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規劃工作從普遍意義上講包括三個層次:區域規劃 (包括城鎮體系規劃) 、總體規劃 (包括分區規劃)、詳細規劃 (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主要是控制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等必不可少的內容,但這只是一個相對宏觀層面上的控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應是在上位規劃基礎上工作的延續。
關鍵詞:城市,建筑,控制性詳細規劃
1.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作用
1.1控制作用。合理保護公共利益與生態價值。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另一個重要作用在于通過明確公共用地的種類.規模以及布局,嚴格保護城市公共設施和生態設施,并通過其提供的公共服務來保障城市整體土地開發,提高土地開發的經濟效益.公共利益和生態效益。
在目前的城市建設中還存在眾多的問題,比如建設密度過大.公共設施不足.綠地面積不夠等,這些問題阻礙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和城市建設質量的繼續提高。究其原因,在于城市建設過程中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用地沒有得到很好控制,在市場力量的作用下被逐漸吞噬,城市規劃須以落實城市總體規劃為目的,以土地使用控制為重點,對城市土地及空間資源進行合理控制,在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主導作用的前提下,強化政府對公共設施用地與生態設施用地的調控能力,積極保護城市公共利益與生態價值,引導城市良性和持續發展。
1.2協調作用。合理安排用地功能與建設時序。通過合理確定城市用地功能和建設開發時序,控制性詳細規劃促成了相鄰地塊二維平面的協調和時間維度的有序,從而避免周邊地塊功能沖突和開發建設的沖突,更好的體現城市土地的整體價值。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協調作用還在于社會行動的協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過程實質上是協調政府各部門.社會公眾對編制區空間利益訴求的過程,是對編制區發展目標逐步達成共識的過程。
1.3引導作用。合理促進城市開發與城市經營。控制性詳細規劃另一個重要的作用在于確定土地的開發強度,最終形成平面+高度+時序的四維控制體系。通過確定地面以上總建筑面積、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限高、人口密度(其中地塊用地性質、兼容性、地面以上總建筑面積、綠地率與公共綠地面積等作為法定條文規定下來)等空間指標,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了各地塊的開發權和開發強度,引導市場與公眾進行符合規劃要求的開發與經營;同時,由于市場機制下開發需求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規劃賦予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適度的行政裁量權,通過積極的規劃引導,合理平衡土地價值與開發需求,為開發與經營保留適當彈性,并保證相關開發與經營合乎公眾利益。
2.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控制體系與控制要素
2.1土地使用控制。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對建設用地上的建設內容、位置、面積和邊界范圍等方面做出規定。其具體控制內容包括用地使用性質、用地使用相容性、用地邊界和用地面積等。
2.2環境容量控制。環境容量控制即是為了保證良好的城市環境質量,對建設用地能夠容納的建設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規定。其控制指標主要包括:容積率、建筑密度和綠地率三項,相應延伸的指標還有空地率、人口密度和人口容量等。城市環境容量主要分為城市自然環境容量和城市人工環境容量兩方面。
2.3建筑建造控制。建筑建造控制是為了滿足生產.生活的良好環境條件,對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間的群體關系做出必要的技術規定。其主要控制內容有建筑高度、建筑間距、建筑后退、沿路建筑高度、相鄰地段的建筑規定等。應該注意,控制性詳細規劃對于建筑建造的控制,并非是針對個別建筑的具體控制,即不是針對具體某一建筑規定它有多高.與其他建筑問距多少等,而是對地塊內建筑建造活動的一般性規定。
2.4城市設計引導控制。城市設計引導控制主要是確定規劃區域的空間結構骨架.各地塊的用地功能風貌、道路綠化系統.空間序列關系,形成城市設計總體概念與結構。同時,將空間形態、建筑風貌的要求以指標的形式確定。
2.5配套設施。配套設施是生產生活正常進行的保證,配套設施控制即是對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設施提出定量配置要求。
2.6行為活動控制。行為活動控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交通活動控制,即對路網結構的深化.對道路交通設施和停車場的控制;定道路紅線.橫截面.道路主要控制點的坐標.標高.交叉口形式;對交通方式、出入口設置進行規定;對社會停車場進行定位、定量、定界控制;對配建停車場進行定量.定點控制。另一方面指環境保護規定,包括大氣環境保護.水環境保護、噪音保護、固體廢棄物控制等內容。
3.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控制指標體系
3.1控制指標體系的確定要加強地區差異方面的研究。因地制宜是控制性詳細規劃工作的一條基本原則。針對規劃區的不同用地類型,如新發展地區.基本建成區、老城區、城中村、歷史文化保護區等,各地塊建設狀況不同,建設方式與更新改造方式也不同。因此,本著有效規劃控制的原則,針對不同用地.不同建設項目和不同開發過程,應采取多手段的控制方式和制定多層次的控制深度。為了適應同一城市不同類型建設地區的建設需求,可依據建設特點和管理要求,將規劃建設用地劃分為五種類型:新發展地區、基本建成區、舊城更新區、城中村改造區、歷史文化保護區,并根據各類型地區的特點分別明其規劃原則和控制要素體系,確定其剛性控制指標和彈性控制內容。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內容,對需要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地區進行前期研究與可實施性研究,明確實施主體,確定具體的控規編制區域。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任務書中落實總體規劃對本區的定位,落實發展單元的控制要求,延續總體規劃的要求。
3.2控制指標體系的確定要重視空間形態方面的研究。控規中多數指標針對的只是城市建設總量的開發控制,較少考慮城市空間形態方面的研究。決定城市空間環境質量好壞的因素,除了建筑形體之外,由空間界面組成的環境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城市軸線和廣場周圍,建筑實體與界面的貼線度達到80%以上,界定的環境空間尺度宜人,也能較準確地反應規劃意圖,達到理想的環境效果,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由于政府或者開發商出于某種目的,而過度開發帶來的負面影響。
3.3控制指標體系的確定要考慮彈性分區方面的研究。從理論上講,規劃的彈性就是指規劃思路及指標體系對隨機性的市場經濟發展的適應程度。規劃與市場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辨證關系。由于市場經濟具有許多不確定性.不可預見性的特征,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廣闊靈活性和實用性的彈性規劃體系。對于大量用地性質調整情況的出現,是因為我們對市場需求把握不夠準確,鑒于此,可以在新發展地區類型中設置用地性質的彈性分區,在此分區內的用地性質確定第一用地性質,為主要的用地類型,其他可根據市場情況的需要,設置第二用地性質的替代方案,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指標,使原來過于具體的剛性的規劃控制方法轉變為應變能力較強的動態的彈性的規劃方法。
3.4綜合多種方法確定控制指標,力求科學。指標的確定必須有科學的根據,特別是容積率這種敏感的問題,可綜合運用形體布局模擬法.經驗歸納統計法.調查分析對比法這三種現有的控制指標確定方法,相互校驗,以避免單一的方法有失偏頗。同時運用微觀經濟學原理,加強經濟效益分析,協調業主利益最大化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關系,確保土地價值得以充分實現和公共設施得以有效利用。
加強經濟分析,進行合理的經濟開發測算。經濟分析是研究土地開發建設潛力,形體布局模擬是將規劃空間具象化,分析對比統計是總結借鑒他人經驗,規劃只有綜合考慮了多種因素,并結合實際,才能確定出符合地方發展要求的控制指標。
3.5強化現狀調研,制定技術標準。首先,保障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依據的準確性,加強現狀調研的力度,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現狀調研的技術標準,要求編制單位首先完成現狀調研的分析報告并通過評審,在此基礎上開展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其次,落實上層次法定規劃的要求,合理分解總體規劃的土地使用功能、人口容量、用地規模、開發強度、配套設施。
4.結語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控制性詳細規劃是我國具有法定效力的規劃編制層次之一,是城市規劃調控城市土地開發和各項建設活動的直接依據。做好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對增強控規的適應性與指導性,加強規劃的控制功能有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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