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完善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優越性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傳統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比,從各個方面講都改進完善了許多。
(一)組織管理制度方面,由傳統農村合作醫療的鄉或村組織村辦村管、鄉辦村管、衛生院代辦,改進為現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以縣為單位。這樣就有了完善的管理機制、監督機構、運行體系來確保合作醫療的有效實施。
(二)資金籌集方面,由傳統農村合作醫療的倡導個人繳費,但是沒有明確標準,和各地的地方政府規定不一,有的有適當資助,縣以上政府沒有資助。改進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集體扶持、政府資助三方結合。這樣就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供了穩定的資金支持,三方都分擔了一定的責任。同時與城鎮醫療保險不同,城鎮醫療保險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單位繳費占了其中的大部分。但農村合作醫療卻不是基于勞動關系,這樣國家財政就必須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墒窃谥袊r民占全國人口比例的63.9%,因此三方結合的資金籌集方式,形成了“取之于全體人員,而用之于部分人員”的醫療格局。這樣就可以降低了政府財政的負擔。
(三)資金使用方面,由傳統農村合作醫療的以福利為主,或以小病為主,特殊群體無醫療救助和基金無審計監督。改進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以補助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為主,特殊群體有醫療救助和基金??顚S?,有監督審計。確保了資金的使用可以得到有效的監督。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受益面小缺乏公平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目前是以大病統籌為主,小病補償為輔。這樣雖然是確保了資金發揮較大的作用,但是不利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因為這樣使得參合農民對其的使用率降低,受益面小,進而導致參合率降低,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二)自愿參加原則與“逆向選擇”問題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遵從自愿參加的原則。但是自愿參加的原則雖然尊重了農民的自主選擇權,卻不利于資金的籌集。一般的青壯年的參合積極性都不高,身體健康狀況好的人的參合積極性也比身體健康狀況差的人積極性低。自愿參加原則會使部分健康的青壯年進行“逆向選擇”,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就會使得參合率降低,影響籌資。如果籌資得不到保障,就會直接影響到補償程序的進行,進而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
(三)新農合制度對社會環境適應不足隨著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而老年人又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主要受益者,而且得大病的幾率大。個人繳費、集體扶持、政府資助三方結合的資金籌集方式決定了制度運行一定要考慮三方利益因素,一旦有哪一方資金出現問題就會影響整個制度的運行。因此每年每人20元的個人繳費數額偏低,且受益率低導致參與人數少,這樣一定不能保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有效運轉,會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完善對策
(一)改變“保大不保小”的政策,切實體現出公平性公平性不單單是指每一個農民都有參合的權利、受益的權利,更要體現出參合農民受益的公平性。“保大不保小”的政策使得青壯年和身體健康的人參合積極性低,不利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建議改變這一政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僅僅為生大病的農民解決資金問題,還要把積極健康生活的理念帶進農村。小病給予補償,可以避免小病拖成大病的情況,還可以使農民更加注重自己的身體健康,提高整個農村的健康衛生狀況。
(二)自愿原則與強制原則相結合目前農民是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則決定是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致有些對新型合作醫療認識不夠的農民,只顧眼前的利益,沒有看到長遠的利益,拒絕參加。導致了合作醫療的資金籌集困難。同時如果采用強制性原則,會使農民產生逆反心理,進而更加強烈反感。
(三)完善持久穩定的基金籌集機制因為“保大不保小”的政策需要改進,以及擴大受益面的要求,這些都需要資金的支持,而且由于農村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同樣也要求有更多的資金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無論是從長遠需要上講,還是從實際操作性上講,提高個人繳費都是可行的。同時,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最好可以由村里承擔這部分資金,例如把一些村里出租的地所得的費用,抽出一部分用來在農民同意的情況下統一繳費。這樣還節省了時間,加快了效率。
作者:宋鵬 單位:沈陽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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