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英國監獄與緩刑監察局開展的一項主題調查曾得出“罪犯的家庭是最有效的安置機構”的結論,該調查呼吁制定一項國家戰略,以便“更好地幫助罪犯維持和修復家庭關系,并酌情讓罪犯家人和朋友參與其康復”。2016 年英國發布的《監獄安全與改革》白皮書也指出 “家庭關系得到改善的罪犯在出獄后再犯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英國雖然已經意識到罪犯家庭支持對維系監獄安全運行并降低再犯至關重要,但國家層面的愿景與實務層面開展家庭支持的現實仍存在很大差距。基于此,英國司法部于 2016 年至 2019 年間就罪犯家庭關系開展專項調查研究。該項調查旨在研究哪些措施能有效幫助罪犯及其家庭維系甚至改善家庭關系 , 哪些措施能為沒有家庭聯系的罪犯提供幫助與支持以及如何將這些調查結果轉化為政策。
本文源自安文霞, 犯罪與改造研究 發表時間:2021-04-25 《犯罪與改造研究》雜志,于1986年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正式創刊,CN:11-2435/D,本刊在國內外有廣泛的覆蓋面,題材新穎,信息量大、時效性強的特點,其中主要欄目有:教育改造、法治建設、調研報告等。
調查小組通過多種方法開展調查研究。如,向刑事司法系統相關部門、志愿者組織發放征集意見公告;允許相關部門或組織通過電子郵件將其答卷發送給調查小組或在線填寫調查問卷;通過志愿者組織向罪犯及其家屬分別發放調查問卷;實地調研并與罪犯及其家屬開展深度訪談;與監獄管理人員、工作人員開展座談;組織圓桌會議,聽取包括來自國會眾議院、監獄部門、緩刑部門、學術界和志愿者組織等的意見。以男犯調查研究為例,證據收集活動始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并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結束。調查小組共收到 431 份對 39 所監獄罪犯開展的調查;465 份來自罪犯家庭的調查;104 份罪犯的電話記錄;35 個志愿組織的 76 份答復;19 名罪犯來信;2 份來自監獄與緩刑服務局(HMPPS)以及國家罪犯管理服務局(NOMS)的回應及 6 份項目負責人的回復;65 份學者回復; 16 份在任務組會議上提供證據的 16 位受訪者的回復等。
該調查基于男犯與女犯不同性別間在家庭關系中存在的重大質性差異問題。結果顯示,女犯在服刑前作為子女主要照護人的可能性更高,且女犯遭遇家庭暴力的比率較高,遭受家庭暴力也是諸多女犯致罪的主要因素之一。基于此,在先期開展的男犯家庭關系調查中,調查范圍主要是監獄服刑階段,而在后期開展的女犯家庭關系調查則貫穿于刑事司法的整個過程。綜合 2 次罪犯家庭關系調查報告,主要建議如下:
一是完善罪犯家庭關系支持體系。該調查對完善男犯家庭關系支持體系的建議主要立足于服刑階段,如優化會見、為監獄長賦權、增設監獄家庭工作者等;而針對女犯則建議家庭關系是貫穿于女犯整個刑事司法體系的一條主線,由此提出了對女犯家庭關系的早期干預、社區解決方案、改善監禁等系統化支持建議。如,在早期干預階段,建議由地方刑事司法委員會(或層次相當的地方戰略小組)負責創建聯系,并鼓勵所有服務機構采用聯動方式響應女犯(及有犯罪風險女性)需求。警務和犯罪專員應在推動系統合作伙伴之間的協作方面擔負領導角色,以便高效、有效地響應地方需求。
二是建立罪犯家庭信息收集與共享平臺。以女犯為例,調查認為在英國整個刑事司法體系中,女犯家庭情況相關信息,包括其被扶養人、家人及其他關系人、住房情況等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對于女犯改造乃至回歸是至關重要的。針對目前刑事司法有接觸女犯的相關機構之間極少有連貫一致的信息共享,且其通常并不清楚哪些信息已經收集,調查建議構建罪犯信息共享平臺 , 各類機構可就有違法風險的女性獲得適當層次的信息。相關信息在整個刑事司法體系行程中都與女犯相隨,能夠使多個機構分享并存取作為個體女犯的完整信息。
三是推廣適用罪犯家庭支持項目。調查認為對罪犯的教育改造不僅是為其開展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能教育,監獄教育應該是全面的,尤其對罪犯改造及回歸至關重要的家庭關系的學習及實踐技能等尤為重要。調查建議運用循證理念針對不同犯因性需求罪犯開展相應的家庭支持項目。
四是將家庭納入罪犯量刑與安置計劃。調查認為,罪犯對家庭的依戀與責任可被視為幫助其轉變的重要杠桿,而且其家庭通常是服刑期間及刑期即將結束罪犯管理的重要幫教資源。因此,監獄可通過向罪犯家屬發送罪犯矯正計劃并聽取其建議、與罪犯家人召開非正式會議了解罪犯更多背景信息等方式使家庭更有意義地參與監獄計劃開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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