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健康教育論文
本文作者:藍瓊麗 熊少青 單位:柳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領導體制與工作機制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對象是全體學生,提升全員心理健康意識是順利開展工作的關鍵所在。因此,高校應該建立覆蓋全體學生的“金字塔”型的三級心理健康教育網絡。如柳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建立的三級教育網絡為:一級網絡———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由心理學教研室全體專任教師和學校里有教育學、心理學、思政教育背景的教師或輔導員等人員構成,主要職責是: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和課程建設,指導二、三級網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工作,開展心理輔導和咨詢。二級網絡———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由院(系)學工辦主任、輔導員組成,主要職責:建立院(系)學生心理檔案,及時了解、掌握學生的心理健康動態,配合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解決學生一般性的心理問題。三級網絡———學生心理自助組織,由班級心理委員和學生心理社團成員組成,主要職責是:及時發現存在心理困惑、心理問題的學生,向院(系)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匯報;在學校心理咨詢中心和系部心理工作站的指導下,開展各項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營造一個和諧、溫馨的班級氣氛,為心理弱勢群體提供幫助。各級教育網絡應各司其責,通過三級教育網絡的運作,使學生心理信息反饋、工作研討、培訓學習等都落到實處,形成全員積極參與、互相配合、共同發揮作用的格局,為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有利平臺。為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范化、正常化,還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規章制度。如《關于加強和改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實施辦法》、《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的職能及工作內容》、《心理咨詢來訪者須知》、《心理咨詢預約制度》、《心理咨詢室工作制度》、《心理咨詢員守則》、《心理咨詢師職業道德》等,使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制度的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才能規范地正常地開展起來。
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團隊建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質量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一項復雜細致、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求從業人員有扎實的專業知識、技能和高度的責任感、事業心。相對專業教學團隊,高校的心理健康教學團隊存在專業人員不足、隊伍不穩定、管理松散等問題,遠遠滯后于大學生心理健康的實際需要[2]。因此,建立一支以專職教師為骨干,兼職教師為輔助,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心理健康教學團隊,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正常運行不可缺少的保障條件。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每校配備專職教師不得少于2名,同時還應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兼職教師。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專兼職教師應該具有心理學或相關的學歷和資質。對于從事心理咨詢工作的教師,學校可采取措施鼓勵其參加國家心理咨詢師職業資格考試,獲取國家二級或三級心理咨詢師資格。學校要將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的建設納入學校整體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中,加強師資隊伍的選拔、配備、培養和管理。在師資培訓方面,要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學時的專業培訓,或至少參加2次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或二級以上心理專業學術團體召開的學術會議。定時安排從事大學生心理咨詢的教師接受專業督導。學校學工部門干部、各系學工辦主任、輔導員、班主任是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每年至少要為他們組織1次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學校還應經常組織教師開展業務學習、集體備課、個案討論等,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師資的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鼓勵教師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也可聘請社會上相關方面的專家加入教學團隊,努力打造“雙師型”結構的教學團隊。同時,在職稱晉升、評優選先、年終考核等方面要考慮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工作的特殊性,專職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應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隊伍序列,設有教育學、心理學、醫學等教學研究機構的學校,也可納入相應專業序列。專兼職教師開展心理輔導和咨詢活動都計算相應工作量,給予合理報酬。通過各種管理措施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確保整個教學團隊隊伍的穩定和素質的提高。
配備相應設施,保證工作場地和經費,為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物質保障
工作場所、工作設備、工作經費既可以反映出一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工作的開展情況,也從某些方面反映出學校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視的程度。高校應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費,并納入學校預算,專款專用,確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工作需要。目前,我國心理健康教育經費沒有統一規定,但各地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標準。如江蘇、湖南、廣西等省(區)教育廳就制定有相應的標準。江蘇省教育廳2011年5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江蘇省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每年心理健康教育經費為“本科院校生均每年不低于15元,高職高專院校生均每年不低于10元,并逐年增加”。《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實施意見(試行)》中規定“按照每年生均(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研究生)不少于10~15元的標準劃撥專項經費,專款專用”。廣西壯族自治區高校工委、教育廳、區衛生廳、團區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區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中,明確要求“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費按在校學生人數每人5元以上列入學校預算”。各校應該嚴格執行教育廳文件,下撥心理健康教育經費,并注意落實到位,合理使用。高校要積極創造條件,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場地、設備和資料。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場地如個體咨詢室、預約等候室、團體輔導室、心理測評、心理放松室、宣泄室等,在建設時要注意符合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點和要求,能夠滿足學生接受教育和咨詢的需要。同時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和資料,如辦公電腦、DVD機、電視機、音響設備、復印機、打印機、心理測評系統、心理教育軟件、音像教學資料、心理健康教育類圖書資料等,以確保心理健康教育各項工作得以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