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輿論是社會的產物,是公眾關于現實社會以及社會中的各種現象、問題所表達的信念、態度、意見和情緒表現的總和,而社會治理是民主政治的內在需要,是特定的治理主體對社會實施的管理.輿論與社會治理之間始終保持著密切的內在關聯,又存在著明顯的區隔與沖突.新形勢下,社會各界應積極建構新型的輿論與社會治理互動關系,共同促進社會健康有序發展.其中,社會治理者應理解并尊重輿論,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輿論在社會治理各階段中的作用.輿論主體也要理性看待各種社會問題和矛盾,提升媒介素養,多為社會治理提供有價值的建設性意見。
本文源自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21,(01)《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雜志,于1956年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正式創刊,CN:43-1165/C,本刊在國內外有廣泛的覆蓋面,題材新穎,信息量大、時效性強的特點,其中主要欄目有:語言文學 、史學、湖湘文化研究等。
關鍵詞:輿論;社會治理;情緒疏導;共治體系
一、研究緣起
輿論是公眾對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表達的一致性信念、態度、意見、情緒[1].社會治理是多元社會主體以平等合作的態度對社會不同領域進行組織協調、規范監督,共同促進社會平穩運行的綜合性的系統[2].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技術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輿論的生成模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自上而下的瀑布模式與自下而上的蒸騰模式相互交織,關于社會治理的輿論日漸增多,各類輿情事件頻發,熱度烈度高,傳播速度快、范圍廣[3].復雜多變的社會環境衍生出具有底層意識、惡搞心態、中國式焦慮和群體性怨恨特點的社會情緒,社會治理輿情事件與社會情緒共振的現象頻繁出現[4].
在此情況下,重新反思輿論與社會治理的關系、重新認識社會治理中負面的輿論聲音,就成了值得思考的議題.本研究基于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和新聞傳播學、公共管理學的相關理論,嘗試對輿論與社會治理的關系進行深入思考,對新時期輿論與社會治理沖突增多的原因進行反思,提出建構新型輿論與社會治理互動關系的策略.
二、輿論與社會治理的聯系
世界是普遍聯系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周圍事物處于一定關系之中.就輿論和社會治理的關系而言,輿論是社會的產物,是公眾關于現實社會以及社會中的各種現象、問題所表達的信念、態度、意見和情緒表現的總和;社會治理是民主政治的內在需要,是特定的治理主體對社會實施的管理.可以說,輿論與社會治理之間存在必然的內在關聯,且二者之間的聯系會隨著新傳播技術的發展而變得日漸緊密.
(一)輿論與社會治理的內在關聯
以人民利益為出發點,輿論和社會治理在目標、主體和內涵上存在一致性,兩者存在客觀的內在關聯. 就目標而言,輿論與社會治理都追求在發現并解決社會問題的基礎上謀求社會發展,增進人民福祉.就主體而言,輿論是公眾意見的集合,反映了不同社會群體在協商交流中對社會事務做出的判斷;公眾也是社會治理中重要的力量,從決策到執行再到評估,公眾參與將貫穿社會治理整個過程.就內涵而言,“社會治理充分體現了人民民主的價值追求”[5],政府建立的依據是“多數人的同意”[6],輿論與社會治理共同體現了人民民主,隨著社會治理的深入推進,以輿論形式表現的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將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具體來說,輿論在社會治理中發揮的作用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第一,輿論為社會治理提供信息支持.社會治理主要解決的是公眾普遍關心的社會問題,直接反映民意訴求的輿論也就成了社會治理的重要信息源.利用輿論的信息功能,社會治理工作者一方面可以實時把握民意動向,及時發現公眾在不同時期關注的熱點問題;另一方面可以從不同社會群體的意見表達中了解社會各階層的利益訴求,為社會治理決策的價值最大化奠定基礎.第二,輿論可以促進不同社會治理主體的溝通與協調.輿論是社會的黏合劑,可以促進各方共識在公共討論中達成.輿論的發端充斥著各種擾攘之聲,不同立場的公眾持有不同的意見,相關事件信息在輿論產生初期并不完整,信息在傳遞過程中也有被誤讀的可能.輿論的形成是將分散的個體意見集中整合的過程,眾多意見在相互交鋒中去偽存真,達成共識.第三,輿論可以監督社會治理工作,防止越軌行為的出現.作為一種普遍的強制力,輿論是隱藏在社會公眾中的監督力量,巨大的輿論壓力會迫使被監督對象修正自身言行,承擔相應責任.
(二)新時期輿論與社會治理的聯系越來越緊密
馬克思主義發展觀認為,社會是處在不斷變化和發展中的有機整體和復雜系統,社會有機體處在不斷發展變化之中而非靜止不變[7].由于環境的變化,輿論和社會治理的關系也會發生變化.越來越復雜的社會環境、越來越發達的媒介技術、越來越開放的政府心態、越來越積極的公民參與意愿,使輿論與社會治理的關系變得更加緊密.
輿論始于變動.當前我們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社會變革速度加快與社會風險增加給社會治理帶來諸多挑戰[8].改革開放至今,短短幾十年內我國開始從原有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從鄉村社會向城鎮社會轉變、從封閉半封閉社會向開放社會轉變、從倫理社會向法理社會轉變,快速的社會轉型使得社會優化與社會弊病并生[9].城鄉、區域以及行業之間出現了明顯的發展不平衡現象;社會分化加劇,新社會階層產生,階層之間的利益關系錯綜復雜,利益分配矛盾更加突出;小概率高風險事件的發生給社會發展帶來了更多不確定性.
在社會結構日益復雜的情況下,政府不可能解決所有社會問題,單靠政府進行社會調控,效率和效果都會受到影響.面對新的社會發展形勢,改變傳統模式下政府和社會關系的社會治理理念開始興起,政府 “獨攬”公共權力的管理理念逐漸被強調政府、組織、公眾相互協作的治理理念所取代[10].在我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社會管理”改為“社會治理”,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公民共同參與到社會治理過程中,有利于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和社會治理的精準化水平.
在社會治理理念發生變化的同時,人民群眾參與社會事務的意愿變得更加強烈.隨著人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人們逐漸意識到參與社會事務不再是政府的專利,每個人都應該為社會進步貢獻力量.公民的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越來越多的人愿意加入到社會事務討論的隊伍中,督促政府制定或修改某些政策.政府在收到公眾反饋后,也愿意根據公眾意見對政策進行調整,政府和公民之間的良性互動,進一步激發了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熱情.
新技術新應用的發展為公眾參與社會治理提供了基礎條件,隨著信息科技的發展,互聯網塑造的網絡輿論場為不同社會治理主體提供了平等交流的平臺,社交媒體將原子化的個體聯結起來,將其交織成為復雜的關系網絡.過去,公眾是被動的信息接收者;如今,公眾不僅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信息的傳播者,人們可以在網絡平臺上表達觀點、參與公共事件討論、為政府建言獻策.與此同時,社交媒體的發展也讓公眾真正擁有了信息發布的權利,傳播技術造就“共景監獄”式的社會結構,每個人都處在被監督的環境中, 被曝光的公共事件數量隨之增加,公共事件涉及的議題也更加廣泛,輿論開始滲入各個領域,對社會各方面產生影響,輿論也更加深入地介入到社會治理過程中.
三、輿論與社會治理的區隔與沖突
輿論和社會治理都對民意有強烈的依賴性,二者存在天然的聯系,輿論是社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要素[11].但輿論和社會治理本質上分屬兩個不同的系統,二者既聯系緊密,又存在區隔.在社會實踐中,輿論和社會治理碰撞的情況卻又頻繁發生.從辯證唯物論的角度看,輿論和社會治理是緊密相連的矛盾雙方,兩者既具有統一性,又具有斗爭性,斗爭制約統一,使統一存在于一定條件和限度內.輿論和社會治理分屬不同的體系,在思考社會問題時側重不同的方面,這就導致了輿論和社會治理區隔與沖突的出現.
(一)輿論與社會治理的區隔
唯物辯證法的對立統一規律認為,社會和思想領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間都包含著矛盾性,事物矛盾雙方在統一和斗爭中共同推動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作為社會發展的產物,輿論和社會治理存在內在的聯系,但輿論和社會治理本質上分屬兩個不同的系統,二者雖然聯系緊密,但仍存在區隔.
輿論和社會治理關注的議題雖然相交卻不完全重合.就輿論而言,其關注的內容非常廣泛,輿論熱點可能出現在經濟、科技、文化等各個領域.多數社會治理工作專業性強、瑣碎細致、未經曝光,因此最終能被輿論關注的社會治理相對較少.多數情況下只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社會治理才會被輿論討論:第一,社會治理希望解決的問題或社會治理中出臺的政策,涉及多數社會成員利益;第二,社會治理被媒體曝光,能浮出水面被公眾知曉;第三,有意見領袖介入,形成傳播鏈條,能夠引發大規模傳播.就社會治理而言,社會治理會將有限的注意力放在基層治理、矛盾化解、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社區服務等事務上,輿論熱議的明星緋聞、體育賽事等不在其關注的范圍內.
(二)輿論與社會治理的沖突
輿論與社會治理共同追求發現并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發展,二者在目標、主體和內涵上存在一致性.不過公眾和社會治理部門每天都要面對各種各樣的具體問題,每個具體問題都涉及公眾的切身利益, 人們的看法不會完全一致,各種分歧和沖突都有可能產生.如果輿論和社會治理達成共識,輿論就可以對社會治理起到推動作用;如果輿論和社會治理難以達成共識,不同社會治理主體就很難做到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社會治理的推進難度將大大增加.輿論與社會治理產生分歧與沖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公眾和社會治理部門的認知沖突.受文化程度、家庭背景、工作環境等因素的影響,不同個體或群體對同一社會問題的認知會存在很大差異,由于公眾和社會治理部門看待社會問題的視角不同,兩者同樣存在認知上的沖突.目前我國正處在“社會結構深刻變動、社會矛盾復雜而尖銳的治理轉型時代”[12], 面對新的社會問題,社會治理部門不得不通過出臺或修改相關政策對社會治理進行調整.但對公眾來說新的社會治理措施是“新穎的觀念、實踐或事物”[13],如果“政府頒布的政策和公眾持有的價值觀念相違背”[14],或是“社會治理和公眾秉承的道德習俗等相沖突”[15],社會治理就容易引發輿論的反對.從創新擴散的理論視角來看,輿論對社會治理的接納要經歷知曉、興趣、評價、試用等幾個階段,時間要素成了影響輿論對社會治理接納程度的重要變量.社會治理伊始,輿論對社會治理有所抵觸也就成了一種正常現象, 公眾需要更長的適應時間去理解并接受社會治理中出臺的相關政策.
第二,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沖突.不同社會群體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在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來源多樣化、利益差距擴大化、利益矛盾復雜化的背景下,利益分化加劇了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利益沖突[16].目前,我國網絡社會和社群文化呈現出相對獨立的發展趨勢,輿情事件發生后,分屬不同社會群體的公眾從維護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抱團發聲,網民圈群化存在的現象日益明顯[17][18].不同社會群體都試圖用輿論給社會治理部門施壓,以爭取更大利益.社會治理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通盤考慮、各司其職、多方共進”[19],相關部門在制定社會治理目標時,需要從全局出發,考慮所有社會群體的利益,要對不同群體的價值觀進行折中,盡量使得總體利益最大化.部分社會群體在利益訴求無法得到充分滿足的情況下,會將矛頭指向社會治理部門,進而導致輿論與社會治理的沖突.
第三,溝通渠道不暢、政府回應不及時導致的沖突.我國政治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維護廣大人民的利益,但是由于我國社會發展速度過快,制度完善的速度跟不上社會發展的速度,公民維護自身利益的渠道還相對狹窄,科層制的官僚體制運行效率也不高.這些因素也會導致民意表達渠道不暢通、政府回應不及時.公共事件發生后,無論是政府有意忽視或回避輿論質疑,抑或是直到公眾質疑之聲很強時政府才作出回應,又或是不同政府部門之間的表態不一致,都會引起公眾不滿.在利益訴求和不滿情緒被相關部門忽略或者淡化后,公眾就會利用輿論宣泄自身的悲傷和憤怒,進而導致輿論與社會治理產生沖突.
四、建構新型的輿論與社會治理互動關系
新媒體時代來臨后,輿論生成速度加快,放大作用凸顯,給社會治理體制和社會治理部門帶來了巨大挑戰.首先,具備涌現性特征的輿論生成模式沖擊了科層制的社會治理體制.在公眾掌握了信息公開發布的權利后,公共事件信息會在相關部門未知的情況下被披露到網絡空間.其次,全國乃至全世界網民的關注,給地方社會治理部門帶來了巨大壓力.輿論具有“疊加—聚焦—擴散”效應,區域性事件可以被輿論放大到全國甚至全世界,引發億萬網民的關注[20].地方社會治理部門能夠承受的輿論壓力有限,在輿論的不斷拷問之下很可能出現回應失誤,進而引發更嚴重的輿論危機.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這為處理輿論與社會治理關系提供了方向.新形勢下,社會治理部門應特別重視協調輿論與社會治理的關系,加深兩者之間的相互認識,促進兩者之間的相互理解,通過建構新型的輿論與社會治理互動關系,促進社會發展.
(一)充分發揮不同主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
現代化的社會治理,需要兼顧不同社會群體的利益訴求,保障不同社會群體意見表達的權利,促進不同社會群體的對話交流[21].這就意味著社會治理是全社會的共同行為,政府主體、市場主體和社會主體都應該積極參與到建構新型輿論與社會治理關系的過程中來.
政府是社會治理的主導性力量,但絕非社會治理的唯一主體.在輿論引導中,政府應該專心做好“掌舵”工作,學會用規則維護輿論秩序.要利用各種新技術、新應用,及時發現社會環境變化,靈活機動地對相關法律政策進行調整,防范和化解輿論風險;要積極調動市場主體和社會主體的參與熱情,引導市場主體和社會主體主動投入到建構輿論與社會治理良性互動關系的過程中.以互聯網平臺為代表的市場主體,要制定行業公約,強化行業自律.要加強對注冊用戶的管理,對用戶發布的信息進行過濾,及時刪除網絡謠言等危害性信息,對頻繁發布不實信息的用戶采取封號等處罰措施.以公眾為代表的社會主體,要提高信息素養,規范自身言行,既不要制造虛假信息,也不要傳播虛假信息[22].要堅守道德底線,在行使表達權與監督權的同時,避免因自身好惡對他人惡語相向.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一旦發現有人利用網絡干擾正常輿論秩序,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二)完善輿論與社會治理的互動機制
第一,要積極搭建平臺,主動與公眾溝通.新媒體時代,互聯網傳播以去中心化和去渠道化為基本邏輯,強調“導向為魂、移動為先、創新為要、內容為王,平臺制勝”,其中平臺建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社會治理要緊跟技術創新步伐,不斷開辟新陣地,做到“群眾在哪,陣地就建在哪”,要在微博、微信、今日頭條、抖音等社交媒體和信息分發平臺上開設賬號,打造傳播矩陣,加強與公眾的互動[23].
第二,要完善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回應公眾關切.要對信息發布流程進行明確規定,按照程序通過權威媒體對民眾關注的公共事件信息進行公布.在信息發布過程中,要堅持危機公關的“3T”原則,即“以我為主提供情況(Tellyourowntale)”、“盡快提供情況(Tellitfast)”、“提供全部情況(Tellitall)”,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信息,疏解公眾的負面情緒.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知乎等多種新媒體平臺,增加社會治理信息的曝光率.要加強與意見領袖、網絡大 V 的合作,邀請有責任心有擔當的網絡紅人助推相關信息傳播.
第三,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激發群眾活力.要堅持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社會治理中的大事小情要多同群眾商量,多依靠群眾.在相關方針政策出臺前,要通過問卷調查或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吸納群眾智慧,充分調動公眾積極性,群策群力解決社會問題.
(三)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
建構新型的輿論與社會治理互動關系,需要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一要建立社會矛盾排查預警和風險評估機制,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及時發現社會隱患,努力將社會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二要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相互銜接,拓展化解社會矛盾的各種渠道,提升矛盾糾紛化解的整體效果.三要幫助公眾樹立規則意識,促使公眾在我國法治建設和規則體系逐漸完善的背景下,學會用法律法規解決問題,化解矛盾.
輿論是深層社會心理的淺表反映,輿論背后蘊含著復雜的社會情緒.如重大自然災害或環境責任事故的發生會給公眾心理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24],社會治理工作者要及時了解公眾心理狀況,密切關注公眾心理動態,將心理救助嵌入輿情引導體系,及時疏導公眾負面情緒.一要建立心理健康服務平臺,加強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積極培育社會化的心理健康服務機構,鼓勵社會團體參與應急心理干預工作.二要設立心理急救熱線,開通網絡咨詢平臺,為群眾免費提供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救助服務.三要特別關注 “新弱勢群體”,該群體在正常生活中并不處于弱勢地位,但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下,其生存狀況受到嚴重沖擊,相關部門要對該群體進行專項救助,疏解其負面情緒,減輕“新弱勢群體”的心理壓力.
(四)充分發揮輿論在社會治理各階段中的作用
在政策制定階段,要發揮輿論輔助決策的作用.信息是決策的基礎,在傳統社會中,人類的信息獲取和信息處理能力有限,社會治理部門不得不在嚴重缺乏信息的條件下進行決策,這就造成了決策風險較高、社會治理水平較低.大數據時代來臨后,隨著社交媒體的發展,眾生喧嘩的輿論為社會治理部門提供了豐富的民意信息,海量的輿情數據讓社會治理決策“從經驗出發”轉向“用數據說話”,這為社會治理精細化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保障.因此,相關人員要樹立大數據和民意調查意識,要在全面了解公眾需求的基礎上,界定社會問題的屬性,確定決策目標;要根據不同社會群體意見,制定備選方案并從中選出最佳解決方法.
在政策執行階段,要發揮輿論的動員作用和監督作用.就動員作用而言,輿論動員綜合發揮了輿論的信息功能、溝通功能和教育規范功能,可以幫助公眾了解當下的環境變化和決策者制定方案的初衷,降低公眾對社會治理的排斥程度.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輿論動員的成本正在降低,社會治理部門要利用輿論動員提高公眾對社會治理的接受程度,促使人們主動參與到社會治理過程中.就監督作用而言,輿論監督是保證社會治理效果的利器,可以幫助社會治理部門及時發現政策漏洞.在社交媒體不斷發展的背景下,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體平臺為公眾提供了更廣闊的輿論監督平臺,相關部門要敢于直面公眾質疑,及時處理被輿論曝光的違紀違法行為,增強公眾對社會治理的信心.
在方案評估階段,要根據輿論反饋情況調整政策走向.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治理工作者需要解決的問題更加多樣,社會治理工作哪怕有明顯的直接效果,也不一定能提高公眾的社會認同感. 近年來我國出現的“幸福悖論”現象,就表明人們的主觀幸福感并不能隨著 GDP 的增長而同步提升[25]. 在這種情況下,只有營造尊重輿論的氛圍,將百姓口碑視為評估社會治理效果的重要指標,才能形成良好的社會治理環境,從物質和精神兩方面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具體實踐中,社會治理部門要將輿論納入考核體系,要將輿論視為決定方案繼續抑或終止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在尊重輿論的同時保持戰略定力
輿論與社會治理有相同的目標、主體與內涵,哪怕在短時間內存在分歧,隨著時間的推移,二者也終將走向一致.輿論關注社會治理,對社會治理來說未必是一件壞事,這表明公眾愿意推動社會問題的解決. 輿論關注社會治理之后,更多社會問題會暴露出來,更多公眾會獻計獻策,當各方力量都參與到社會問題的解決過程中,社會問題解決的難度反而會降低.此外,輿論也是一種強有力的監督力量,可以促使社會治理部門完善自身工作,使社會經濟發展更加井然有序.
在新的輿論環境下,社會治理工作者要調整心態,明確在新媒體環境下社會治理注定要受到輿論監督.無視或回避輿論會直接影響公眾對社會治理的信任程度;用強制手段對抗輿論更是如同火上澆油,只會令事態更加惡化.與此同時,社會治理又是一項系統工程,公眾對社會議題關注的持續性不強、熱度容易退散,單純為了迎合輿論而匆忙采取行動并不利于社會發展,社會治理工作重心的頻繁調整也會使相關人員陷入手忙腳亂的境地.因此,社會治理工作者既要包容各種輿論聲音,留有“不作為”空間,又要保持戰略定力,理性看待輿論.
面對輿論,社會治理工作者要保持一顆平常心,認識到輿論場有自我調節能力,公眾對社會問題的討論通常不會影響輿論場的穩定性.社會治理工作者沒有必要過分擔心輿論場中形形色色的觀點,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對于公眾提出的暫時難以解決問題,社會治理部門應該坦承自己的難處,尋求公眾的理解.當反對聲音出現時,社會治理工作者應該及時了解民眾反對社會治理的原因是什么,然后平衡多方利益,逐步完善決策方案.一般情況下,對那些有推行必要但不具備時間緊迫性的方案,可以留給公眾更長的時間討論,等到條件成熟的時候再去執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社會治理面臨的問題非常嚴重且具有時間上的緊迫性,社會治理能否開展在短時間內關乎國計民生甚至國家安全,社會治理工作者難以回避也無法拖延,那么無論輿論反應如何,都應該堅定地將決策方案執行下去.
(六)呼吁輿論主體為社會治理提供建設性意見
第一,輿論主體要理性看待各種社會問題和矛盾.任何社會問題的產生都有復雜的社會原因,社交媒體時代,人們獲取的信息呈現碎片化狀態,被媒體公開的信息通常只是完整事件信息中的一部分,從片面信息中得出的結論往往不夠準確.普通公眾不是相關領域的專家,人們對特定行業的運行規律和運行特點知之甚少,僅靠新聞報道做出的判斷、發表的意見不一定完全正確.普通公眾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之一,就是樹立自律意識,在發表對社會治理的看法時保持謹慎.
第二,輿論主體要體諒社會治理部門的難處.社會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很多社會問題看似簡單,但實際上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社會治理部門投入大量資源協商解決.輿論要給社會治理留出問題修正的時間和空間,要包容社會治理偶然的過失,不必吹毛求疵.公眾要信任社會治理部門,尊重專業人士做出的判斷,要多提建設性意見而非一味批評指責,不能用輿論強迫社會治理部門去做什么,更不能干擾正常的社會運行秩序.
第三,輿論主體要保持對社會治理持續的關注與思考,多為社會治理提供建設性意見.受媒體“疊加—聚焦—擴散”效應的影響,某些公共事件一經曝光就會引起公眾廣泛討論,瞬間發展成為輿論話題的中心.但是,隨著媒介技術的發展,映入公眾眼簾的公共事件數量不斷增加,人們的視線會不斷跟隨輿論議題的轉換而變化,公眾注意力很難在一個公共事件上停留很久.這就導致公眾參與社會問題討論的積極性很高,但提出的意見建議往往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入思考.從社會治理的角度看,現代社會中的社會問題具有復雜性,輿論只有保持對特定議題的持續關注,通過深度思考才有可能提出有價值的意見.
結語
輿論是公眾意見態度的集合,輿論和社會治理之間存在內在聯系.新時期,輿論更加深入地介入了社會治理的過程.社會治理部門要創新社會治理理念,在尊重民意的基礎上科學決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建立全體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的協同治理機制,摒棄傳統的“行政化”強制性思維[26],使社會治理的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不斷增加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公眾也要理性看待各種社會問題和矛盾,多提建設性意見,共同推動社會的發展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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