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法律學
1建設思路
高等學校的根本任務是培養人才,而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是人才必須具備的兩個核心能力。因此,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的終極目標是為人才培養服務的[4]。要建設高水平的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就必須符合4個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建立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實驗教學體系;是否有利于建設滿足現代實驗教學需要的高素質實驗教學隊伍;是否有利于建立現代化的高效運行的管理機制;是否有利于提高實驗教學水平和實驗室使用效益[5]。
1.1建立實驗教學新體系
傳統的法學實踐教學通常是分學科、分專業、分課程進行,各有面向,互不連接,自我封閉,不成體系,從而造成法學實踐教學條塊分割與執法實踐工作綜合性之間的矛盾,出現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的問題,從而造成法學人才培養與執法實踐需求不相適應。因此,法學實驗教學中心建設必須更新實驗教學理念,根據公安執法實踐的特點,以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培養為主線,注重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結合,注重素質教育與能力培養相結合,打破法學專業界限和課程分割,構建一個系統性的新型法學實驗教學體系[6]。
1.2建設一支高素質實驗教學隊伍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的關鍵是建設滿足現代實驗教學需要的高素質實驗教學隊伍。因此,在創建實驗示范中心過程中,學校必須創新實驗室隊伍建設機制,建立健全人才培養、引進機制,努力打造一支專兼職相結合,核心骨干相對穩定,結構優化,充滿活力的新型實驗教學師資隊伍[7]。
1.3建立現代化的高效運行的管理機制
1.3.1管理模式
當前我國高校實驗室管理主要有3種模式,即校級管理、系級管理和教研室管理[8]。這3種管理模式各有特點和優勢。教研室管理模式比較適合新辦專業的以課程為基礎的實驗室建設;系級管理模式比較適合專業實驗室建設;校級管理模式比較適合基礎大平臺或學科大類實驗室建設。校級管理模式具有管理機構完善,高度集權,管理單一,結構合理,能舉全校之力,建設高水平實驗室的特點[9]。
1.3.2管理機制
根據以上3種實驗室管理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校級管理模式比較符合實驗教學中心的建設要求。它既能促進資源整合的最大化,也能促進資源利用和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一般應采用校級管理模式。在校級管理模式下,高校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不斷完善實驗室運行機制,才能確保實驗室高效運行。
1.4提高實驗教學水平和實驗室使用效益
實驗教學中心建設的目標是提高實驗教學水平和實驗室使用效益。實驗教學手法與手段的改革,是提高實驗教學水平的重要途徑。在實驗室建設過程中,應對實驗教學資源進行有效整合,開放實驗室,降低實驗室運行、維護、維修成本,提高實驗室使用效益[10]。
2主要建設內容
為適應公安法學教育的需要,學校以“深化法學理論教學體系改革,強化公安執法實戰訓練教學,規范公安工作實踐鍛煉”為宗旨,按照“分散與集中相結合,集中為主”的原則,在實體化、規模化、系統化建設思路指導下,整合了法律、治安、偵查、刑事科學技術、犯罪學系和警體戰訓教研部的有關實驗、實訓教學資源,于2006年9月,組建了公安執法實驗教學中心。
2.1構建公安執法實驗教學體系
學校以培養學生公安執法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為宗旨,結合法學學科專業建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注重素質教育與能力培養相結合,打破法學專業界限和課程分割,致力于構建一個分階段、分系列、模塊化的新型法學實驗教學體系。
(1)分階段。以學生能力培養為主線,把實驗教學體系分為基礎、綜合和創新能力培養三個階段。
(2)分系列。依托法學理論教學課程體系和校內公安執法實驗教學中心、校外公安工作實踐教學基地兩大平臺,將實踐教學內容合成法律素質訓練、執法能力培養和公安實踐鍛煉三個系列。
(3)分模塊。法律素質訓練分為法律基本素養訓練、公安執法素養訓練、公安執法職業倫理培養三個模塊;執法能力培養以公安行政執法和公安刑事執法兩個序列為主線,以執法程序為基本脈絡,設置了多個培養模塊;公安實踐鍛煉以校外實踐教學基地為依托,建立了學生在校4年學習期間分別進行公安工作認知性見習、綜合性見習、業務專項見習和畢業實習的“三學期”制,從而形成“年年有實踐、4年不斷線”學生公安實踐鍛煉教學體系[11]。
2.2打造實戰型實驗教學隊伍
公安學學科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要培養出高水平的執法者,必須要有一支高水平的實戰型實驗教學隊伍。公安執法實驗教學中心成立后,學校特別重視實驗教學師資隊伍建設,積極創新師資培養機制。
①通過制定“公安大學教師參加公安業務實踐暫行規定”,建立教師到公安基層單位參加公安工作實踐的工作機制,遴選出具有公安執法實踐工作經歷的學科帶頭人、中青年骨干教師和正副教授擔任公安執法教學實驗中心的首席主講教師和主講教師;②通過制定“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官選聘管理暫行辦法”,聘請公安業務實踐部門的專家和骨干來校擔任教官,參與中心的實驗教學任務;③在實踐教學基地建立指導教官定期聘任制度,由實踐教學基地選派政治思想好、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公安執法實戰經驗豐富的民警擔任指導教官,指導學生公安實踐鍛煉[12]。
目前,學校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以校內法學實驗教學主講教師為主體,校外兼職教官為補充,實踐教學基地指導教官為輔助,適應法學實驗教學要求,集教學、科研、辦案一體化的實戰型實驗教學隊伍[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