違反了發展規律,不僅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還會造成惡劣的后果。為此,我們黨在領導文化建設的過程中,不斷自覺地探索和總結,把握、遵循和運用文化發展規律,并及時地把對文化規律的認識轉化為黨的文化方針和政策,使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朝著正確、進步的軌道前進。創新是警務工作的靈魂,而警營文化又對警務工作的發展起支撐作用。在如何推動警營文化發展和繁榮的問題上,應該遵循“基礎在繼承,關鍵在創新”的原則,在對待自然出現的各種文化傾向和現象的問題上,要發展先進文化,支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庸俗文化,要在內容形式創新、體制機制創新、傳播手段創新上下功夫。一是在形式上要百花齊放。針對民警“求知、求美、求樂、求新”等心理特點開展各類活動外,還應針對民警的愛好需求不同、性格脾氣不同、年齡資歷不同等特點,力求文化活動內容豐富多彩和雅俗共賞。二是在機制建設上要創新。要創新意識,開拓性開展公安工作。如:利用節假日開展旅游休閑娛樂等廣大民警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真正使民警在工作之余輕松消遣,愉悅舒暢,消除疲勞,煥發精神。又如: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應該在公安內網開設“民警困難求助熱線”,及時了解民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實際問題。想方設法為民警排憂解難,充分體現人文關懷。通過辦實事來凝聚警心,鼓舞士氣,穩定隊伍。三是在傳播手段上要創新。在當今信息網絡時代,可以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優勢,拓展文化建設的空間和渠道,融思想性、藝術性、知識性、趣味性為一體,吸引更多民警來參加各項文化活動。公安網絡文化通過對民警的習慣、信念、期望等文化因素的溝通,促使思想感情的共鳴,產生對職業的自豪感和對集體的歸屬感,將個人融合于集體之中,激發廣大民警獻身公安事業的熱情和建功立業的事業心,不斷培養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正氣。此外,應當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媒體,客觀公正地宣傳公安戰線的先進人物、優秀事跡,展現廣大民警文武兼備、無私奉獻的公安精神,不斷把警營文化建設引向深入,不斷提升廣大民警的精氣神。
(四)完善機制是保障
制度建設機制、考核激勵機制、經費保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是警營文化的基本保障。一是要注重政治工作與文化建設相結合。政治思想工作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在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起著積極作用,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治思想工作更是公安隊伍建設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動力。在加強警營文化建設的過程中,政治工作對文化建設和發展規律起主導作用,警營文化必須是在政治思想工作的指導下,更好地發揮自身的優勢,展現時代前進的要求和歷史發展的趨勢。兩者作用既不能相互替代,又必須有機結合,警營文化建設可以使政治思想工作更具有針對性、主動性和時效性,也可以很好地利用和發掘政治思想工作的資源優勢來推動警營文化建設。二是要注重文化式管理與制度化管理相結合。這里所講的文化式管理,是知識經濟時代的產物,它與我們長期以來靠物質管理、制度管理有著某種意義上的不同。文化式管理就是要有效提高廣大民警的精神境界,把接受組織的管理和約束變為一種自覺自愿的行為,使民警的不良情緒得以及時調節,心理壓力得以及時舒緩,精神煩惱得以及時解脫,把那些強制性的管理變成一種具有人文意義的管理,整個隊伍洋溢著相互融合、人與人之間相互欣賞的氛圍,使警民素質和形象得到良好展示。三是要注重硬件建設與軟件建設相結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警營文化建設各項內容的開展,大量的先進而科學的硬件建設,需要一定的經費投入,需要一個完善的保障機制。精神鼓勵固然重要,物質獎勵也必不可少,才能提高民警工作積極性,凸顯自身的價值。同時,警營文化建設還需要兼顧軟件建設,其核心問題是組織結構和管理人才。就目前情況看,基層公安機關十分缺乏具有良好組織策劃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熟練掌握警營文化規律并具有開拓創新精神的干部人才,因此,上級有關部門應在招錄、引進和培養文化管理人才等方面多加關注。
警營文化建設是公安機關管理理論上一項復雜而有效的龐大系統工程,不斷探索當代警營文化理念,大力繁榮警營文化,不僅能夠提升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而且對加強現代警務管理和創新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作者:張躍進 單位: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三鋼分局)
本文html鏈接: http://m.35694.cn/qkh/30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