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過程中,在一系列的國際活動中,為了切實保障自身的利益,積極促使法律應用推向國際化的發展方向成為國家發展的重點方向。而面對當前法律全球化不斷深入推進的過程中,法律全球化與偵查工作法治化與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進步,同時面對社會的全新發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力圖在法律活動管理和治理層面上能夠立足于國際刑事司法準則的高度,以此在適應國際法標準和條例的基礎上,保障國家各方面合法合理利益。而基于以上分析,當前在法律全球化不斷發展的基礎上,本文針對當前我國偵查工作法治化的現狀進行分析,對偵查價值定位、措施采取、證據獲取以及保持沉默權利等方面在促使我國法律全球化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以此在面對當前法律全球化現狀需求改變和觀念更新基礎上,積極促進改革,保證我國偵查法治化工作進一步的向著深層次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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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全球化介紹分析
(一)法律全球化定義分析
法律全球化作為當前世界和國際關系處理過程中切實存在的一種客觀現實,對于解決國際爭端、保護自身國家權益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當前法律全球化的觀念定義中,學者之間也是存在著較大的差別。如,有的學者認為法律全球化主要指的是法律開始超出法律制定所在國的應用范圍,開始實行跨國應用,所以法律全球化的興起是從法律開始跨越國家開始使用之初作為起始點而開始盛行和應用的。但有的學者認為法律、文化全球方面的滲透,法律全球化與經濟全球化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法律全球化不可能獨立的存在,基于這一方面而言,法律全球化在實際進行的過程中必然是以經濟全球化為起點開始興起的。全球化主要指的是伴隨著經濟全球化、政治多極化發展過程中而出現的。此外,當前也有部分學者將法律全球定義為對各自國家法律的尊稱和承認,是對國家主權地位的一種認可。那么,基于以上分析,學者將法律全球化概括為法律世界范圍應用的多元化、世界范圍內法律一體化應用以及全球治理層面上的法治化三個方面,突出了法律在全球應用的標志和內容。但是,法律全球化在世界范圍內進行應用難免會由于各個國家之間主權和利益的不同,在應用過程中面臨較大的困難,從而給全球治理工作帶來一系列不良問題。所以,在法律全球化盛行和應用過程中,部分學者指出法律全球化重點體現在法律非國家化的制定層面上,如,全球治理所應用的法律由經濟聯合體、國際產權組織和國際聯合機構等主導制定。或者法律全球化過程中應用的法律由聯合機構和代表性的國際組織提供范圍,對基本準則和標準進行制定,而各個國家則嚴格根據標準的規定結合自身國家利益和主權進行分別的制定,此種方式保障了法律全球化具有較大的應用范圍。但是,同樣有學者提出了在國家體制相同或者國家利益關系息息相關的地區和國家之間,在尋找共同點的基礎上,促使各自所應用的法律規范和制度準則向著一體化的方向發展,從各自國家所使用的法律中尋找共同點。而當前,法律全球化盛行應用的過程中,比較認同的則是全球范圍內國家和地區之間法律準則和法律制度之間相互聯系,構建連接應用的渠道,創造出國際法,使得國家法得到了全世界的肯定和認同,并且很好在全世界范圍內解決國際爭端、維護利益和權利方面得到了高效的應用。整體上而言,當前法律全球化在世界范圍內的盛行并不是一種結果,而是更多表現為一種趨勢,是一種伴隨經濟、政治和文化全球化發展的趨勢。整體上而言,雖然當前對于法律全球化的認同存在著不同的意見,但是通過共同點的分析,能夠發現所有的學者基本上認同法律全球化跨越國界、并且執行主要組織為國際間組織,執行基礎為國際普遍承認的國際條約。
(二)法律全球化實現途徑分析
而基于法律全球化趨勢進行的必然性,當前在全面促使法律全球化發展的過程中,首先,要保證國家內部法治化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以此通過內部較大的影響力促使法律應用到外部地區和世界范圍內,即通過國內法治化推動全球法律化,兩者之間存在著動力促進的關系。其次,法律全球化在一定層面上同時指的是國際間法律應用的地方化,即國際間普遍承認的法律在地區和國家間的應用,保護國家、地區在參與國際間活動中自身的利益和權利。如,經濟活動中的抵抗貿易壁壘、保護自身經濟利益的法律,則是全球法律地方化應用的突出表現。最后,將國家、地區法律積極上升到全球治理范圍內的法律,通過某種特定的途徑實現法律的國際間活動和關系處理應用。 此種途徑在實際應用的過程中,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部分國家利益和主權,所以在應用中應重點商榷。
二、偵查工作法治化分析
首先,偵查工作法治化實現過程中必須在偵查理念的引導下才能夠合理進行。偵查理念在確定和發展的過程中國,與法律觀念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如體現在法律至上理 念、保障人權理念、審判中心理念、無罪推定理 念、正當程序理念、證據為本理念等方面。我國偵查理念是偵查制度構建的基礎,我國在長期的發展中創新建設了以審判為中心的偵查法治理念,在尊重偵查基本規律和原理基礎上,保證了偵查法治化實現。其次,偵查法治化實行的保障則是偵查制度法治化的實現。制度是保證一項活動有效進行的重要基礎和條件,能夠在創造良好的環境內切實保證法治化工作按照法治化程序進行。現代偵查制度的建設全力向著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方向發展,力度在不斷完善崗位管理責任、偵查程序規范化的基礎上,切實保證一系列偵查活動進行有法可依。整體上而言,偵查制度涉及偵查活動的組織體系、運行體系和管理方式以及實施機制等方面。偵查制度的建設既要保證偵查工作的法治化,同時又能為偵查工作人員提供有效的激勵作用。然后,偵查工作法治化的實現途徑則是在規范化的偵查程序內進行,嚴格按照報案、立案、審批、偵查實施、破案以及偵查活動結束等程序進行一系列的偵查工作。只有保證偵查活動尊重了程序規范,才能實現偵查程序法治化,保證偵查工作法治化實現,提高偵查工作效率。尤其,偵查程序法治化體現在與人權相關的層面上,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所限制和規定的程序進行一系列的偵查活動。在具體建設的過程中,需要通過完善確立立案的標準、拘留的標準、 逮捕的標準、偵查終結的標準等方面切實保證偵查工作法治化程度提升。最后,偵查法治化實現的根本要求則是偵查行為法治化,無論是偵查理念還是偵查程序、偵查制度,最終落腳點都是體現在偵查行為法治化層面上,行為是一些制度規范落實的載體,同時也是衡量偵查活動是否實現法治化的重要指標。偵查行為法治化主要體現在依法偵查、對偵查活動進行全方位的制約和監督,偵查行為具有法律性、時效性和關聯性。偵查行為法治化實現則是需要偵查工作人員行為法治化實現,在嚴格遵循偵查學、行為學和行為法學原理、原則和規則標準下,實施偵查行為,保證行為符合偵查法治理念、偵查法治制度、偵查法治程序規范三個層面。
三、法律全球化下偵查工作法治化分析
(一)偵查工作法治化價值定位分析
法律全球化背景下,偵查工作法治化價值實現主要從兩個層面進行構建,一方面,實現司法公正,實現人權的基本保護;另一方面,則是嚴格控制國際間犯罪現象的出現,維護國際間良好的法律秩序。以此,為了切實保證以上兩個價值目標科學構建,多個國家和地區積極協作推進國際刑事司法準則體系創新完善和發展。但是,在保障人權和法律公正兩個價值目標上難免存在相互碰撞的地方,由此產生一些難以真正評判的偵查工作案例,所以國際刑事司法準則通過長時間的探究,確定了法律全球化下偵查工作法治化主要價值目標為保證人權。
(二)偵查工作強制措施應用分析
偵查活動進行中,采用一定量的強制措施是偵查活動得以實行的保障條件之一。但是,毫無疑問強制措施在應用的過程中,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人權。所以,國際法在實施強制措施的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做出了保護性的規定。但是,我國刑事法律在實際應用中,與國際法相比,對犯罪嫌疑人人權保護程度確實較低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權遭受了嚴重的損害,且受到不公正對待,這對于實現偵查工作法治化是非常不利的。
(三)偵查工作非法證據采取分析
法律全球化下,對偵查工作中所采取的非法證據持有態度則是堅決抵抗的。且,我國刑事法中同樣規定通過非法、不合理途徑所獲得的證據堅決不能應用到破案工作中。當前,在我國偵查活動中,通過非法途徑,如暴力方法、欺詐方法所獲得證據的現象比較多,這些問題的出現違背了偵查工作法治化的目標構建和要求達成。
(四)偵查工作中的沉默權保持分析
國際刑事司法踐行過程中,沉默權是其一條基本的原則,且在大量的國際組織法律條約中均遵循了這一原則。沉默權則是偵查人員在面對問詢人員的時候,不得采取強迫措施,問詢人員有權利保持沉默。在我國法律規定中,沉默權的規定與國際刑事法中對沉默權規定相差甚遠。我國的偵查刑事法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必須如實回答偵查人員的提問。 沉默權規則主要應用在偵查階段,與證據獲得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但是,在刑事案件處理的過程中,偵查工作主要是工作人員針對案件收集有罪 、罪重 、罪輕 、無罪等一系列的證據,證據收集是否充足,對于偵查結果的進行起著決定作用,如果證據不夠充足,那么偵查活動無法結束。但是,如果在收集證據過程中,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那么勢必將對偵查工作產生較大的阻礙,如果偵查機構強行打破沉默,將會損害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這與國際法是相違背的,所以在偵查工作中,如何合理、合法的踐行沉默權規則是當前偵查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的重要探究方向之一。
四、結語
綜上所述,法律全球化作為當前跨越國界、伴隨經濟、政治、文化全球化發展而出現的趨勢,對于解決國際證券和維護權利利益等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而偵查工作作為法律治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法律全球化下嚴格按照偵查制度法治化、偵查理念法治化、偵查程序法治化、偵查行為法治化等四個層面,對偵查活動中非法證據、價值目標追求和強制措施的采用結合法律全球化進行分析、改變,力圖促使我國偵查法治化工作符合全球法律化創新發展和應用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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