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教育管理論文
一、班級導師制的相關內容及涵義
鑒于“教學具有教育性”的原則,班級導師的工作兼顧了專業教育與思想教育。與輔導員直接組織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所不同,班級導師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較強的科研能力、較豐富的人生閱歷、較成熟理性的判斷能力,能夠以專業教育:將對學生的思想教育與專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將學生的專業學習與未來發展結合起來,將個性化的成才目標與社會對人才的要求結合起來。再次,班級導師能圍繞學生專業發展的全方位、全過程進行全員管理。與研究生導師同時跨年級輔導員學生所不同,班級導師僅負責其所指導的某一年級某一個或幾個班級的學生。這樣可有利于班級導師將主要精力放在某個階段的工作任務中,如大一新生的教學管理工作主要是新生的專業展望及生涯規劃、適應性學習指導,而畢業年級學生則側重于就業、論文提交答辯等。
值得提的是,班級導師制作為學生教育管理制度的一項創新,其要正確處理好與現階段高校普遍實行的輔導員制度的銜接。班級導師制的推行勢必要對輔導員日常工作產生沖擊。一方面,班級導師的職責過于寬泛,則與輔導員日常工作重合,會出現權責不清、工作難以協調等問題,另一方面,班級導師的職責過于模糊,輔導員可能會對比較由權威的班級導師產生依賴心理,這樣甚至會出現班級導師取代輔導員工作。同時,也已推行輔導員制度會對班級導師制產生影響,表現為,班級導師制影響力不強,因為學生教育管理工作專屬輔導員已成為高校的思維定勢;此外,輔導員對班級導師的依賴及誤解影響著班級導師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班級導師制在推行的過程中一定要正確處理好與輔導員制的關系,二者才能合力做好學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新建本科院校推行班級導師制的意義
1.有利于發揮專職教師教書育人的功效,詮釋全員育人內涵
在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堅持教書與育人相結合,是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則”。現階段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臨的重要問題是隊伍建設問題,突出表現為專職輔導員隊伍人員不足、結構不合理、隊伍不穩等。推行班級導師制可從制度上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隊伍的力量,豐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體系。同時,班級導師制的推行將教師的教書育人通過制度以責任和義務明確下來,有助于發揮專職教師的育人功效,形成全員育人的格局。
2.有利于實現高校班級管理功能的釋放,完善個性化教育理念
隨著高等教育質量培養體系的不斷完善,學分制將逐漸成為高校教學管理的主要制度。學分制下,學生可以自由選課,不同年齡的學生選修同一課程的機會大大增加,這將淡化學生潛意識中的班級年級概念。同時,現有高校管理制度下輔導員所輔導的學生不是以某一具體班級為單位,而是跨越了不同班級、甚至年級的學校層面的管理體系。這凸顯了教學院系的整體功能,卻忽視了具有更多學生相同之處的班級單位的作用。因此,班級導師制的推行可以有效地實現高校班級管理功能的釋放,加強學生的個性化指導,提高學生思想教育的針對性。
3.有利于疏通輔導員職業發展的出口,豐富輔導員職業規劃
新建本科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隊伍的職業發展規劃是這支隊伍構建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采取多渠道,多樣化專職輔導員隊伍的發展出路是消除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隊伍后顧之憂的根本。與大多數本科院校相同,新建本科院校輔導員隊伍建設中存在著相類似的問題。然而,新建本科院校輔導員隊伍的退出制度則顯得相對寬松。班級導師制作為由專任教師承擔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項制度,對于具備轉聘轉崗條件的專職輔導員,承擔班級導師的工作,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其在專業教育和思想教育方面的優勢,另一方面又為其轉聘后的職業發展提供了必要的緩沖。
三、新建本科院校推行班級導師制的主要措施
1.新建本科院校推行班級導師制的保障措施
一是班級導師的選聘任用制度。班級導師的選聘,必須是由具備扎實專業知識、教學工作時間較長、有較多精力指導學生、熱愛學生工作的專任教師構成。采取固定班級指導原則,即專任教師從大一到大四擔任該班導師,原則上不進行輪換調崗,這將有助于班級導師對學生的了解,學生對導師的信賴程度也隨時間的推移而加深。同時,對于班級導師工作量的考核認定,應將其擔任班級導師的工作量納入到日常績效中。二是班級導師的權責認定制度。推行班級導師制的初衷,是要解決高校現行輔導員制度中出現的種種弊病,其中,輔導員職責不清則是突出問題。班級導師制,作為學生教育管理制度的探索,不可避免地要與輔導員制度磨合并存,因此,要做好班級導師的權責認定制度,避免再次陷入職責不清之狀。班級導師權責認定的寬窄將直接影響著該制度執行的效果。班級導師職責寬泛,容易與輔導員出現交叉工作現象,多頭管理則不適于學生教育管理;班級導師職責狹窄,則該制度容易淪為虛設,同時又削弱了輔導員相應的職責,造成部分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缺口。因此,要對班級導師的職責范圍做出科學合理的認定。
2.新建本科院校推行班級導師制的激勵措施
班級導師的利益分配制度,源于物質需要,構成班級導師制推行的直接動力源。只講精神激勵,忽略物質激勵的激勵措施是片面的,組織行為學研究表明,只有當個人的需要同集體的需要相一致是,才能充分持久地調動其積極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和目前的收入分配結構下,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就會顯得蒼白無力。因此,對于承擔教育管理工作、并取得較好育人功效的班級導師,尤其是對于具有在職稱評定暫無需要的教師,應給予相當的物質激勵,如績效工資的提高、獎金的增加等。還應該看到,利益分配需要比較來進行調節,班級導師物質層面的激勵,還應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適當拉開差距,才能真正產生激勵效果。(本文來自于《學校黨建與思想教育》雜志。《學校黨建與思想教育》雜志簡介詳見)
四、總結
班級導師的評價管理制度,源于精神需要,構成班級導師制推行的根本動力源。班級導師的人事關系隸屬于其所在教學院系,應主動配合并要接受所在院系、教務部門、學工部門的監督。同時,學校人事部門應該制定相應的評聘制度保障班級導師制的順利推行,將專任教師擔任班級導師的情況作為教師年度考核的一部分同其教學、科研計入年度考核體系中,并將有無擔任班級導師、擔任班級導師考核情況與職稱評定、崗位聘任、績效工作掛鉤。對于屆滿并取得較好育人效果的初、中級職稱班級導師,應及時給予職稱評定的傾斜政策。同時,根據專職輔導員的職業發展規劃,從中選取具有轉聘教學崗位意向并合乎條件的輔導員補充退出教育管理的班級導師隊伍。
作者:李家智 毋靖雨 單位:重慶第二師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