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生態旅游論文
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生態旅游資源的定量評價運用科學定量的評價分析保護區生態旅游資源對實現濕地生態旅游資源可持續開發與利用,充分體現濕地資源的價值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應充分考慮艾比湖濕地特點及各個指標因子之間的相互關系,建立較為完善的濕地生態旅游資源評價指標體系。(一)建立目標層次結構A層為總目標層,B層為綜合評價層,C層為項目評價層,D層為因子評價層。(二)建立判斷矩陣,通過一致性檢驗,確定權重系數與結果分析表-1中篩選的每個評價因子在旅游資源開發中具有不同的重要程度,需要確定各評價指標的權重系數。根據以已建立的生態旅游資源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兩兩相比較的矩陣,然后將其設計成問卷,邀請有關政治部門、科研單位的專家學者、旅游者根據各自的認識對各因子之間的重要程度(即權重系數)做出回答(發放30份,收回25份)。根據層次分析法的計算原理,將計算過程在EXCEL中編寫成計算程序,再運用計算機對回收的問卷進行統計,計算出各因子的權重系數。從旅游資源評價系統B層排序結果來看,對于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這個研究區域而言,在生態旅游資源條件、生態環境和保護條件、生態旅游資源的開發建設條件三個影響因素之中,生態環境和保護條件的權重值遠遠大于其余兩項的權重值。
這表明生態環境與保護條件在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中具有決定作用,環境保護觀念的統一為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旅游開發的生態性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礎,有利于生態性開發原則的貫徹。在旅游資源條件、開發建設條件二者在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開發過程中的重要性比較中,可以看出生態旅游資源自身在旅游開發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但比重也不是很高。這說明對于本研究區域的旅游開發,開發建設條件將起到較大的限制作用,在開發過程中需充分有效地利用當地已有的基礎設施,擴大開發建設資金來源,以克服博州經濟整體較為落后的現狀。根據表-1的權重排序,采用專家打分法對每個因子進行賦值,賦值標準采用5級模糊標準,滿分10分,從而得各景點的具體分值。
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目前處于資源可持續發展準備階段(綜合值為2.66分),距旅游可持續發展利用目標相差很遠。制約旅游資源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個。(1)資源的生態環境脆弱,抗干擾能力較差,環境對人為活動較敏感,制約旅游開發的力度和規模。(2)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旅游資源品種豐富度一般,內部自然環境舒適度較差,但原始性、稀有性程度較高,具有生態旅游開發的潛力。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旅游活動尚沒有設計和整合出豐富的旅游產品線路。(3)旅游軟、硬件建設缺乏力度。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旅游服務、娛樂設施幾乎為空白,旅游業從業人員的素質偏低。(4)該區域知名度較高,但主要是因其脆弱的生態環境而出名,其旅游價值尚沒有被多數人認識到。同時,該地域旅游資源的整合較差,所在地整體經濟發展水平較落后,旅游業整體發展水平較低,制約了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生態開發與發展。可見,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旅游價值還未真正顯現出來,應針對以上旅游業發展阻礙因素,使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走上可持續發展的保護利用之路。
結論
通過對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旅游資源的初步分析,筆者得出以下結論。(1)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處于生態旅游開發的前期準備階段,對該區域進行生態旅游開發不但對當地具有重要的社會、經濟、環境意義,充分體現其生態價值,更為重要的是,通過生態旅游給人們帶來的環境教育極具開發意義和開發的必要性。(2)雖然現階段生態旅游開發的整體價值一般,但開發潛力較大。特別是2007年4月公布的國辦發〔2007〕20號文件中該區域晉升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其知名度、資源價值大為提高,更具有開發潛力。在開發過程中根據資源的特色設計鮮明主題,并與當地其他旅游資源進行整合開發,進一步增強區域旅游資源的吸引力。但鑒于艾比湖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對人類活動的敏感性,要求開發者在生態旅游的開發過程中必須進行環境監控,及時掌握人類旅游活動對環境的影響程度,一旦出現由于旅游開發帶來的環境惡化,必須對原有開發方案進行調整。(本文作者:王春燕 王黎煒 單位:塔里木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