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公路管理論文
作者:陳波 單位: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長期以來,養護企業多集中于只建不管的養護形式,對于真正的養護投入有限,養護企業為追求利潤最大化,不更新養護設備,減少運營成本,使養護規模受到限制,政府的養護補貼對于養護管理的監督與質量控制受限,使養護上的問題接踵而至,這從根本上來說對于高速公路養護無法提供有力的支持。
影響經營管理的因素首先,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投融資風險加大。高速公路的管理效能應該是以產權擁有者為融資主體的運作,但實際情況是承包者作為經營主體是實際的管理者,再加上管理和監督效能上的不完善,造成了高速公路在建設過程中消耗大量資金,沒有明確其經營權與所有權的關系,導致了高速公路的產權虛置。其次,運營程序不規范。目前,長平高速公路管理效能中,對于投融資的運營程序上沒有設立一定的規范標準,運營上行政監管缺位現象明顯,對投融資行為外部效應估計不足,使運營融資還貸不能按期歸還,同時在投融資的退出機制上沒有合理的程序,合理的退出機制無法真正施行。
影響監控管理的因素首先,路政管理上,分工不明確。高速公路作為一個具有綜合性和網絡型的通道體系,在路政管理上需要有明確的分工,這樣可以有效提升管理效率,但現在是分段單獨管理,使管理低效運行的現象明顯,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占據著主導地位,無法從路政管理上實現區域的協調性和長平地區產業一體化,限制了長平地區的運載能力。其次,在交通管理上,多頭執法的存在限制了管理的真實執行。由于公安和交通部門各自單獨設置執法機構,兩套執法人員的配備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而且管理資源的整合不到位,導致了交管和公安部門的責權劃分不明確,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亂。
(一)提升養護管理效能的措施
首先,在養護管理上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將基層的養護部門面向市場進行企業化養護公司方向改革,通過養護公司的組織管理實現政企分離,提升市場的活力和競爭力,通過自主經營實現長平高速公路養護的市場化。在對長平高速公路的扶助上,對養護公司進行技術上和器械上的指導,實現養護隊伍的專業化,對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專項工程實行招投標制,加強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
其次,規范養護市場,提升法律合同在市場中的規范作用。高速公路管理局要明確養護工程可執行的范圍,規范養護工程的市場規則,明確養護單位的責任與義務,在競爭機制下要兼顧公平。在對養護工程資質審核及管理中,根據承擔工程的規模要對養護企業提出更適合的機械配置和資金配置標準,協調好高管局與承包商的關系,明確承包工程合同中各自的責任,確保養護工程的質量及進度。
(二)提升經營管理效能的措施
首先,成立相關直管機構,強化運營管理權。基于長平高速公路在吉林省的地位和價值,應成立具有直管性質的高速公路國資委,增強管理的集中程度,明晰高速公路準公共產品的產權特性,重點解決產權不清、管理混亂的問題,填補高管局和交通廳在管理和監督上的真空,科學規劃經營性和融資性的項目,實施分類管理,提升資產運行效率,確保高速公路的保值增值。
其次,實現建設與運營管理的一體化運作。由于信息不對稱及責權利的不統一,實際中往往存在著交付使用與實際功能需求之間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項目代建制沒有真正落實國家的相關政策,而且市場的成熟度和實際需求又限制了建設與運營管理一體化的運作程度。因此,實現建設與運營管理一體化的有效運作需要實行項目代建制,外包給相應的專業技術公司,而高管局主要負責項目規劃、籌融資、監督管理等工作,這與市場化程度加深所需的勞動分工是緊密相關的。
(三)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措施
首先,提升長平高速的區域管理能力,實現行政機構的精簡化。長期以來,政府直接投資的高速公路一直實行著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模式,對地域性的要求沒有明確的界定,因此,在現階段的管理機構設置上,應進行相應的地域上的調整,逐步實現機構在區域范圍內向專業化、效率化的理性制度設計轉化,并且著力構建權責清晰、運轉規范的區域管理機制,在高管局統一部署下,在長平區域范圍內對經營、養護、收費及通信上突出地域要求的同時,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相關的經營活動,以達到行政機構精簡化的目標。
其次,提升行業監管能力,對管理內容進行相應的細化。分別在養護、經營、收費和通信環節上,明確管理方與被管方的權利與義務,主管部門在落實協議過程中,對經營性的高速公路收費減少行政手段上的直接干預,尤其在養護與收費環節上應將其納入經營協議管理軌道,以經濟手段管理為主,來提升行業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