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探究
一、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為了適應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趨勢,我國政府與相關管理部門必須及時轉變傳統的市場管理觀念與方式,摒除以往通過行政命令方式所進行的強制性管理,靈活運用經濟、法律、法規等多種手段進行市場調節,確保市場經濟發揮出自身的最大功效。而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建筑工程承包商要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最大化,必須遵循市場規律,健全自身的內部管理體系,而作為其內部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化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符合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
2.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在當前建筑市場中,仍存在著一些交易不規范、缺乏誠信以及與法律相沖突的現象,表明建筑工程建設的參與者缺乏必要法制觀念,并且還未充分認識到市場誠信的重要性。在實際交易中,工程合同對建筑雙方并未起到明顯的約束作用,不正當競爭行為發生幾率較大,擾亂了正常的建筑市場經濟秩序。因此,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建筑合同管理,有助于維護建筑市場的經濟秩序,為建筑市場的快速發展提供保障。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顯著特征
1.合同簽訂存在歧義。
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工程合同發揮著較大的影響作用。一旦工程中出現糾紛,就必須按照所簽訂的具備法律效應的工程合同進行責任劃分與賠償,直接影響到賠償的結果,因而必須確保合同的嚴謹與縝密。但是,工程建設是一項極為龐大的工程,涉及的影響因素較多,而工程合同是在工程建設前所簽訂的,難以考慮到工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狀況,并且在其定義上,也易出現歧義。
2.合同管理涉及部門多。
工程項目合同涉及單位部門較多,包含業主、承包商、施工單位、監管單位、材料供應單位、運輸單位等,相互關系較為復雜,只有在確保各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并相互協調配合的情況下,才能保證工程項目建設的順利開展。
3.合同有效期較長。
建筑工程往往工程量較大,所需工期較長,致使工程合同的有效期被延長。工程項目建設是一項復雜的長期工程,其內容包含招標、簽訂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兩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全部完工。因此,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任務量較多,承包商要達成合同的全部要求,難度較大。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個極小的疏忽也可能引發重大的經濟損失,因而合同管理必須與工程項目建設保持同步,并確保其管理功效始終得到最大發揮。
4.合同變更幾率大。
建筑工程的涉及面較廣,在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實際情況可能與預期存在較大偏差,必須進行合同的調整與變更。因此,必須對工程合同采取動態管理模式,以確保施工單位的合理、合法利益。
三、目前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當前,在建筑行業內,還存在部分建筑參與者所簽訂的合同,在內容上缺乏公正、違背國家法律的問題,并且“陰陽合同”簽訂現象較為普遍。同時,工程合同對簽訂雙方并未形成思想觀念上的束縛,甚至部分建筑單位為了謀取更多利益,無視合同規定,嚴重損害另一方的經濟利益,而合同索賠工作收效甚微。
2.合同管理人員整體水平不高。
工程合同涉及內容較多,其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建筑行業知識,并擁有較高的合同管理技能,才能確保建筑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但在實際情況中,進行工程合同管理的相關人員,有許多并非專業的管理人員,不具備較強的管理技能,而相關管理部門也缺乏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知識與技能培訓,降低了工程管理的效率,影響到合同管理功能的發揮。
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項目建設中,部分工程項目在實施方面,忽視了合同管理體系構建的重要性,缺乏對合同備案的全面認知。在進行工程合同管理時,未制定科學、有效的管理程序,管理工作的實施流程極不規范,并且未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監督與考核體系,致使合同管理效率偏低。
4.忽視合同歸檔管理的重要性。
在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一些部門忽視了合同的歸檔管理,未對其作出明確規定。并且,沒有嚴格遵循相關制度與標準,進行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而在合同履行后,相關管理部門沒有對履行情況作出及時的評估。
四、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對策建議
1.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完善工程合同管理的各項制度,明確合同管理內容。在簽訂工程合同后,合同管理人員應立即開展合同交底工作,安排工程項目負責人以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合同內容的學習,了解工程合同中涉及的各項制度與責權,保證各部門與相關管理人員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務。將合同管理的權責明確到個人,督促各個崗位負責人認真落實其職責。同時,根據工程合同管理特點,制定日常工作報送制度,確保合同管理人員能及時了解工程的進展狀況與合同履行程度,并有針對性地調整管理內容與管理方式,增強合同管理的實效性。健全工程進度款的審批制度,以合同管理人員的立場,將工程中涉及的賠償款項納入進度款的審批制度中,完善進度款的具體審查內容。
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整體水平。
隨著建筑行業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提高工程合同管理人員的整體業務水平,有著較為重要的作用。建筑企業在合同管理人員任用上,應選擇專業技能較強且熟知建筑行業相關法律政策的人才,確保管理人員能充分滿足工程合同管理需求。同時,制定崗位責任制,明確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在人員通過相關的培訓與考核后,具備了工程合同管理資質,再進行具體崗位的配分。另外,還要對工作中的合同管理人員組織定期培訓活動,提高在職人員的整體業務素養。
3.設置合同管理機構。
為了確保工程合同管理的全面覆蓋與有效落實,建筑企業需要配備齊全相關的合同管理機構與專業管理人員。在工程合同管理人員的配置上,既要有建筑企業管理人員,也要包含工程具體項目的管理人員。在工程合同管理上,積極配合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督與指導,完善建筑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體系,制定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確保各項管理制度得到貫徹落實。
4.加強對合同履行狀況的監督與管理。
在工程合同管理中,還應注重對簽訂雙方合同履行狀況的管理,定期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按照合同管理制定,嚴格檢查合同簽訂雙方是否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督促雙方落實合同規定任務要求。對于工程實施中存在的項目及工期變更狀況,應及時督促雙方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工程變更手續,并以合同的形式進行明確。及時查明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是否出現違反規定的行為,對于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應對措施,盡可能避免違約現象的發生。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對合同簽訂雙方交流、協議的管理,確保雙方的往來函件符合操作流程,并具備較強的法律效力,以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性。而一旦糾紛產生,也能保證擁有完整的責任區分資料,便于糾紛的處理。
作者:曹玉紅 單位:遼寧大唐國際錦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本文html鏈接: http://m.35694.cn/qkh/58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