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法學論文
一、模擬法庭實踐教學的內涵和特點
法學內容的廣泛性和復雜性決定了21世紀的法學教育必須是通識教育和素質教育,卓越的法律人才不僅需要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更需要的是在現實的法律實務中有較強的工作能力。正如美國法律哲學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指出的那樣:“如果一個人只是一個法律的工匠,只知道審判程序之規程和精通實在法的專門規則,那么他的確不能成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法學教育作為一種特殊的素質教育,法學教育的目標和功能歸納起來,可以說有兩項,一是把學生培養成為高素質的優秀公民,二是把學生培養成為高素質的法律職業工作者。
因此,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的重點是職業能力與職業倫理,包括“法律詮釋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論證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實的能力。”如何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是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要解決的重點問題。目前,已經有許多的關于法學實踐教學的探討和實驗,如模擬法庭、法律咨詢、法律診所、法律調研等,其中的模擬法庭因符合法律教學的規律,彌補了傳統法學教育的不足,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較好地體現了法學實踐教學的要求和目標。最早采用模擬法庭教學法的是14世紀英國著名的四大律師學院:林肯學院、格雷學院、內殿學院、中殿學院,通過組織模擬法庭的方式來決定哪些學徒可以成為英國律師協會的正式成員,由此獲得出席正規法庭辯護的資格。模擬法庭是法學教育中一種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學方法或者教學模式,是指在法學教學活動中,在教師的指導下,由不同的學生扮演法官、檢察官、當事人、律師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等不同訴訟角色,在模擬法官的主持下,由模擬法官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序在虛擬的法庭對真實或者虛擬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進行模擬審判的一種教學活動。因其可以全程再現法庭審判全貌,給予學生真實直觀的法律職業訓練,各高校法學實踐教育中廣泛采用了模擬法庭教學法。其與傳統教學方法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兩個特點:
1.學生的主體性突出。在傳統的法學教育過程中教師與學生之間不是平等教與學的朋友關系,而是突出教師的權威作用,學生的學習是被動的接受,師生之間幾乎沒有平等的交流和辯論。在模擬法庭教學中,教師權威角色受到限制,他僅僅作為教學上的引導者,課堂的主角則是學生。學生在模擬法庭中通過扮演各種角色,能更生動、直觀地感受案情,分析案情,會根據角色的利益追求最好的結果。在這種學習方式和視角的轉換中,學生體會到的不僅是壓力,而是學習的樂趣和動力。這種轉換的效果正如王晨光教授所比喻的,“當一個人作為乘客坐車時他不一定會記住行車的路線,但是當他坐在司機的位置上時他就必須認路、記路和分析路線”。這必然會極大地調動他們學習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顯著提高學習效果。
2.對學生的實踐能力要求很強。蘇力教授指出“:司法職業就是這樣的一個領域或職業,從事這種司法職業的人,例如法官,需要有一定的文字閱讀和表達能力,從而能夠運用書本告知的法律知識,但是一位合格法官的最基本能力是他的基于經驗的判斷力。用柯克爵士的話來說,司法是一種‘人為理性’,需通過長期直接接觸司法實踐才可能形成。而這種理性至少到目前為止,許多學者都指出,是無法通過教學傳授的方式進行轉移的”。而在模擬法庭的仿真的狀態下,通過對所選擇案件的重演或者預演,使學生熟悉司法審判的實際過程,熟悉與案件相關的實體法和程序法,通過“親身,親歷”,參與模擬法庭活動,培養和鍛煉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檢驗學生學習效果,檢驗教師教學效果。在這期間完成了理論知識向實踐能力的轉化,切實提高了法律實務操作技能。
二、模擬法庭實戰演習課程的具體運行過程
卓越法律人才實踐能力的培養離不開具體的課程設置,不同學校法學院的法學實踐教學模式各有其特色,但科學的模擬法庭教學課程,能夠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實踐教學中以培養復合型實務法律人才為主旨,以鍛煉學生在實踐中運用法律為目標,在模擬法庭活動的基礎上改革創新,創設模擬法庭實戰演習課程,將模擬法庭作為一門必修課程,實現了模擬法庭的常態化。模擬法庭實戰演習課程采用團隊授課的方式,由6位專職教師和6位實務專家共同組成了授課團隊,理論授課與實務訓練相結合。授課地點也不僅僅局限于大學課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律師事務所都是實戰演習課堂的組成部分。作為法學院的特色教學活動,模擬法庭在我國已有多年歷史,它是學生展示自身法律水平的平臺。除了法學教育實踐模式的創新之外,模擬法庭實戰演習課程嚴格追求課程內容的逼真化,充分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從審判長到審判員,從公訴人到辯護人,從原告到被告,從法警到證人,所有角色全部由學生擔任。通過對案件處理全程化的模擬再現,使學生能夠身臨其境地感受到法律實務的奧妙所在。在課程內容方面,首先有專業教師選擇典型案例,因為模擬法庭演練的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案例的選擇。誠如我國臺灣學者王澤鑒所言:“實例研習乃在培養處理案例的能力。”因此一般是選擇那些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會影響力,具有一定爭議性和辨析性的案例。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由指導教師確定模擬法庭的組成人員,各組學生按照案情審理與角色扮演的需要,到圖書館查資料,搜集本案涉及到的法律條文,準備法律文書和發言材料,如制作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判決書等。在模擬法庭庭審階段,全過程須嚴格按照法定的訴訟程序進行。在庭審結束后,還可以邀請專業的律師、檢察官或者法官參與整個模擬法庭的庭審過程,并對庭審過程進行點評,使模擬法庭更加接近現實審判。此外,積極開展校級、省級乃至國家級的模擬法庭辯論賽,通過賽事的安排學生們參與積極性空前提高,不僅法律實務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而且對法律理論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取得了非常好的教育效果。
三、模擬法庭實踐教學的價值
通過以上關于模擬法庭實戰演習課程特點和運行過程的介紹分析,可以發現在各種實踐性教學方法中,模擬法庭教學法有著諸多優勢。它充分體現出了法學教育特別是法學本科教育的基本目標:培養高素質的法律人。而法律人的基本素質包括兩大方面:一是基礎素質,二是法律素質或法律職業素質。法科學生的實踐能力是作為法律人應當具備的重要職業素質,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維能力、法律表達能力和對法律事實的探索能力。模擬法庭在不同程度上能夠滿足這些要求。首先,模擬法庭教學能提高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思維能力的形成集中表現為法律角色參照系的形成。模擬法庭能夠提供各種法律角色體驗,模擬真實的法律訴訟情境,有助于學生形成穩定的法律角色參照系。此外,在模擬法庭中,學生首先要對案件進行全盤的分析,對案件如何判決以及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準確的定位,在此過程中不僅考慮法律因素,而且需要綜合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統籌考慮,這在無形中也鍛煉了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其次,模擬法庭教學能提高學生的法律表達能力。從參與者著手案件時就需要發現和認定事實情況,確定相關的法律問題和使用的法律規范,這就培養了學生的閱讀、歸納和整理材料的能力。同時,在起草法律文書、法庭辯論階段,也都鍛煉著學生的法律表達能力。最后,模擬法庭教學能提高學生的法律事實的探索能力。探知法律事實是法律實踐活動的重要環節,也是相當復雜的環節。這種能力的培養必須依靠大量的法律實踐訓練,模擬法庭實踐教學就是個不錯的選擇。在模擬法庭的各個階段學生需要處理各種各樣的法律事實問題,最后達到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的對立統一。這些過程的親身體驗和操作能極大地調動學生的積極能動性,激發學生們的擴散性思維,真正體會到法律的價值和意義所在,真正地提高學生的法律事實的探索能力。
四、模擬法庭實踐教學法的改進措施
模擬法庭教學具有諸多價值,是值得大力推廣應用的。然而,不可否認,在現實的高校實踐中,模擬法庭教學法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妨礙其功效的發揮。模擬法庭因異于傳統的教學法,包括學校在內的師生們沒有認識到其重要的作用,更沒有在心理層面重視起來,僅僅把它作為課堂學習的補充。因此,相應的制度建設很落后,沒有健全的制度保障,師生們更是沒有了積極性,這樣惡性循環就不可避免了。在模擬法庭教學的實踐層面,尤其是學生們態度不夠認真嚴肅,許多學校的模擬法庭淪為表演嬉鬧的場所,學校和教師們也大都把模擬法庭教學視為自己教學成績的證明和點綴。此外,學校配置的模擬法庭教學的指導教師沒能夠遵循實踐教學的規律,許多教師理論功底深厚,法律實踐層面缺乏鍛煉,如果再沒有校外司法實務部門的配合和幫助,其教學的結果應可想而知了。為了模擬法庭教學法功效的發揮,必須對其缺陷進行改進和完善。首先,學校和師生們要高度重視,擺脫掉傳統教學法的偏見,解放思想,真正投身到模擬法庭實踐教學中去。其次,學校應加強制度層面的保障,把模擬法庭教學納入教學考核,保障師生們有充足的時間和條件去參與。最后,加強與法律事務部門的合作,通過司法工作人員和律師們的參與,提高教學質量。
總之,模擬法庭教學作為一種新式的實踐性教學方法,其意義不只是對傳統法學教學方法的改變,而且是對傳統法學教育模式的根本變革,其對法學實踐教學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雖然,在現實中模擬法庭教學法不是毫無缺陷的,存在著一些問題,但是這絲毫不影響模擬法庭教學是一種重要的實踐教學方式的價值。只要我們正視問題的所在,隨著模擬法庭教學制度的不斷完善,這種法學實踐教學方法必能發揮其應有的功能與價值,培養出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促進我國法學教育事業的發展。
本文作者:蔡秉坤、楊勝林 單位:蘭州大學法學院、北京市齊致(蘭州)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