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關系國計民生問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在食品市場中由于立法、監管等問題的滯后性,使得少數不法食品生產者、經營者鋌而走險,雖然我國《刑法》中針對食品安全犯罪明文規定了相關罪名,但基于立法的不完善性和法律解釋的不充分,導致在司法實踐中未能有效適用。本文主要從食品安全犯罪出發,分析食品安全犯罪的成因,并制定出相應的對策。
《中外食品》雜志是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行的食品行業綜合類期刊,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CN11-4823/TS,國際標準刊號:ISSN1671-8895。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食品工業(集團)公司、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主管主辦。
食品安全犯罪本身并非獨立罪名,它是泛指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一類刑事犯罪的統稱。根據我國《刑法》分則及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規定,食品安全相關的犯罪主要涉及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者的職責義務等犯罪行為。食品安全犯罪嚴重危及國計民生,日益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我國食品安全犯罪特征的成因
一些不法食品生產者、經營者受到利益驅使,鋌而走險。某些政府部門的監管不到位,甚至貪污腐敗,這都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犯罪的發生。
1.中國傳統飲食文化是誘因
我國的飲食文化源遠流長,傳統飲食習慣在一定程度上容易誘發食品安全犯罪。如在飲食消費上,我國食品消費中,鮮活農產品和初級農產品占據很大比重,這類食品又通常直接來源于土地種植,很少經過加工和二次生產,從而給安全監管帶來一定難度。在飲食風格上,我國一直習慣于只重視食品顏色、味道等,忽視食品質量,為食品生產者、經營者提供了造假空間。在飲食傳統上,我國長期注重“吃的好”,不注重“吃的健康”,導致一些“地攤飲食”盛行,缺乏有效防控,容易出現食品安全問題。
2.違法犯罪者自身是內因
由于食品生產者、經營者掌握第一手食品安全信息,消費者難以及時知情,少數不法食品生產者、經營者利用這一點不惜犧牲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濫用食品添加劑、違規加工制作等,甚至觸發食品安全犯罪。
3.政府管理不當是外因
我國尚未構建起包括《食品安全法》及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一整套食品安全法律體系,食品監管體制仍存在混亂現象,從而給執法、司法都帶來一定的困難。從職能上看,負責食品問題的行政機關主要是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并涉及衛生、農業及工商等其他部門,從而造成分工不明確以及職能重疊問題,存在推諉現象。從執法上看,食品安全執法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人員水平較低,事后執法現象嚴重,難以做到事前預防,不利于有效預防和打擊食品安全犯罪。
二、我國食品安全犯罪的防范對策
針對我國目前在食品安全犯罪問題比較突出的問題,通過剖析成因,可以制定出如下的防范對策。
1.引導民族飲食文化,促進新型民族思維
引導并逐步改變我國的飲食文化習慣。首先要引導消費者樹立正確飲食消費觀,克服不良飲食消費習慣,買安全食品,吃放心食品,使制假售假者無利可圖、無機可乘。其次提倡健康飲食和科學飲食,加強食品安全防范意識,不簡單以“色”“香”“味”片面判斷食品好壞,加大食品安全犯罪的預防,從而逐漸減少食品安全犯罪概率。
2.構建食品保障制度,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在立法完善上,以《食品安全法》作為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法,在保護范圍上應從單一的食品擴展到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在規范行為上應包括無照生產經營、有照但無條件生產經營和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等;在法律責任上,應明確監管部門、檢驗機構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刑法》修正案(八)對相關罪名的規定仍僅限于規范生產、銷售環節,應進一步擴大刑法對食品安全的規范范圍,如增加非法持有不安全食品罪,加大對其他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
在管理體制上,要進一步完善食品許可制度與食品召回機制。首先,在現行《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我國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許可的范圍包括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多個環節,同時還要規定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使用實行許可證制度,從而盡可能從源頭上保障食品的安全。其次,完善食品召回機制。國家監督檢驗檢疫局于2007年8月27日發布了《食品召回管理規定》,正式確認了我國的食品召回制度,同時《食品安全法》也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目前食品召回制度應從食品安全犯罪的角度加以完善,依托相關罪名的犯罪構成要件,將不履行召回義務視為食品安全犯罪單一罪名的加重情節。
3.加強食品安全預警機制,普及食品安全教育
目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是信息公開化程度低,盡管我國對食品安全預防采用食品安全預警機制,但在實踐中,食品安全預警往往成為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的挽救措施,缺少主動預警,很難發揮預警機制的應有效力。鑒于這種狀況,要提高輿論公開透明力度。在食品安全犯罪發生后,保證民眾有知悉權,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各種類型的載體,宣傳行政監管機構與司法機關處置食品安全犯罪事件的積極態度和有效應對措施,并在全社會范圍內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通過新聞輿論帶動社會輿論,使社會輿論向有利于社會穩定、有利于控制食品安全犯罪的方向發展。
總之,食品安全關系到國計民生,打擊食品安全犯罪任重而道遠,廣大消費者應樹立監督意識,加大防范意識,同時,各行政執法部門、公檢法機關針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問題要及時處理,嚴厲打擊,保證廣大人民群眾能夠吃的放心,促進社會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1]謝明勇,陳紹軍.《食品安全導論》,北京: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2]吳宗憲.《西方犯罪學》,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徐立青,彭奇志、杭爭.《中國食品安全研究報告·2012》,北京:科學出版社,2013年版.
[4]趙世輝,侯麗華.《食品安全倫理、法律與技術》,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5]張濤.《食品安全法律規制研究》,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6]吳鵬森.《犯罪社會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7]王艷林.《食品安全法概論》,北京:中國計量出版社,2005年版.
論文指導 >
SCI期刊推薦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