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綠色經濟作為實現經濟、社會、資源與環境內在協調發展的新型經濟模式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重視。基于日本2007—2015年都道府縣層面的面板數據,從經濟增長、社會福利、綠色生產與消費、生態環境保護四個維度構建區域性綠色經濟增長指標體系,運用熵權法測度日本綠色經濟增長指數,構建空間計量模型分析影響日本綠色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結果表明,日本綠色經濟增長指數總體呈上升趨勢,但區域間非均衡現象較為顯著,中東部地區高于西部地區,經濟發達地區高于相對落后地區;技術創新水平與對基礎教育的重視是日本綠色經濟增長的核心因素,可再生能源利用與產業結構合理化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促進作用,但人口老齡化對日本綠色經濟增長存在較強的抑制作用。
關鍵詞:綠色經濟增長;可持續發展;綠色生產與消費;熵權法;空間杜賓模型
推薦閱讀:《工程經濟》EngineeringEconomy(月刊)于1991年創刊,具有國際國內雙刊號的國家項目管理類刊物。項目管理作為一個新興的學科和行業,受到越來越多的組織和管理人員的重視。
20世紀90年代開始,伴隨國際社會對全球氣候變暖問題的持續關注,社會各界有關綠色經濟的探討不斷高漲。綠色經濟不單純以GDP衡量發展水平,而是將與經濟過程相聯的社會、生態環境層面共同納入經濟系統進行綜合考量。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中國經濟增長取得的飛躍是建立在巨大的資源消耗與生態破壞基礎上的,而資源的可耗竭性與生態系統的有限承受力都對傳統經濟增長的非可持續性提出挑戰。黨的十九大以來,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已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新時代下,我國作為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時刻面臨著來自國內外各領域的風險與挑戰,這就要求我國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以綠色發展引領中國新時代發展進程。筆者在對綠色經濟增長內涵與相關探討做系統梳理的基礎上,以節能環保領域“優等生”的日本為研究對象,測度其綠色經濟增長的現狀、趨勢及影響因素,旨在為中國綠色經濟發展之路提供一定參考與借鑒。
一、綠色經濟增長的內涵與體系構成
(一)有關綠色經濟內涵的國際探討與日本動向
全球可持續發展的時代背景下,長期以來,單純用于衡量一國經濟增長水平的國內生產總值(GDP)指標近年來不斷被學術界廣泛議論,站在可持續發展角度擴充原有GDP的內涵、構建反映經濟持續性與環境包容性的綜合經濟增長指標普遍成為共識(Stiglitz等,2009)[1]。構成綠色經濟核心內涵的“可持續發展”概念在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WCED)的報告書《我們共同的未來》[2]中被首次明確,即“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的發展”。
此外,報告還初步探討了生態資本建設、能源消費模式轉變與提升經濟增長質量之間的關系,是“經濟、社會與環境三者協調發展”政策目標理念的雛形。在此基礎上,201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UNCSD)“里約+20”峰會上首次探討了“綠色經濟”的概念[3],指出以可持續發展為核心的綠色經濟政策應致力于促進經濟增長與提升社會包容性、國民福利以及地球生態系統建設同步進行。可見,與過去單一的經濟增長指標相比,綠色經濟增長是將經濟、人口、資源、環境、社會福利等經濟社會因素統括在內的、外延與內涵更廣的指標,其提出在人類經濟社會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受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及福島核電站事故所帶來的一系列惡性后果影響,日本綠色經濟建設步伐加快。2012年7月,日本內閣府出臺《日本再生戰略》,提出包括“綠色經濟增長戰略”在內的11個促進災后日本再生的戰略方案,綠色經濟增長的概念在日本首次被提出。同年9月發表的《革命性的能源環境戰略》提出“通過最大限度推進節能與可再生能源等綠色能源利用、減少并抑制核能與化石能源的依存度”的基本方針,并將加快實現綠色能源革命作為能源環境戰略的三大支柱之一①。
其中,重點指出綠色能源革命下的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開展并非僅是對過去擁有較高依賴度的核能的簡單替代,而更期待其與新興產業創造以提升地方經濟活力、保障國內能源供給安全以及低碳環保建設相掛鉤以實現更高層次的生產性革命與環保革命(見圖1)。
同年11月日本政府進一步發表《綠色政策大綱》制定面向日本綠色能源革命的基本路線圖,對支撐綠色經濟增長的五大重點領域分別提出具體施策,并重點對發展較快的太陽能及風能發電所面臨的經濟與技術課題、海洋能源的研發與實用化等制定具體目標方案。總的來看,在日本當下“3E+S”的多個能源政策目標的指引下,通過開展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推進綠色能源革命以促進綠色經濟增長是最優解。
(二)綠色經濟增長指標體系構成
“綠色經濟”的概念一經提出便引發國際社會各界的密切關注,各國紛紛推出綠色經濟發展戰略,探索綠色增長方式。但關于綠色經濟增長內涵與指標的確定,目前尚不存在國際通用的明確界定:OECD(2011)[4]、UNCSD(2012)[3]均從經濟增長、能源可持續消費及生態環境保護三方面界定綠色經濟增長,認為實現經濟、能源與環境(3E)三者的協調發展是綠色經濟增長方式的主要衡量標準;UNEP(2011,2012)[5-6]所界定的綠色經濟增長在結構上不僅包含一般評價性指標、更將綠色補貼、優惠稅制、綠色技術研發、綠色投資等綠色經濟支持政策納入指標體系中,內容上在經濟、能源、環境三者的基礎上加入反映人民幸福感、社會公正與包容度等社會因素,是一個內容與范圍更廣的指標;EC(2011)[7]更注重綠色經濟增長所帶來的社會效應的發揮,認為3E協調發展作為綠色經濟增長的手段、其結果必然伴隨促進教育公平、健康生活、財產保護等方面增強社會保障系統建設、以提升社會發展的彈性;EEA(2012)[8]認為綠色經濟系統由生態系統(自然資本)、經濟系統(生產資本)與社會系統(社會與人力資本)三部分構成,進而構建由生態系統彈性、資源效率性與社會公平度三者組成的綠色經濟增長指標。基于以往國際研究,本文將綠色經濟增長指標界定為涵蓋經濟、社會、能源、環境四方面的評價要素(見表1),同時考慮將政府綠色經濟支持補貼作為政策性指標納入指標體系予以考量。
(三)日本綠色經濟增長指標構建與數據說明
本文以日本47個都道府縣作為綠色經濟增長指標的測度對象,結合國際及日本環境省對綠色經濟增長內涵的討論與界定,從經濟增長、社會福利、綠色生產與消費、生態環境保護四個維度選取24個指標構建日本綠色經濟增長指標體系(見表2)。
二、測度方法與結果分析
(一)測度方法
本文綠色經濟增長指標構建與度量的關鍵在于各指標權重的確定。熵權法是在多指標綜合評價體系中通過計算反應指標信息量大小的信息熵來確定各指標權重大小,其優勢在于其客觀性且適用于跨領域綜合指標的構建。本文借鑒周小亮、吳武林(2018)[9]在指標標準化處理的基礎上采用熵權法對綠色經濟增長體系所選各指標進行客觀賦權,計算各評價地區的綜合得分表征地區綠色經濟增長水平。結合本文研究的實際情況、具體測度步驟如下:
1. 數據的無量綱化處理。鑒于指標原始數據受指標屬性、內涵、計量單位等差異影響擁有不同的量綱,本文采用極差變換法對原始指標數據按指標的正負屬性進行如下標準化處理(公式1、2):
設原始指標矩陣X=(xij)47×24(i=1,2…47為待評價地區;j=1,2…24為指標),原始指標數據xij為第i個待評價地區下的第j項指標,其中min(xij)、max(xij)分別代表第j項指標下各地區數值的最小值和最大值。xij經過無量綱化處理后轉化為評價指標zij,且滿足0≤|zij|≤1,即形成規范化指標矩陣X′=(zij)47×24。
2. 指標比重與信息熵。設指標比重Pij為第j項指標下第i個評價地區占該指標的比重(公式3),Ej為第j項指標的信息熵(公式4),用來反映指標j可提供的信息量大小。計算公式如下:
根據信息熵的基本思想:Eij的取值位于0~1之間,指標的信息熵越小,該指標的變異程度就越大、可提供的信息量就越多、指標權重就越大;反之則反是。
3. 確定指標權重、計算綜合得分。設Wj為第j項指標權重(公式5),Si為第i個評價地區的綠色經濟增長水平的綜合得分(公式6)。
由于權重Wj是衡量指標重要程度的指標,權重越大,證明該指標對總體指標的貢獻度越高。權重與標準化指標數據的乘積加總即為各評價地區i的綠色經濟增長水平的綜合得分,即綠色經濟增長指數。
(二)測度結果分析
1. 四維度權重分析。各維度權重大小代表構成綠色經濟的四個方面分別對日本總體綠色經濟增長指數的貢獻程度。如表3所示,日本2007—2015年綠色經濟增長指標的四個維度均呈現出不同程度的變化。首先橫向比較來看,經濟增長與社會福利維度的權重總體小于綠色生產消費與生態環境保護。
其中經濟增長維度的貢獻度最小,2015年僅為0.180 2,即長期維持低速增長的日本經濟運行本身對綠色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較小;而綠色生產與消費方式則構成日本綠色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2015年貢獻度達0.366 1,這也與日本節能環保大國的實際基本相吻合;盡管從國際比較來看日本的社會福利水平較高,但近年來隨著低出生率、老齡化等結構性社會問題的深化,社會福利政策對提高日本社會福利總水平的拉動作用相對不足,對綠色經濟增長指數的貢獻度僅稍高于經濟增長維度。其次縱向比較來看,經濟增長與社會福利維度對綠色經濟的貢獻度小幅度爬升,而綠色生產消費與環境保護的貢獻度則呈現先增后降趨勢。
具體來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上升幅度較小,這主要受長期相對低迷的日本經濟狀況影響,推動增長的動力不足;社會福利的貢獻度上升幅度較大,這也側面反映出近年來日本政府在應對該問題上的投入力度加大;最值得注意的是,綠色生產消費與環境保護對綠色經濟增長的貢獻度分別在2012年、2013年急劇下降,可能的原因是受2011年福島核電事故發生后緊急實施的以火電代替核電政策的影響,短期內大量進口化石燃料的燃燒對日本生態環境造成了負面效應,加之作為綠色電源的新能源電力在日本電源結構中占比長期較低,綠色生產消費指數與環保指數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
2.綠色經濟增長指數的總體水平分析。表4給出了2007—2015年日本各地區綠色經濟增長指數與排名情況。首先,從全國總體水平來看,日本綠色經濟增長水平在2007—2015年實現穩步提升,從2007年的0.327 8上升到2015年的0.343 5,總體提升了0.015 7;受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影響,2011—2013年綠色經濟增長幅度有所放緩,分別為0.333 8、0.335 4、0.335 9,低速增長狀態在此后的2014、2015年得以恢復。
這也側面反映出日本災害多發的外在自然條件構成日本綠色經濟增長的脆弱性。其次,從地區間綠色經濟增長指數大小差異來看,綠色經濟發達地區與落后地區間的差距較大,綠色經濟增長的地區差異性明顯。排名第一的東京2015年的綠色經濟增長指數為0.681 9,而排名最后的和歌山縣僅為0.225 7,相差0.456 2。同樣作為大城市的大阪和京都分別位列全國第35、27名。綠色經濟增長的地區差異可能主要來自地方政府推行的經濟與環境政策、綠色基礎設施投資力度的差異等方面。
3. 綠色經濟增長的要素分解與地區差異性。以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為節點將2007—2015年日本綠色經濟增長指數劃分為兩個階段,分析其指數的各要素分解與地區差異性。結果如表5所示,首先,從全國總體水平來看,2007—2015年日本綠色經濟增長指數平均為0.333 6,對比2011年大地震前后指數的變化情況,震后綠色經濟增長指數由震前的0.328 2增長到0.337 9,表明地震并未對日本總體綠色經濟增長產生負面影響。
要素分解的結果顯示,綠色生產與消費指數最高、平均為0.126 3,其次為生態環境保護指數、社會福利指數、經濟增長指數。生態環境保護指數震后出現明顯下降,其主要由地震對環境基礎設施的破壞及短期大量火電代替核電帶來的環境污染造成;其次,在綠色經濟增長指數的地區總體差異上,以東京為首的中東部地區高于西部地區,三大都市圈高于地方都市圈,且中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之間的差異大于三大都市圈與地方都市圈。具體分析來看,中東部地區綠色經濟增長指數較高的原因在于其在綠色生產與消費及生態環境保護兩方面表現較為出色,即中東部地區擁有全國最高的綠色生產與消費指數與生態環境指數,分別高達0.135 1、0.093 1。
地震前后中東部地區的綠色生產與消費指數基本穩定,生態環境保護指數震后出現嚴重退步,主要受東部地區以福島縣為首的地區受震后核事故的環境影響較大。從日本綠色經濟增長排名也可以看出(見表4),排名前十位的地區中有八位來自中東部地區,即日本中東部地區的綠色經濟增長實力總體高于西部地區;三大都市圈的綠色經濟增長水平盡管高于地方都市圈,但差距不大,作為日本三大都市的東京、大阪、京都,僅東京的綠色經濟增長表現出色,大阪與京都則位于中下位。總結來看,日本綠色經濟增長的區域性非均衡狀況較為嚴重,增長指數高的中東部地區主要依靠綠色生產消費與環保領域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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