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年初《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正式使用,該規定是財政部以實體企業的套期保值會計處理需求為依據進行的針對性政策修訂,旨在合理控制企業在運用套期會計過程中的成本,降低套期會計的要求,進而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商品期貨交易。文章對新規定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了梳理,根據新規定在內容上的變化,深入分析了商品期貨套期業務會計處理的現狀,目的是為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相關工作提供參考。
《中國注冊會計師》(月刊)創刊于1989年,是由財政部主管、國內外公開發行國家一級刊物,《中文核期刊要月總覽》會計類核心刊物;旨在探討行業執業問題,研究行業理論,探索行業發展規律,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為有關部門、廣大企事業及各界人士了解注冊會計師行業服務。
一、暫行規定的新變化
(一)擴大了項目內容
關于項目的內容與范圍,暫行規定拓展了“項目的組成部分”,也就是說企業可以就項目的組成部分來考慮套期。項目的組成部分是指低于某項目(指一項存貨、未確認的確定承諾和預期發生的預期交易,下同)整體公允價值變動或現金流量變動的部分,并分為風險成分和名義金額兩個部分。其中,前者是指項目價格風險中特定的風險組成部分,例如,航空煤油價格中的風險成分取決于原油的基準價格,而銅的基準價格決定了銅線價格中的風險成分。而后者則包含項目金額或數量的某一部分,可以占據整體中的一定比例。之前實行的《24 號準則》是規定需要在項目金額整體套期保值的,新增的項目組成部分還包括項目整體的某一層級,比如在鋼鐵企業月銷售的 8000 噸產品中,允許其對該銷售量的前20%進行套期保值。
(二)套期有效性的調整
根據之前的《24號準則》,套期關系的制定需要確保在套期工具的作用下,被套期項目風險導致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得到有效抵消,并且實際抵銷的結果應限于80%至125%。而《暫行規定》則對套期有效性評估作出了一定程度的調整:被套期項目與套期工具之間滿足形成經濟關系的條件 ;被套期項目進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實際數量能有效反映被套期項目的實際數量;信用風險的影響對經濟關系產生的價值變動不產生決定性作用??傊稌盒幸幎ā犯⒅仡A期有效性的評估,這也是對企業套期業務影響較大的一個調整。但是由于國內市場波動頻繁,增加了落實難度。因而在《暫行規定》下,企業具有準備期(比如制定套期保值方案時)對市場波動及套期有效性影響進行預估的權限:比如,只要企業事前預估套期有效性范圍在符合50%~200%的要求,并事先確定形成文檔,就可被認定為有效套期。
(三)動態再平衡機制的使用
動態再平衡就是指企業在原有的風險管理目標下,由于內部經營或部分風險管理目標發生了變化,允許動態增減之前的交易,無需平倉再開倉。根據現行的《暫時規定》,企業需要切實分析與應用再平衡機制,也就是說,企業評估的套期比率不再作為表現被套期項目與套期工具之間的風險指標,但指定該套期關系的風險管理目標應保持一致,企業需要根據實際需求對指定的被套期項目或套期工具數量進行調整,以此維持合理的套期比率?!稌盒幸幎ā芬肫胶獠呗?,取消了之前終止并重新確認的要求,有利于簡化會計處理的程序,壓縮商品期貨會計套期的成本。此外,靈活的再平衡策略也有利于對原有套期關系的記錄,充分利用了套期會計對長期經濟活動的信息作用,為管理層的風險管理工作提供了便利。
二、會計科目設置及列示
(一)“套期工具”科目
該科目的功能是圍繞套期工具進行明細核算,核算產生的資產或負債。列示方法如下:期末列示于資產負債表,首先是該科目管轄范圍中明細科目在期末的借方余額合計,這部分數據將在“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中體現;其次,是關于貸方余額合計部分,該數據將在“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中體現;對于一些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中設有“衍生金融資產”、“衍生金融負債”項目所發生的數據關系,則沒有在不同項目中逐條列示的必要。
(二)“套期損益”科目
這一科目的功能是對公允價值套期下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所帶來收入及虧損進行計算,并且進一步根據套期關系來開展相關工作。其列示方法是期末列示于利潤表上。此外,對于“套期損益”科目當期發生的數據關系,需要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這一條目中列示。
(三)“被套期項目”科目
這一科目主要是為了滿足核算公允價值套期下被套期項目及其在套期期間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產或負債的需要,同樣也需要圍繞被套期項目開展相關工作。它的列示方法與“套期項目”科目的方法相同,對于科目中隸屬存貨的余額與相關“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余額的差額,在“存貨”項目中得以呈現;對于范圍內隸屬確定承諾的所屬明細科目,借方的余額合計需要在其他流動或非流動資產項目,得以呈現;對于貸方余額合計,則需要在其他流動或非流動負債項目呈現。
(四)“凈敞口套期損益”科目
這一科目的設置是為了滿足核算凈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項目累計公允價值變動轉為當期損益部分金額的需要。期末,該科目作用于利潤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與“投資收益”項目,以便客觀地呈現出風險凈敞口的組成部分——被套期項目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額,同時,該科目應該基于“凈敞口套期損益”科目當期的發生額進行填列。
(五)“套期儲備”明細科目
基于上述科目的設置,本文認為還需在“其他綜合收益”科目下設置“套期儲備”明細科目,核算現金流量套期下套期工具累計公允價值變動中的有效部分。最后,對于“其他綜合收益——套期儲備”科目當期發生的數據關心,期末需要在利潤表中得以體現。
三、商品期貨套期業務的會計處理
《暫行規定》下,企業對一項或一組存貨未確認的確定承諾以及可能發生的預期交易進行的套期業務時應進行的會計處理,其思路基本與《24號準則》相同。因此,本文將就新引入的再平衡業務,對公允價值套期進行相關的分析:
例 :2017年1月1日,某鋼鐵企業購入螺紋鋼200噸,單價2500元/噸。該企業計劃在3月銷售該批存貨。為了避免螺紋鋼的價格下降而影響企業利潤,該企業按2600元/噸賣出了20份螺紋鋼期貨合約,每份10噸。套期比例關系確定為1:1,保證金占合約價格的10%,使用現金交割的交割方式。
資料一 :價格變動表。
資料二 :套期有效性評估和再平衡的策略。
在主要價格變動下,采用比率分析法,通過對現貨和期貨價格波動累計影響的對比來評估商品期貨合約公允價值變動能夠抵消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的機率。在被套期項目和套期工具的累計價格變動比例與原設定的套期比例差額大于10%時的情況下,則借助于再平衡機制來確保套期的有效性。
業務處理如下:
1. 購進現貨。
借:存貨——螺紋鋼(2500×200)
50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0
2. 確定套期關系與套期工具,指定被套期項目,繳納保證金。
借:商品期貨交易清算(2570×200) 514000
貸:賣出商品期貨合約 514000
借:被套期項目——螺紋鋼 500000
貸:存貨——螺紋鋼500000
借:期貨保證金(514000×10%)
51400
貸:銀行存款51400
3. 第一個價格變動日2017年2月1日,現貨和期貨價格均上漲,發生不利變動。企業需要記錄價格上產生不利變動的套期損失,現貨公允價值的變動以及補充保證金。
借:套期損益(2750×200-2570×200) 36000
貸:期貨保證金 36000
借:被套期項目——螺紋鋼(2610×200-2500×200)22000
貸:套期損益 22000
借:期貨保證金[2750×200×10%-( 51400-36000)]39600
貸:銀行存款39600
根據資料二規定,現貨發生價格累計變動(2610-2500)×200=22000(元),期貨發生價格累計變動(2750-2570)×200=36000(元)。該套期關系對風險的抵消程度為36000/22000=163.63%,大于企業認為有效套期的10%部分。因此,企業需要從套期工具中轉出一份橡膠期貨合約來對套期關系進行再平衡。這時,期貨發生價格累計變動(2750-2570)×190=34200(元),抵消程度為34200/22000=105.45%,符合有效套期的要求。在這個例子中,企業需要從套期工具中核減一份橡膠期貨合約,因此需要對相應份額的累計套期損益進行處理。本文參照已有的處理方法,將對應份額的累計套期損益保留在該套期關系的損益記錄中,也就會說,企業確認再平衡后,需終止確認一份橡膠期貨合約,并核減應確認的保證金。
綜上,本文對比新施行的《暫行規定》與《24號準則》,對《暫行規定》的具體內容進行了簡要分析并結合實例探討了其對我國商品期貨套期業務可能產生的影響。
參考文獻:
[1]李燕杰.關注《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五大變化[J].冶金管理,2016(09).
[2]趙敏,張莉芳.IASB新套期準則的價值剖析——以我國航空上市公司為例[J].國際商務財會,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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